发布时间:2017-07-03 02:19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及时解决在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群众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带来的不便,进一步满足外省群众就近办证需求。根据省公安厅要求,从2017年4月10日起,洪江市新增2个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南补领、换领的,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学籍证明)、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洪江市的2个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补领前须进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延长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即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黔城受理点设在市政务中心二楼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45-7316587),安江受理点设在安江镇原财政局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45-7215699)。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可以受理除新疆、西藏、内蒙古等3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市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与此同时,湖南省籍居民在外省因有效期满换领或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当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