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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21年民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11 13:35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2021年,洪江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怀化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两城三区、融合发展”战略,聚焦民政“三基”职责,以“五化民政”建设为路径,以“四个先行区”建设为目标,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政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作用,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突破,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人民至上,扎实扎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1、办好两项重点民生实事。根据省、怀化市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通过两次提标,2021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550元/月、438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381.29元/月、249.64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达到70元/人/月,均达到或超过省厅标准,圆满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2、切实兜牢社会救助保障。一是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2021年1-11月发放各类救助资金5762.45万元,累计保障困难群众14.4万人次。其中:发放城市低保救助资金1287.08万元,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38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资金2194.88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56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519.34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1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94.1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711人次;社会救助能力和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积极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回头看”工作。印发了《洪江市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摸排脱贫不稳定户、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困难家庭存在的“漏保”、“脱保”等“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2021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448户793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37户56人。三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1年我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8580元/年、6600元/年,社会救助水平大大提高。

3、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25号)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二是积极构建综合救助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慈善公益组织、企业作用,创新多种社会救助方式。加强部门协调,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综合救助格局。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长效帮扶机制,充分利用“慈善爱心超市”平台,发挥社工专业服务作用,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建立残疾人照料分级护理机制,对有意愿的特困供养、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及时提供集中供养照护服务;建立养老扶幼关爱探访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等,积极拓展多式多样的关爱服务。

4、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方法。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精神,推进实现精准救助、智慧救助、温情救助。一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全力打造“精准救助”先行区。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随访制度,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及时确认和精准帮扶机制,对不同类型对象分别进行重点监测、定期随访,2021年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62户239人;加强走访核查,印发了《2021年洪江市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集中核查行动工作方案》,从6月起对我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状况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充分有效运用好国家防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共录入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信息28582条,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二是以湖南省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为契机,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印发了《洪江市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倡导社工、志愿者、慈善公益组织进社区、进家庭,开展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等关爱活动,将社会救助从单一式救助,向“资金+物资+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转变。

(二)积极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深入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起草并准备出台《关于推进洪江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部门职责、奖补措施、队伍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等,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整个体系建设问题。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运营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3个,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服务示范点等养老服务设施216个,并已覆盖全市各乡镇。截至目前,我市养老床位达到3074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37张。三是不断强化兜底保障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对象实现“应养尽养”,并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认定等级按时发放照料护理费,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按400元/人/月、全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按800元/人/月标准发放。四是按时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基本养老按20元/月、80-89岁老人按20元/月、90-99岁老人按50元/月、百岁老人按300元/月标准发放。2021年累计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资金402.18万元(其中基本养老服务补贴49.76万元,高龄补贴343.41万,长寿津贴9.005万元)。

2、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尽快投入运营。投入1500万建成的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新增养老床位150张,与省厅对接落实安江中心敬老院二期附属工程项目资金 200万元,已成功招标并开工建设,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探索第三方连锁托管运营模式,并签订托管运营合同,承接托管周边八个乡镇敬老院,目前运营效果较好。二是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发挥四星级养老机构(洪江市桑逸医养服务中心)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雪峰山森林康养中心尽快投入运营。同时,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湘中源老年公寓后续管理工作。三是稳妥推进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制定《洪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功招标第三方,承接运营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统筹发展的要求,在推进黔城镇茶溪村、洗马乡稠树脚村等5家改革示范点基础上,向有条件的乡镇辐射。

3、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积极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安江、托口、红岩、熟坪、深渡敬老院整合周边乡镇敬老院,以此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多元化养老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旅居养老、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积极利用雪峰山森林资源,完善养老优惠政策,推进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新路径。发挥乡镇民政员、乡镇社工站、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广泛开展农村困境老人关爱慰问活动。四是积极加强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对全市23家养老机构,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网络诈骗等宣传行动。

(三)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儿童关爱工作体系建设

1、积极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完善孤儿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共有25名孤儿、1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及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950元/月标准,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475元/月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021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28.59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65.252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困境儿童摸底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2021年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全面落实“儿童之家”建设,建成儿童之家197个,完善村(居)儿童主任制度,全面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

2、积极落实孤儿助学和收养登记工作。一是完善孤儿助学工作。对3名在校大学生(孤儿)按10000元/年/人标准,按季度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金3万元。二是加强收养登记工作。2021年以来接受收养登记咨询120人次,规范办理收养登记13人,建立收养登记工作台账,不定期进行收养情况调查及回访。

3、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未保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将未保中心与社会福利院合并打造成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二是推进成立洪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召开洪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初步拟定洪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帮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隔代教育、留守儿童心理辅导等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服务。

