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8 11:37 信息来源:洪江市民政局
洪民许准字〔2025〕13号
杨国治、杨安华、杨辉、黄文星、易容富:
你们于2025年7月24日提交成立登记洪江市安江凌志篮球俱乐部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成立登记洪江市安江凌志篮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治,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431281MJK357910B,办公地址设洪江市安江镇胜利街大畲坪3栋,业务主管单位是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二、经审查《洪江市安江凌志篮球俱乐部章程》,同意你单位的工作宗旨和业务范围。
该单位成立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党建工作和备案事项,每年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单位事项变更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章程修改须经核准后方能生效,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核准的《洪江市安江凌志篮球俱乐部章程》做好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洪江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