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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55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要文件、规划计划、社会救助(包括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162条,努力打造阳光民政、透明民政,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高效,切实取信于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三审制”要求,对公示内容、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涉及民政的养老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公开目录进行调整。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与省民政厅信息中心、怀化市民政局信息中心及怀化市新闻网、洪江市新闻网、洪江市政府网、洪江市电视台等媒体保持常态联系,及时宣传民政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各类民政政策、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和发布重要信息、介绍重大情况、澄清不实报道,努力扩大民政工作的正面评价,及时化解或减弱负面影响,塑造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李建雄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向梓维、舒亚桥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队伍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局系统干部职工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包括信息保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规范化报送等内容。及时将有关信息在我局官网上公开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股室。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能力。通过洪江市民政局官网、洪江市电视台、洪江市政府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科学应对舆情。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等工作机制及流程,成立了舆情应对小组。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项(2023年社会组织成立许可9项,变更许可15项,注销许可4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对政务信息的有效需求,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