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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1-06 16:38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重大民生项目有序推进

1、殡葬方面:统筹“一市两城”特殊背景,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建设安江殡葬基础设施,其中一期(公益性骨灰堂)已纳入省民政厅“十四五”发展规划。目前安江殡葬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公益性骨灰堂)已完成立项,一期二期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经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并争取尽快实现开工。

2、养老方面: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扫尾工程已经开工,预计明年3月份投入运营;黔城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消防设计图纸已在进行网审。

(二)重点民生实事高效完成

1、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2022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月、46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75元/月,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2、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22年上级下达我市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50户,目前已全面完成,并验收合格。

(三)重点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1、基本民生保障坚实可靠。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力。我市现有低保、特困对象1.2万余人,2022年1-11月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402.1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对象13.4万人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社会救助改革不断推进。出台了《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实施分类补差救助的通知》等文件,实施城乡低保“精准救助”,着力打造“精准救助先行区”;同时积极推进单一式救助向“资金+物资+服务”的多样化救助方式转变。

2、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目前全市建成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20家,养老服务设施216个,养老床位达到3074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7张,有集中供养需求的老人实现了应养尽养。二是重大舆情风险有效化解。严格按照省、市民政《督办函》要求,对“湘中源”老年公寓进行剥离运营,过渡期间由社会福利院进行托管,目前运营稳定,未有任何负面事件发生,影响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3、基层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2022年深入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指导乡镇全面落实“三个清单”,完善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完成了《洪江市地名志》的编撰工作,更新、录入地名信息12262条。二是治理模式不断创新。创建乡村振兴“一引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建覆盖率达到100%,打造“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型、高效农业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文化旅游型”五种乡村产业振兴经济发展模式,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提炼“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经验,《“红色物业”擦亮“幸福底色”》《创新物业管理模式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湖南政研网》《湖南工作》《新华网》宣传推介。

4、社会事务管理规范高效。一是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1-11月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30.3万元,救助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8.4万人次。二是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2年1-11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人,寻亲成功11人。同时,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活动。三是规范殡葬事务管理。加强对黔城殡仪馆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活人墓、豪华大墓、硬化墓专项整治。四是规范婚登事务管理。在建成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婚姻调解制度、婚俗新风和婚姻档案电子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5、社会组织发展欣欣向荣。一是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72家,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村级社会组织发展。在218个村(社区)推广乡贤理事会、和事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和农村产业协会的“3+1+X”村级社会组织发展模式,在此基础上孵化培育如爱乡会、志愿者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鼓励它们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6、社会福利制度更加完善。一是福彩宗旨充分彰显。目前全市福彩站点23个、销售亭1个,截至2022年12月4日,我市福彩销量1649万元。坚决管好用好每一分福彩公益金,进一步完善养老、儿童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2022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长寿津贴分别达到20元/月、50元/月、300元/月。2022年1-11月发放80-99岁老人高龄补贴、100岁及以上老人长寿补贴176.67万元。三是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分别达到950元/月、475元/月。2022年1-11月发放25名孤儿、11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97.66万元。规范办理收养登记8人,社会福利院临时托养困境儿童3人。

7、慈善社工事业融合发展。一是慈善事业大力发展。2022年累计援助慈善款物197.5万余元,救助贫困群众8000余人次。打造茶溪村“慈善爱心超市”,创新积分管理模式,助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走出了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洪江经验”,得到省长现场肯定与点赞。二是社工经验广泛宣传。现有社工站21个、专业社工31名,今年来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关爱慰问、心理咨询、资源链接,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等活动160余次,服务群众3.2万余人。2022年全省基层社工站服务项目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在我市开班,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得到广泛宣传。

(四)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争资引项任务超额完成。通过积极努力向上争取,2022年我局共争取上级资金7580.74万元,较目标任务数5618万元,超额完成1962.74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圆满完成。2022年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数10020万元,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包装了洪江市馨逸陵园第三期、安江雅康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

3、牵头双创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我局积极履行牵头单位职责,组织12家责任单位,成立攻坚克难小分队,开展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专项整治,菜地、荒地问题集中攻坚,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每周五“大清扫、大整治”活动,大大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积极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4、四上企业培育圆满完成。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上企业”培育任务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开展摸排,并重点选择1家(洪江市中诺宏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培育,目前已完成申报。

