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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阶段成效

发布时间:2025-10-10 16:15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2025年以来,洪江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怀化市、洪江市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全面推进养老、殡葬、救助、慈善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高频率调度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一月一调度”要求,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会、部门协调会、双专班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二是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集中整治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调度,分管负责人知责扛责、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力推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充分发挥“双专班”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密切协作,集中力量破解整治难题。三是高质量制定实施方案。对养老、殡葬、救助、慈善领域整治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专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治任务有序开展相关工作。⠼/span>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一是强化自查自纠。相关股室、各乡镇围绕养老、殡葬、救助、慈善等整治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上级督导反馈问题等,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强化主动发现。班子领导带队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乡镇、村(社区)开展问题摸排。相关股室常态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排发现问题线索。三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在政府官网及相关服务机构显著位置公布监督举报渠道,“线上+线下”双向摸排问题,并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两个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 ⠼font face="黑体" >二、整治取得成效

(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

1、全面排查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将整治重点围绕资金监管使用、行业监督管理、侵害老人权益三个方面61项问题,组织精干力量到各养老机构、站点、20个乡镇、村/社区进行问题排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2、坚持查漏补缺、提升养老水平。一是涉老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老年人权益有效保障。保障范围扩大。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实地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3万余名高龄老人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强化。通过信息比对与入户核查,及时发现并终止已故老人的待遇申报,成功追回2名已故老人违规享受的高龄补贴资金共计600元。市场环境净化。市场监管部门对3家违规向老年人虚假宣传产品的商户依法予以处罚,累计罚款4.5万元,有效维护了老年消费群体权益。社保基金安全。人社部门通过自查,发现并处理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点数据19起,追回资金8930元,确保了基金安全。二是养老机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安全基础再夯实。目前全市3家公办养老机构已全部取得消防审验合格证,配备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9名。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4个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管理效能再提升。实行养老机构食材统一配送,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引入国有企业团队承接运营,管理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三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出台了《洪江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安全管理、服务考核、宣传培训系列制度更加完善,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1、突出关键领域、加强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民政联合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十大突出问题”“五个聚焦”,深入推进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全面排查发现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突出群众福祉、提升工作成效。一是强化公益属性。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推进落实,派驻殡葬服务管理所工作人员3名加强对黔城殡仪馆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针对殡仪馆未核价问题,发改、民政部门已联合下发核价文件,并在殡仪馆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指导殡仪馆建立健全了遗体交接、信息核对、死亡证明等环节的信息档案。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交办并整改到位。同时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十严禁”培训,加强殡葬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三是严格查处违规收费。联合市监、发改执法检查发现朝晖庄园公司公墓收费未明码标价,对其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发现一殡葬用品商户价格未上墙公示,责令其整改到位。四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联合宣传部、乡镇等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同时向省民政厅积极申报开展文明治丧生态安葬“三年筑牢”试点工作,涉及3个乡镇9个村(社区);严格查处“活人墓”“豪华墓”2起并整改到位。加强“白事先生”等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共摸排登记风水先生、道士等各类人员301人,并进行教育宣传,引导其开展文明殡葬活动。五是积极提高火化率。督促殡仪馆维修完善火化设施,提供相关殡葬服务;并根据上级要求划定火化区范围。六是加大公益供给、推进城乡公益安葬设施建设。安江殡葬设施项目一期(公益性骨灰堂)、二期(集中治丧场所)已在抓紧施工中,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1、开展社会救助年审工作。要求乡镇对辖区内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支出和财产变化情况进行核查,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手续。

2、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一方面督促各乡镇民政办根据《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乡镇社工站等,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响应机制,了解收集辖区内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线索。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分组到20个乡镇进行指导摸排,期间共发现“应保未保、应救未救”问题2个已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动态管理,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推送疑似家庭困难对象9户,通过核实其中8户家庭收入超过我市低保标准不予纳入,1户符合条件及时纳入农村低保。1-8月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全市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32户421人、特困对象130户139人、临时救助1575人次。

3、突出整治成效。救助领域共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并追回违规发放资金9450元。同时进一步完善救助领域体制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草拟了《洪江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实施细则》,正在征求部门意见。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16户9076人、特困对象2203户2325人,1-8月,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601.7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31万人次,真正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

(四)慈善领域专项整治

全市共有慈善组织4家,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市慈善会联合相关股室对我市慈善组织开展了多次检查,采取现场走访、查阅资料、谈话等方式,排查出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中1个。

三、下一步工作

1、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整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最新会议、文件精神,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整治工作作为常态化任务,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专题会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共享、提升工作合力。

2、持续强化问题排查,提升监督精度。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长期公开并维护好各类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社会组织和媒体监督。二是深化专项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继续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尤其关注易发多发问题点和已整改问题的“回头看”。三是强化技术应用。加强利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平台共享等技术手段,提升问题线索发现精准度。四是做实线索处置。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加强甄别研判,严格按照规定移送纪委监委,积极配合核查。

3、持续推动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如:尽快出台《洪江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

4、持续加强教育震慑,净化行业风气。一是强化以案促改。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市养老服务、殡葬领域、救助领域开展警示教育,筑牢从业人员廉洁自律防线。二是加大公开曝光。适时通报整治成果和典型案例,释放从严管理的强烈信号。三是深化行风建设。持续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选树正面典型,提升行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和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5、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群众获得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解决问题能力,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如救助领域:一是做好应保尽保;二是对“单人保”家庭进行核查;三是将6类对象及时纳入“单人保”;四是落实渐退机制。殡葬领域:一是全面加强对殡仪馆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安江殡葬设施项目建设;三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养老领域: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二是加强涉老资金规范管理发放;三是全面加强问题排查和市场管理,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