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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0:58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婚姻、殡葬)等核心业务,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63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综合运用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密切关注涉及民政领域的信访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信访舆情交办、转办等32件。三是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保密外,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公开决策草案、依据和结果。定期公开民政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根据民政业务特点,完善并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的运营与维护,明确专人管理;优化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二是整合线下公开渠道。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民政服务机构公告栏等场所,提供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加强政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理解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基层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研究探索、提升解读质效。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动画等更生动直观的解读方式,加强对专业性较强政策的通俗化、形象化解读。二是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平台融合。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互通和服务衔接,推动“一网通查”、“一网通办”。三是加强指导培训、优化人才队伍。加大对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洪江市民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45—773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