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2 15:04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湖南省、怀化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怀化市委市政府、洪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全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稳促进,完成、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思维,树牢民政情怀,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品牌打造,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推进洪江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忠诚,努力打造民政事业发展新引擎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支部集体学、青年理论学习研讨、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怀化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及时研究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瓶颈难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全面提升党建质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做到“四个同步”。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政治忠诚教育、党性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推进“五化”党支部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增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绩效考核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动态趋势和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处置风险隐患。全面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四)坚决守好党风廉政建设底线。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全过程,突出抓好依法行政、重点改革、项目建设与监管、作风纠治及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正风肃纪,持续深入整治“四风”,全面推进“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深化用好“四种形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廉政约谈、作风督查等活动,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强化服务提升,奋力打开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五)全面打造洪江特色“民政品牌”。严格按照“干部提素养、工作提效能、服务创品牌、群众得实惠”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聚焦群众关切、聚焦难点堵点、聚焦品牌打造,对表省、怀化市要求,充分发挥洪江市特色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优势,全力打造民政服务“五大品牌”,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慈善社工、婚登服务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打造洪江特色品牌,重点在“养老服务·康养之都”“五溪先锋·护航未来”“慈善联手·情满洪江”“黔阳古城·婚俗改革示范区”“温情满怀·救在身边”等品牌打造上聚能发力。
(六)全面办好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逐年稳步提高各类救助保障标准,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从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004元/年提高到54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从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从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全面提升老年人福祉,建设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点5个,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20户。
(七)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打造养老服务“康养之都”。围绕怀化市第三届旅发大会,围绕真抓实干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1+4+N”(即:一体四区N个养老服务网络)发展模式,优化养老服务布局,打造养老服务“康养之都”,争创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牢固托起夕阳红。一体:围绕中心城区黔城、安江形成养老服务发展主体,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四区:围绕雪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黔阳古城和清江湖国家湿地公园打造国际山地养老示范区,推进养老与文化旅游、森林疗养、生态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高品质养老生活。N:建立N个养老服务网络,以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为主导,延伸到202个村(社区),建立完善农村互助式养老,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网络,整体上形成“基本养老关键支撑、山地养老特色明显、养老质量加速提升”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2.优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省民政厅打造养老服务“两张图一幅画”,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启动洪江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将原“湘中源”老年公寓提质改建为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重点打造黔城、安江两个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黔城(古城社区、芙蓉社区)、安江(大畲坪社区、两眼塘社区)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对已建成的12家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实现“连锁运营”;推动建立完善“专业机构托管型、养老活动中心照料型、志愿者爱心结对帮扶型和以老帮老互助型”四种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架构,2024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高到60元/人/月,全面加强对承接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3.推动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协调做好老龄职责划入民政部门准备工作,完善老龄工作沟通联络、会商议事、督导考核等体制机制。强化老龄事业稳健发展,积极部署推进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任务,深化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位一体”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建设老龄友好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守护夕阳”系列宣传,弘扬孝老敬老文明新风;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活动,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大力推动发展银发经济,不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发展,进一步丰富老年产品和服务市场。
(八)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速推进安江殡葬设施建设,争取尽快实现开工;协调跟进安江殡葬绿化项目建设,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落实。做好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准备,进一步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步伐,分步实施,率先推进黔城城区、安江城区实现集中治丧。进一步加强对殡仪馆的监督管理,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巩固拓展硬化大墓、“活人墓”、散卖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做好清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广泛营造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尚。
2.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充分发挥黔城古城人文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婚俗改革示范区”;依托20个乡镇社工站、民政办,全面加强婚俗改革宣传;探索推广“喜事堂”,在全市上下广泛营造相亲相爱、重情轻礼、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尚。积极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5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调解水平。
3.积极做好爱残助残工作。规范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强化精准管理、主动服务,对全市享受“两项补贴”对象进行动态监测。贯彻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策,积极开展“精康融合”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基本服务清单,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工作。开展社会保障助残、托养供养助残、康复辅具助残、精康融合助残、慈善爱心助残等“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联动残联部门认真实施康复辅具配置等公益项目,最大限度服务好有辅具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和残疾群众。
4.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救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救助管理工作政策,实现救助对象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对象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有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动态清零,全面规范站内照料、站外托养、医疗救治等环节。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和“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大街面巡查、寻亲救助、护送返乡、落户安置等主动救助力度,及时劝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街头露宿人员,严防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行为。
5.积极做好革命老区工作。严格落实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有关要求,抓好老区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规范资金监管使用。积极弘扬老区精神,落实全省“革命老区乡村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老区精神基地申报,促进革命老区红色+绿色文旅发展。强化部门合作,加强沟通联系,致力有效衔接,形成支持老区工作合力。
(九)促进慈社福彩事业发展
1.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不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组织专业化建设,开展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进慈善总会系统协同联动,持续壮大慈善力量。努力推动“99公益日·一老一小”“牵手计划”“慈善爱心超市”等品牌项目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慈善联手·情满洪江”慈善品牌。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慈善氛围,提升慈善募集能力。
2.高效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社工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乡镇社工站星级示范站点建设,2024年再打造1-2家五星级示范站点。发扬优势、突出特色,全力推动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提质升级。指导各乡镇推进基层社工站“五社联动”服务模式创新,结合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不断总结提炼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打造洪江市社会工作服务品牌。
