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5 14:37 信息来源:
2014年10月9日,我市群峰乡杨柳村羊坡组易传根到乡民政办为其儿子易志刚申请大病救助,易传根介绍说儿子易志刚是二级智力残疾(出示了残疾证),又患有心脏病,这次因心脏病住院需动手术没钱,希望政府给予临时医疗救助。针对易传根的申请,乡民政员蒋振华向其详细解释了大病救助政策,临时医疗救助是一种事后救助,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因恶性肿瘤、尿毒症、大型外科手术等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贫困人员和百岁老人;二是经住院救助,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五保户和低保户。根据易传根所说情况,他儿子易志刚还没有住院花费,不符合大病救助政策,得到了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