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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4:36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洪江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洪江市司法局下设8个内设股室,3个二级机构。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我局实有人数57人,行政编在编46人,事业编在编11人。乡镇司法员编制在司法局本级。行政编退休一人,新招录公务员7人,事业编调入3人,比去年增加9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收入

支出

2

3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792.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7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702.71

8

五、事业收入

5

 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9

六、经营收入

6

 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1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11

八、其他收入

8

 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42.03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2.1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21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22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25.35

23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4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5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6

27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8

29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30

本年收入合计

27

792.18

本年支出合计

58

792.18

3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28

0.00结余分配

59

0.00

3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00

33

30

61

34

总计

31

792.18

总计

62

792.1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792.18

792.18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2.00

0

0

0

0

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00

1.00

0

0

0

0

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2.60

82.60

0

0

0

0

0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95

0.95

0

0

0

0

0

2040601

行政运行

475.43

475.43

0

0

0

0

0

2040612

法治建设

5.00

5.00

0

0

0

0

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84.49

84.49

0

0

0

0

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35.84

35.84

0

0

0

0

0

2040605

普法宣传

14.89

14.89

0

0

0

0

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47

1.47

0

0

0

0

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35

25.35

0

0

0

0

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5

1.95

0

0

0

0

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

22.10

0

0

0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13

39.13

0

0

0

0

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792.18

532.99

259.19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0

2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00

1

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2.60

0

82.6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95

0.95

0

2040601

行政运行

475.43

442.51

32.91

2040612

法治建设

5.00

0

5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84.49

0

84.49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35.84

0

35.84

2040605

普法宣传

14.89

0

14.89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47

0

1.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35

25.35

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5

1.95

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

22.1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13

39.13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792.1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702.71 

702.71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42.03 

42.0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2.1

22.1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25.35

25.3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792.18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本年支出合计

59

792.18 

792.1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结余分配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792.18

总计

64

792.18

792.1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792.18

532.99

259.19

2040610

社区矫正

2.00

0

2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1.00

1

0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2.60

0

82.6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0.95

0.95

0

2040601

行政运行

475.43

442.51

32.91

2040612

法治建设

5.00

0

5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84.49

0

84.49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35.84

0

35.84

2040605

普法宣传

14.89

0

14.89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1.47

0

1.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5.35

25.35

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5

1.95

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

22.1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9.13

39.13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76.4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4.6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134.66

30201

  办公费

3.25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30.66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74.38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6.16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42.01

30205

  水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9.13

30206

  电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1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5

30211

  差旅费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25.35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5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55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95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1.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37.88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资本性赠与

  经常性赠与

  资本性赠与

  经常性赠与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14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83




人员经费合计

478.34

公用经费合计

54.6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当表格数据为空时,应有此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当表格数据为空时,应有此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5

0

9

0

0

3.5

7.05

0

4.5

0

4.5

2.5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9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9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8万元,增长24%,主要因为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的增长和财政有些资金今年才支付到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9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1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9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99万元,占67%;项目支出259.19万元,占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8万元,增长24%,主要因为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的增长和财政有些资金今年才支付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1.8万元,增长24%,主要因为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绩效工资的增长和财政有些资金今年才支付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司法局本级,工资决算在各乡镇。

(2)司法(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足额纳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足额纳入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配套失业保险事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司法局本级,工资决算在各乡镇。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0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司法局本级,工资决算在各乡镇。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0.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司法局本级,工资决算在各乡镇。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4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司法员的工资预算在司法局本级,工资决算在各乡镇。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较困难未能及时拨付到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2.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8.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5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的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与上年相比减少1.31万元,减少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与上年相比(增加)0.39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的上涨和学习交流的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减少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198人次,主要是行政司法、普法、社矫、法制建设各类业务检查和业务交流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洪江市司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年检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44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资金无法及时支付到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8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0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工作的开展情况,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科室详细实施,整理档案材料,主动做好绩效工作,确保绩效真实客观,确保日常工作管理状况,绩效目标完成状况,资金运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提高财政预算资金运用效益,促进本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学会、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先进单位,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资金到位缓慢,公证的各项开支大,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比2022年增长50%以上,需支付的费用也随之增长。预算内资金紧张,单位负担重,项目经费缺口较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困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2023年,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无变动.

我局实有人数58人,行政编在编46人,事业编在编11人,差额编在编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全年整体支出规模792.18万元,涉及工作内容及范围:

一是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是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三是管理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6.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09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为5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员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费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全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员工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三)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3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预算数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数出259.2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其中超过50万元的项目1个)。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3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总支出为259.2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我局成立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制定各项工作责任制。一是定期全面自查。每年底,我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二是主动接受审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了整改。三是随时接受专项清查。根据工作安排,加强了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四)“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5万元,占36%,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64%。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198人次,主要是行政司法、普法、社矫、法制建设各类业务检查和业务交流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年检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9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其中超过50万元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45.5万元。绩效完成率100%。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1、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2、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和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3、管理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94.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其中超过50万元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45.5万元。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评价得分为95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学会、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先进单位,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司法行政干警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办“洪江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集中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按照怀化市政法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开展“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积极参与省厅、市局司法行政办公室系统“五比五看作表率”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进一步提高。压实“两个责任”,全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股室”建设,制定《洪江市司法局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洪江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廉政警示学习教育13次,促进干部依法履职、廉洁执法,全年没有干部被问责处分。抓好市委六届第六轮巡察所涉及乡镇乡村振兴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反馈问题的牵头整改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划分、合同清理规范、村务监督机制落实等整改有序推进。