5、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到位。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怀化市、洪江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及局机关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完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漏洞,实现了民政领域“零事故”发生。

(五)其他专项工作成果丰硕

1、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帮扶,我局创新打造了洪江市心悦家园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该项目以长沙心翼会所为蓝本,采用“会员制”进行运营,为18-60岁康复期精神障碍患者提供行为矫正、心理辅导、能力训练等服务,提高患者社交信心,获得教育、工作机会,帮助患者回归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自投入运营以来,已注册会员62名,潜在会员40名,成为我市精神障碍患者福音。

2、创新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以国务院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2022年我局重点打造了黔城镇茶溪村、洗马乡稠树脚村等5家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示范点,探索连锁托管运营模式,积极开展节日慰问、生活护理、关爱帮扶服务,大大提升了老人们的幸福感、获得感。

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未保工作专班;建立市(未保中心)、乡镇(未保站)以及20个乡镇儿童督导员、218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初步构建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通过建好一个机制(领导机制)、抓好两个重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强化三项服务(提醒服务、志愿联系服务、关爱帮扶服务)、落实五个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犯罪打击到位、两个监管到位、兜底保障到位),进一步巩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综合保护格局,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在怀化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上做典型发言,先进经验得到广泛宣传与推介,同时在今年的考核中,有望进入第一梯队。

二、2023年工作要点

(一)聚焦兜底民生保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结合省、怀化市要求和我市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2022年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争取达到或超过省、怀化市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围绕“精准救助”,对新增救助对象和已享受救助对象积极开展精准核对。围绕“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边缘户、脱贫监测户等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围绕“服务创新”,积极推进单一式救助向“资金+物资+服务”的多样化救助方式转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坚持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

(二)聚焦真抓实干激励,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积极抓好三个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扫尾工程完工验收,尽快投入运营;抓紧推进红岩敬老院基础设施提质改造。同时积极抓好养老机构安联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城乡养老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抓好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探索“互助式”养老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3、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辐射带动作用,整合周边乡镇敬老院。积极推进基础设施较差、消防设施不达标的敬老院撤并转。突出打造示范性养老机构,重点抓好安江中心敬老院、黔城红岩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进一步提高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聚焦“一引四治”创建,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拓展“乡村发展”五种模式。在2022年实现了218个村(社区)乡村振兴“一引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打造“基层治理+产业发展型、高效农业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文化旅游型”五种乡村产业振兴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创新,推进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2、优化提升社区治理经验。指导乡镇加强和谐社区、智慧社区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五社联动”合力,强化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3、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加强对乡镇、村(社区)的督促指导,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同时,大力发展村级社会组织,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四)聚焦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1、加强残疾人事务管理。一是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加强对洪江市心悦家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是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依法救助”的原则,对来站求助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同时积极开展“寻亲行动”,对确认身份的流浪人员及时护送返家。二是加强长期滞留人员管理。对寻亲无果、无人认领的流浪人员,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托管,并积极主动帮助落实我市户籍。

3、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完善殡葬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安江殡葬设施项目一期(公益性骨灰堂)尽快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推进二期(集中治丧场所)的立项工作。二是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积极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全面提升婚登服务水平。在建成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的基础上,加强窗口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婚俗改革,加强移风易俗宣传。

(五)聚焦人民群众期盼,进一步发展慈善社工事业

1、大力支持和发展慈善事业。一是积极营造全民慈善氛围。深入开展慈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继续推动慈善文化“五进”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打造慈善品牌项目,认真做好“慈善一日捐”“爱心助学”“99公益”等慈善项目,进一步提升“慈善爱心超市”品牌影响力。三是建立健全慈善志愿者队伍,积极组织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困”等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慈善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2、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一是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岗前培训+专业培训+主题培训”三级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培育,积极开展专业服务活动。二是加强星级示范站点建设。严格按照省厅“(2021-2023)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抓好3-5家示范站点建设。

(六)聚焦一老一小对象,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1、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一是合理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提高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长寿津贴,并保证按时发放到位。二是积极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对集中供养老人、农村空巢老人、困境老人的关爱帮扶。

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一是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提高补贴标准。二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重点对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三是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结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庆节等节日开展关爱慰问活动,助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