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9 15:27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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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洪江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司法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基层股、法治宣传股(政策法规股)、社区矫正股(安帮办)、政工室,行政复议股。我局实有人数63人,行政编在编49人,事业编在编14人。
洪江市司法局有二级事业单位3个,其中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室1个,公证处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司法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司法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司法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普法经费、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人民调解案件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2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27.38万元,其中,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2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127.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902.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包括党组织活动经费8万元,创文创卫经费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225.0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上级)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案相关的各项支出;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各方面的支出;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费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市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各项开支;乡镇工作补贴经费32.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支出;遗属补助0.95万元,用于发放遗属的生活补助;提前退休人员工资10.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提前退休人员的工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7.38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204.48万元,增加22%,主要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中。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6年预算数增加17万元,主要因为有购车计划。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6年洪江市司法局一般性支出预算49.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洪江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
(五)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127.3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225.0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上级)支出147万元;行政复议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政府购买法律咨询服务费支出29.5万元;乡镇工作补贴经费32.04万元;遗属补助0.95万元;提前退休人员工资10.58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