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2 12:19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2021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计划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省民政厅、怀化市民政局任务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实际,为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聚焦养老服务改革、殡葬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兜底救助保障等重点民政实事项目,切实履行“三基”民政职责,积极推进洪江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向深入,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抓好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突出好干部标准,健全平时考核机制,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领“绝大多数”作用,加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加强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积极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纪律作风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政治巡察、专项审计,探索建立日常监督整改机制。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加强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学习,保持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维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贯彻落实省“两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类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建立乡镇临时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到应养尽养、应救尽救。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实施城乡低保制度,纠正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三是按照全省最低指导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38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550元/月执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至550元/月;农村低保补助标准低保兜底、低保(一类、二类、三类)分别提高至365元、255元、225元、205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超过229元/月。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共享相关部门数据,建立困难群众大数据库、社会救助大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发放系统无缝对接。
(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一是做好救助站运营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落实具体负责人。二是做好“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活动。三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和救助服务,推广使用加强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四是协调公安户籍部门为长期寄养和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落实好我市人口户籍。
(四)加强残疾人救助管理和福利保障
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做好特困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将洪江市心悦家园项目运营好,打造好,成为怀化地区的一张名片。
(五)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筹资建设安江中心敬老院二期附属工程,并尽快完成整体 竣工验收。积极推进雪峰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着力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和转型升级。二是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洪江市社会福利院服务环境,将社会福利院和未保中心统一运营管理,提质改造为“城市养老”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一体的四星级综合福利机构,打造城市养老品牌。三是承接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打造5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司运营管理”创新养老服务方式,按照“谁运营、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运营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四是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整体推进洪江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保护
一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资金拨付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儿童福利待遇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孤儿助学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全面落实“儿童之家”建设,加强村居儿童主任和乡镇儿童督导员培训,积极提升关爱儿童服务质量,规范推进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登记,依法开展收养评估,制定完善收养政策,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和档案管理。三是提升“未保中心”建设,提质改造为与“城市养老”为一体的四星级综合福利机构,切实提升“老小一家”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七)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积极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和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村组织运行工作机制,规范村(社区)“两委”工作,及时开展上岗培训。二是认真执行省委“1+5”政策文件,落实“三个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和负面事项清单)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组织和驻区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化,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四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基层行政服务“一门式”办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村(社区)证明盖章事项,启动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支持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社区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试点。
(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领导,按照市委、市“两新”工委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做到应建尽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十百千”示范创建。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摸底调查,计划对7家行业协会进行上门实地检查,对全市一百多家社会组织进行不低于5%的随机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查处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清退连续多年未进行年检的僵尸组织。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革命老区振兴、社会公益事业;开展“行业组织带产业、文体组织带乡风、医卫组织促健康、社工组织促和谐”双带双促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联村共建,助力振兴”。四是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内涉黑恶势力的打击处理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公布举报方式,动员、督导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底排查工作。
(九)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
一是加强全省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贯彻,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督促朝晖庄园公司做好陵园墓穴的整改工作。二是完善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持续深化文明节俭操办丧葬事宜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基层党组织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三是推进“十四五”殡葬改革项目建设,积极落实2021年前期工作。
(十)推进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落实“十百千万”战略,夯实福彩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大洪江市增机布点,做好与中国石化的跨行合作,争取在安江与黔城或其他乡镇上增布福彩投注机,争取在黔城新开发的龙标大道上新增两家专营店。二是加强投注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加强销售人员培训,同时优化市场环境,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福彩市场销量有所提升。
(十一)推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建设
一是认真完成市慈善总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做好慈善会换届工作,积极宣传慈善政策,吸引社会组织、人士参与慈善事业建设。二是优化慈善资源分配,引导慈善力量对接参与乡村振兴,继续做好“爱心改变命运”、“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 等品牌项目,积极开展各项救助活动以及打造更多慈善品牌。三是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慈善款物,策划实施多种募捐活动,同时做好九九公益“点亮微心愿”等资金发放。四是加大慈善超市的监督、管理、建设指导,争取再新建一家爱心超市。
(十二)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时间、任务、进度要求、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完成国、省、市、县《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扎实推进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妥善调处办界地区矛盾纠纷,促进办界地区和谐稳定,完成边界联检任务。
(十三)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继续做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全力创建婚姻登记3A等级机关,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十四)推进民政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针对养老院、敬老院、救助站、福利院等重点领域,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零病例”成果。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刑事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障事业发展安全。同时加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监督,保障老人合法权益。
3、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息研判,找准群众关注的热点,矛盾集中的焦点,加大走访力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包案制,扩大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民政政策解读,畅通政务信息渠道,积极推动政策下乡活动。加强网络舆情动态监控,专人管理、及时回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党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发挥“关键少数”“头雁作用”。同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
2、加强责任落实
一是将2021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是严格落实“一月一协调”、“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加强检查督促
一是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二是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洪江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