(二)聚焦中心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参与湘中源陈某其案处置、征地拆迁、雪峰山与黔阳古城合同解除、原黔阳行署地块收回、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专班、黔城气站回收、安江养老院改革、桑逸养老院合作解除等工作,协助政法委成功调处安江镇秀洲村挂壁通组便道坍塌事件、赴安徽处置塘湾镇狂躁症艾滋病患者婚姻纠纷、21名农民工进京上访讨薪纠纷、赴河北协助处置安江镇被拐人员案件、处置安江镇大桥村段猛儿子在某高校突发死亡事件等一系列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积极作为争先创优。2023年7月6日,《树立法治思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宣讲于学习强国、当代视觉、今日头条平台播放;2023年5月,推介一篇经验文章《洪江市司法局: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探视视频会见点》在《怀化司法简报》第2期予以刊登发表;2023年10月,推介一篇经验文章《洪江市构建矛盾纠纷乡村两级兜底化解体系》在《怀化政法动态》第14期刊发;先后在湖南法治内刊推介 2篇,人民号1篇; 成功将洪江市公安局申报为“湖南省法治工作先进单位”;《浦江经验枫桥经验请示报告》获得市委书记郑小胡肯定批示。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等各项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等活动。

(三)注重协调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00余次。3月和6月,市委党校举办了“洪江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会,审议通过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洪江市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方案》。有力有效开展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按时清零。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向怀化上报本市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线索10条,11月迎接了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并代表怀化市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的“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

(四)强化服务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树立法治思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宣讲,着力抓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今年来对市乡两级各类合同、纪要、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18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2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时向怀化市人民政府和市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023年共制定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15件,报备率100%。践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2023年共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有效期已满不需要继续沿用的规范性文件49件。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3年9月,“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中心驻洪江市工作站”在洪江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1件,受理30件,办结案件26件,其中7件确认违法,4件终止(申请人撤回)、2件撤销并责令重做、2件责令履行,9件维持、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审结19件,一审撤诉1件,一审驳回诉讼请求2件,一审驳回起诉5件,一审移送管辖4件,管辖权异议驳回上诉4件,一审确认违法2件,二审驳回上诉1件。以洪江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3年5月开展全市湖南智慧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录入工作,完成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8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的网上录入工作。2023年来共开展两场湖南省行政资格执法考试,洪江市共有557人参加考试,397人通过考试。

(五)推进法治惠民。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1”专项行动,助企纾困办实事完成33条,典型经验发布9条,均超额完成任务。开展“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千所联千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大排查、找问题、补短板、促发展”等系列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涉企执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司法行政服务等,一对一走访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工地,全年走访企业三十余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走基层 惠民生”系列主题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完成湖南星星律师事务所、三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市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目前为止,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7件,其中刑事案件47件、民事案件120件、法律帮助案件310件。成功申报2023年“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名。截至目前,共受理公证事项500件,办结500件,拒绝办理不真实、不合法10件。

(六)突出普法创新。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聘用15名大学生为基层司法所专职普法副所长。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日、农村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街道,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治专题讲座和集中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霸凌专题讲座,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顺利召开全市国家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筹备会,完成怀化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共同讲述普法新故事,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1月以来,累计开展法治讲座120余场,集中宣传60余场,赠送法治文化纸巾、法治文化环保袋各2万余包(个)。

(七)守护安全发展。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3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7人,解除社区矫正58人,衔接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572人,在册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1989人。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198件。未发生因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智慧矫正中心”项目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并按照司法部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运行正常,正等待司法部验收,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智治”水平。今年4月,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视频会见点“安江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截至目前,洪江市“远程视频探监系统”成功受理申请211人次。针对服刑人员困难子女情况属实的,已汇总成册上报怀化市司法局,8月已完成“情暖高强·关爱孩子”活动,同时,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对困难的在刑人员未刑满释放之前未成年子女,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长效帮扶,促进在刑人员积极改造。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一节两会”及清明、春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7月19日,成立洪江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2023年9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至目前为止,我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82次,共调处纠纷928起,其中达成口头协议508起,达成书面协议420起。2023年1月-2023年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纠纷303件。

二、特色和亮点工作

(一)开通全省首家远程视频会见点。今年4月,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视频会见点“安江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经验文章《洪江市司法局: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探视视频会见点》在《怀化司法简报》第2期予以刊登发表。

(二)2023年9月,洪江市黔城镇芙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金芳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2023年6月,公证处杨艳红向司法部举荐的公证案例《张某清点公司账目保全证据公证案》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

(四)2023年12月,由我局申报的黔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

(五)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司法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法治调研督察和普法依法治理股汤芳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届“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

(六)2023年12月25日,报送的法治课“法治护蕾—拒绝性骚扰 预防性侵害”被评为全省“百堂精品法治课”。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人员严重不足。一是人员及编制不足;二是司法所人员不稳,外流较多。2、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3、工作经费紧张。

八、有关建议

加大对司法局各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司法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4年10月12日

洪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