(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1、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完成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共选举村委会成员697人;实现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200个,完成比例91.7%,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怀化市委市政府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学历上升、年龄下降的目标;同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为增加农村基层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了重要保证。二是开展边界年检工作。全面完成怀邵线洪江段、洪中线边界年检工作,共勘界桩14个,涉及7个县市21个乡镇75个村,边界线500公里,为促进边界和谐、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2、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创新社区治理模式。通过打造“坚持党建引领、创新社区物业”、“社区治理143工作法”等子项目,顺利通过“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评估验收,并获得省民政厅“优秀”等级荣誉称号。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洪江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城市社区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二是不断推进“一核四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党建为核心、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重点打造黔城镇茶溪村、安江镇下坪村等示范点。三是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指导全市218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三个清单”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广泛建立乡贤理事会、和事理事会、乡风文明促进会等群众组织,村(社区)社会组织按照“3+1+X”标准化发展。

3、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全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社区,建立以黔城镇茶溪村、安江镇下坪村、扶车村、江市镇暴木溪村为试点的示范社区。

(五)建立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1、积极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1年残疾人“两补”标准提高到70元/月/人,同时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二是建成湖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建成洪江市心悦家园(安江站),并于3月底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已招募会员(精神障碍患者)26人。

2、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救助安置工作。严格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人性化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2021年以来安置三个月以上滞留人数25人,并已为其中12人办理好落户手续。救助站目前寄托养对象26人,均安置在洪江同新精神康复医院和市福利院。二是积极为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寻亲活动。核实了5名流浪人员身份,并护送其回家与家人团圆。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推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有序

1、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加大“两新”党组织建设力度,做好“两新”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先进性。做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应建尽建。目前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管辖的单位6个(其中功能性党支部5个,无主管挂靠党支部1个),专职工作人员50人,党员人数27人,“两促两带”得到一定发挥。

2、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一是依法登记、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工作。全市建立社会组织162个,其中社会团体116家,民办非企业46家。二是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示范创建,先后在黔城镇、安江镇进行试点创建,按照“3+1+X”标准化发展,争取到2022年实现全覆盖。三是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均已进驻政务中心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现场办理、限时办结的 “一站式”服务。

3、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一是全面做好年检工作。制作印发《洪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洪民函〔2021〕4号》,有序组织开展年检工作。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对洪江市行业协会商会2019年1月以来的价费行为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采取“定向抽查”方式,按照5%比例实行“双随机”抽查。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和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

1、深化殡葬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初步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招商引资洪江市朝晖庄园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建成黔城殡仪馆和陵园(第一期)。黔城殡仪馆(包括:综合楼、火化间、悼念厅、骨灰堂),有5个悼念厅能同时投入使用,自2020年7月投入试运营以来,已集中治丧40余起,集中火化140余具;建成馨逸陵园第一期(经营性公墓)于今年4月28日通过省民政厅审核许可,共开发墓穴5500个(其中低价位墓穴2300个),已销售墓穴20个。二是积极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初步起草了《洪江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洪江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并于6月下发了《关于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等亡故后事处理的通知》,我市辖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和统一安葬。三是勘察火化区范围和落实安江新建殡葬基础设施选址工作。与黔城镇政府深入村(社区)实地察看,商讨集中治丧区范围划定;与安江镇政府就安江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新进行了选址。

2、推进婚登事务管理规范。一是按照《民法典》对婚姻登记的新要求,全面完善婚姻登记处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了《证件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规章,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人员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二是积极推进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办公场地,并按照3A等级标准进行装修装饰,目前正在申报验收中。

(八)充分发挥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作用,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1、推动慈善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多样化慈善活动。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给黔城镇茶溪村15名孩子带去了价值0.3万元的学习用品,给江市镇暴木溪村小的75名孩子送去了价值1.3万元的学习生活用品,给岩背后村希望小学53名学生捐赠了近万元的学习生活物资。开展敬老爱老慰问活动,为黔城镇、安江镇敬老院的129名孤寡老人及工作人员送去了价值7.7万元的生活物资,给托口镇敬老院27名老人及工作人员送去了价值近万元的生活物质。二是多举措狠抓项目建设。做好“爱心改变命运”、“99公益日﹒点亮微心愿”等项目品牌,召开了“点亮微心愿”众筹资金发放仪式暨总结表彰会议,为我市448名困境儿童发放98.5万元慰问金。面向各乡镇开展“助力乡村振兴 慈善光亮行动”,对接河南省森馨电器有限公司为我市194个行政村捐赠价值4.1万元的光伏路灯;开展“怀化扬州慈善励志班”招生宣传,已招收10名家庭困难学生。三是大力打造慈善爱心超市。建成慈善爱心超市4家,荣获了“2021年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充分发挥慈善超市作用,鼓励村民通过在脱贫致富、好人好事等评比中获得“爱心积分”,兑换生活物品,起到基础社会治理的撬动作用。黔城镇茶溪村慈善爱心超市荣获省民政厅“建设‘乡村慈善爱心超市’助力乡村振兴创新试点项目”。

