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6 09:27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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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洪江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市司法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基层股、法治宣传股(政策法规股)、社区矫正股(安帮办)、政工室,行政复议股。我局实有人数63人,行政编在编50人,事业编在编13人。乡镇司法员编制在司法局本级。行政编退休一人,新招录公务员5人,事业新招全额事业编1人,差额事业编1人,比去年增加6人。
洪江市司法局有二级事业单位3个,其中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室1个,公证处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2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今年购置了一台新车和工资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万元,占69%;项目支出247.5万元,占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2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今年购置了一台新车和工资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2万元,增长2%,主要是因为今年购置了一台新车和工资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75.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4万元,占9%;卫生健康(类)支出26.32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33.2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乡镇,保险支出在司法局本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5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足额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配套失业保险事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乡镇,保险支出在司法局本级。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乡镇,保险支出在司法局本级。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0.6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导致公积金的增加。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和各项支出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保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与上年相比增加17.88万元,增长2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了一台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与上年相比增加17.94万元,增长4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一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
主要是公车加油、保险和维修的支出,完成预算的56%;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3%;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降低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86人次,主要是行政司法、普法、社矫、法治建设各类业务检查和业务学习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29万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司法各项业务的培训,人数380人,内容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行政执法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洪江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洪江市司法局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8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行政复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无。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洪江市司法局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83.27万元,执行数8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67%,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人民调解组织全年调解案件2000件,调处率100%。2.法律援助全年目标数150件,援助率100%。3.社区矫正在册人员132人,所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4.安置帮教在册人员1042人全部建立档案,落实无缝衔接机制。5.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民转刑”、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挪用和串用现象,但由于资金管理环节过多,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且由于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项目资金结算有时存在跨期结算的现象,并且由于市级财政困难,有时存在拨付滞后的现象,也无法安排太多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发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加快创建法治社会,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基础,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和市级财政加大普法相关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