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5 07:27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根据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怀化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创建“五化”民政示范市建设为统揽,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500元/年,月人均救助达到185元。
——建设安江中心敬老院。
——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期工程。
——创建1-2个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
——培育出壳社会组织3-5家,完成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
——开展1-2次大型公益慈善活动,建设1个慈善超市,完成慈善总会换届选举。
——建成馨逸陵园并投入使用,启动安江镇、黔城镇等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
——完成洪江市地名图录典志编纂。
——所有乡镇全面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
三、重点工作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500元/年,月人均救助达到185元。深化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提高精准救助水平。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认真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行业扶贫职责,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完成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建设安江中心敬老院。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实施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实施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综合解决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等问题。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二期工程,继续扩大乡村“儿童之家”覆盖面。
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4、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巩固“亮栏行动”成果。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股室:基政股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5、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作用,积极培育出壳社会组织3-5家。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和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做好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股室:社会组织管理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年内开展1-2次大型公益慈善活动,建设1个慈善超市,完成慈善总会换届选举。落实志愿服务标准,规范志愿服务管理,加快全市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责任股室:办公室、慈善办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7、持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建成馨逸陵园并投入使用,启动安江镇、黔城镇等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提高婚登服务水平。
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完成洪江市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扎实做好界线联检,全面创建平安边界。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
责任股室:基政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9、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做好向安江镇赋予民政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下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责任股室:办公室、法制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确定的目标任务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关重难点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2、严格督查考核。对照2019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将确定的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全面完成。同时严格落实“一月一协调”“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民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强化责任落实。将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消极被动、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任务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