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5:33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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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项工作;协助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开展特殊教育活动;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协调其他有关福利事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护理组、后勤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社会福利院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12万元,增长(减少)35.8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3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7万元,占77.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9.48万元,占22.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1万元,占88.33%;项目支出15.54万元,占1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万元,增长5.7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4万元,增长5.75%,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27万元,占90.9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68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2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69.92万元,支出决算为6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1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63.0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维修费的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2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在岗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开展事业单位在岗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带领全院职工,奋发拼搏,尽心尽力完成每一项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扶弱助残、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的民政理念,深入贯彻我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紧紧把握新阶段发展机遇,齐心协力搞好福利院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年初设定了明确的绩效目标,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并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预算编制不准确,比如高估或低估了某些项目的支出需求,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原因可能是对业务发展的预测不够精准,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其次,部门履职效能方面,也许会出现工作效率低下,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指标,或者工作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这可能是由于人员职责划分不清晰,激励机制不完善,或者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造成的。总之,要全面、深入地分析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洪江市社会福利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民政局。我院属于洪江市民政局直属二级机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院全额拨款编制10名,实际在编6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并监督执行;
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3、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项工作;
5、协助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开展特殊教育活动;
6、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
7、协调其他有关福利事业工作。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8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1万元,主要是有财政代扣代缴社会保障缴费和财政统发各项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支出13.32万元,由财政下指标到单位,按指标进度以及相关财务制度使用,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办公开支。
项目支出15.54万元。其中2022年民政和残疾人事业经费2.4万,用于院内工程支出;福利院老人儿童生活费13.14万,用于院内老人及儿童的各项生活开支。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收入9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7万元。本年决算收入133.15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7万元,事业收入29.48万元。
本年决算支出与收入一致。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本单位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任务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拟定老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精神病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并监督执行;
任务2: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工作,开展老年人和参加人的权益保护工作;
任务3: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开展康复工作,组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任务4、协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及开展自费收养、生产经营等项工作;
任务5、协助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开展特殊教育活动;
任务6、协助孤儿的助养、助学、助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孤儿收养工作;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做好本单位年度日常各项工作,保障院内供养人员32人生活条件等各项社会福利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3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综合评价结果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83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带领全院职工,奋发拼搏,尽心尽力完成每一项工作,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扶弱助残、奉献爱心、构建和谐”的民政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紧紧把握新阶段发展机遇,齐心协力搞好福利院管理工作。洪江市社会福利院承担着城镇区域社会养老、助残、抚养残疾孤儿、弃婴等公益事业。坚持社会福利工作以突出社会效益为原则,坚持无私奉献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为长者尽孝心、为残疾人献爱心”和“一切为了孩子”的服务宗旨。2023年我院共收养32位,其中特困供养人员23人(女性 12人),在院长者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长者人平居住面积达40平方米。长者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64岁增加到现在的65岁。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有时在资金安排和下达上较慢,部门在运用资金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2、由于福利院一线工作内容特殊,干的都是苦活、脏活、累活,工资报酬低下、职业风险大、存在社会歧视等原因,无法招聘到高素质的人员,更无法留住优秀人才,导致一线护理骨干极为缺乏,技术力量薄弱。
八、有关建议
为保障社会福利院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逐步增加对福利事业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福利事业的建设,使福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