2、积极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社工总站1个,乡镇社工站20个,现有专业社工32名、兼职社工2名。一是充分发挥社工力量夯实基层民政基础。通过部署乡镇社工站,解决基层民政工作长期人手不足、手段落后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广泛发挥社工作用,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事项,广泛开展社区服务、来访接待、上门探访、数据录入等工作。三是积极延伸服务触角,提供多样化专业服务。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活动210多场,服务群众8万多人次;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困难儿童”等关爱帮扶活动,开展“心理咨询、隔代教育”等咨询教育活动,特别是打造“逆风飞翔”项目,筹集资金16.5万元认领帮扶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四是社工影响力进一步扩大。7月份山西省长治市民政局一行来到我市参观学习社工站项目建设经验;9月份“怀化市2021年骨干社工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我市开班结业。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不断提高的民生需求与当前财政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加快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20〕25号 )文件要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实行中央、省、县三级负责制。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流浪救助等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外,本级财政资金如按照20%的比例配套,每年约需1000万元左右。

2、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与当前市场活力缺乏的矛盾。一是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大力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金缺口大。二是优化城市养老服务布局,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大力打造日间照料中心,除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外,更需要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等支持,以及多部门协调配合。三是当前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滞后。入住率偏低、运营效果不佳,需要在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3、推进殡葬改革需要相关政策以及较多资金支持。推行殡葬改革,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倡文明节俭办丧、生态安葬等各种奖励补贴,需要财政资金纳入预算。建设安江等乡镇的公益性公墓、集中治丧场所等殡葬基础设施,亦需要较多资金保障。为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计划分三步实施,第一步将市治黔城城区划为集中治丧区,实行“集中治丧、集中火化、规范安葬”,初步预算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每年需60万元,开展殡葬改革每年需工作经费40万元,共计100万元需要纳入财政预算。⠼/span>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全力以赴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二期附属工程,推进尽快验收投入运营。二是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将区域性安江中心敬老院打造成一所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将社会福利院和未保中心统一运营管理,提质改造为“城市养老”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三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重点打造5家示范点。四是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着力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和转型升级,对基础设施、人员服务不达标及特困供养人员少的乡镇敬老院进行撤并优化,充分发挥区域性敬老院辐射作用,实现集中供养目标。五是积极促进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大力发展旅居养老、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打造洪江市森林康养中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整体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乘势而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

一是积极申报打造“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在2021年的基础上,优化提炼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经验,积极申报打造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品牌。二是深入推进“一核四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标深化改革要求,大力推进“一核四治”示范创建,2022年实现全市全覆盖。三是继续抓好城市和谐社区和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3+1+X”村级社会组织作用,全力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社区。四是推进完善基层自治。严格贯彻落实“三个清单”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改进社区“只跑一次”办事服务,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化“亮栏行动”,进一步推进村(居)务公开。

3、创新推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开拓慈善募捐筹款渠道,充分发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作用,加大慈善宣传力度,继续抓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困”活动。重点打造慈善品牌项目,增设慈善爱心超市2家,依托爱心超市平台,加强低收入困难群体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创新推进社工事业发展。抓好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围绕基层社工站(2021-2023)三年发展规划,推进乡镇社工站示范站点建设,积极打造“一站一特色”;大力推进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社工专业服务作用,重点弥补民政基层基础薄弱问题。三是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依托乡镇社工站,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慈善资源链接优势、社工专业服务优势、志愿者组织协调优势,不断促进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

4、稳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改革,抓好安江骨灰堂建设

一是推进市治黔城城区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市治黔城集中治丧区范围划定,有序出台《洪江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洪江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殡葬改革文件,推进实现“集中治丧、集中火化、规划安葬”,同时大力开展治丧专项整治。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措施。二是推进安江骨灰堂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市“一市两城”特殊背景,统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积极推进安江骨灰堂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选址、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

5、严防死守民生底线,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重点抓好低保、残疾人“两补”重点民生实事,同时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因疫情、因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同时强化临时救助作用,对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对象,因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二是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完善精准认定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残疾照料分级护理机制,完善养老扶幼关爱探访机制,完善志愿服务联动机制。三是加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纠正“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救助风气,全力打造“精准救助”先行区。四是推进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人社、税务、住建、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数据共享。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通过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平台核对和“互联网+监督”平台比对,提高受助对象认定准确性。

6、全面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五化民政”建设。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大力支持,加强部门协调,对照“五化”建设标准,重点抓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养老、殡葬、革命老根据地等基础设施;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充分发挥民政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作用,助力全市“两城三区、融合发展”建设。二是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完成3A等级婚姻登记机关验收工作,强化窗口服务标准,积极提升婚登服务水平;有序推进我市婚俗改革,逐步实现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积极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扶持培育更多更优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慈善类、文体娱乐类、社区事务类、议事协调类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行为。同时,以规范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窗口服务管理为契机,全力推进完善各项机关制度,努力打造“三表率一模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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