3.建强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志愿服务“三合一”志愿服务机制和“社区—网格—楼栋”三级志愿队伍组织架构,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管理,联合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加强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规范工作。指导、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五溪先锋”等志愿服务品牌提质增效。
4.推进福彩高质量发展。实施“全票种”新营销,推进“常态化”户外卖场,强化“增机布点”拓宽销售渠道,探索销售辅助终端布点,搭建福彩网络“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发新的年轻购彩群体,突出快乐8游戏营销、宣传、培训和推广,实现福彩销量稳中有进。积极开展“福彩公益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扬福彩宗旨,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加强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持续提升福彩品牌形象。
三、强化兜底保障,努力培育民政事业发展新优势
(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1.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有效衔接工作。做好防返贫监测人口与社会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强化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在做好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及时将专项救助需求推送至相关部门落实其他专项救助帮扶,推进政策制度衔接,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帮扶支持力度,推动2024年全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申报项目有效落实,管好用好支持革命老区各类帮扶资金。
2.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救助事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扩围增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完善核算评估办法,全面推进精准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全面落实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推动有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临时救助;规范临时救助程序,优化申请审核流程,用好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做好因灾困难人员临时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3.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服务创新实践,进一步深化“资金+物资+服务”的多样化救助服务方式。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搭建大病救助链接平台,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十一)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全面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并按时发放到位。加强困境儿童摸排力度,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范围。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单亲离异家庭儿童关爱救助力度,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制度,建立儿童主任述职考核制度。
2.努力打造“护航未来”品牌。围绕“利剑护蕾”“护航未来”两大目标,全面落实《怀化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洪江市2024年打造“护航未来”未保工作品牌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落实从业查询、强化报告等制度。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五溪先锋·护航未来”主题宣传活动。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多元救助保障。
3.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重点开展私自收养重难点问题研究。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开展收养政策培训,落实收养评估制度,选优配齐收养登记员,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复问题咨询,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
四、强化基层基础,努力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新动能
(十二)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1.突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一引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探索“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型、高效农业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文化旅游型”五种乡村产业振兴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配合抓好清廉村(社区)建设;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2.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省两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枫桥经验”,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3.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推动村级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巩固拓展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配合做好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加强全市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宣传,深入推进全市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智慧社区创建等活动。
(十三)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1.不断优化区划设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区划调整部门联审机制,加强区划调整方案和配套措施研究论证。督促指导区划调整各乡镇抓好组织实施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2.继续加强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地名信息更新工作,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收集及入库。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机制。健全地名信息库数据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数据质量。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地名监管服务制度建设,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规范地名命名和罗马字母拼写,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支持重点乡镇设置乡村地名标志,打造乡村地名管理服务亮点。
3.持续建设平安边界。全面完成“洪江/会同、芷江/洪江”2条县界联检任务,指导乡镇开展联检工作;落实县级区划调整后的界线勘定工作。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完善界线界桩管护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全程治理机制,强化边界法治宣传,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进“两新”领域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要求,完善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同步推进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党组织组建攻坚行动,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配合统战部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2.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依法依规开展登记审查,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程序,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行业和类型布局。
3.细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作用,全力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标准化开展年度检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并推动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零容忍”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洪江市社会组织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4.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聘请有影响、有实力的招社大使,建立常态化对接联络机制,积极链接国字号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资源,打造5A级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民生福祉、公益慈善、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5.夯实社会组织工作基础。强化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孵化基地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作用,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加强等级评估工作,总结一批优秀社会组织经验,推介一批服务品牌、服务案例。
五、强化人民至上,努力筑牢民政安全新底线
(十五)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建好权责清单,高效运行安联网平台,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市所有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场所消防验收达标100%、应急预案建立100%、隐患排查整治100%、开展应急演练100%、问题督查曝光100%、严肃追责问贵100%,督促下足“绣花”功夫,增进本质安全水平。
(十六)坚决守住防范涉老非法集资底线。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和涉嫌非法集资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强化养老机构联合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机构“白名单”,深入养老机构、社区、农村等地开展涉老非法集资宣传,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坚决防止新增涉老非法集资案件。
(十七)坚决守住资金监管底线。深入实施洪江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建立资金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加强福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民政领域各项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资金监管效能。科学谋划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制定底线、中线和高线任务目标,优化预算管理,加强资金项目公示公开,注重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统计调查,加强数据治理,实现民政业务系统与“惠农-卡通”“阳光审批”的无缝对接。
(十八)坚决守住舆情风险防控底线。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民政领域风险研判,稳妥有效及时处理舆情事件。紧扣工作重点、时间节点、社会热线,提炼特色亮点,开展宣传策划,讲好民政故事。改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改革,深化婚育、身后、服务特殊困难群体等“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提升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推进民政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依法高效办理市长热线、为民热线等交办事项。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节假日信访稳定工作,加快推进信访法治化。
洪江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