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6 09:19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洪江市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及2024年工作要点
洪江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8日)
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怀化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下一心、积极作为、充分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2023年4月,获评怀化市文明红旗单位,2023年9月,洪江市黔城镇芙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金芳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12月,由我局申报的黔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法治调研督察和普法依法治理股汤芳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届“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2023年6月,公证处杨艳红向司法部举荐的公证案例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司法行政干警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办“洪江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集中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按照怀化市政法系统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开展“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积极参与省厅、市局司法行政办公室系统“五比五看作表率”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进一步提高。压实“两个责任”,全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股室”建设,制定《洪江市司法局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洪江市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廉政警示学习教育13次,促进干部依法履职、廉洁执法,全年没有干部被问责处分。抓好市委六届第六轮巡察所涉及乡镇乡村振兴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反馈问题的牵头整改工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划分、合同清理规范、村务监督机制落实等整改有序推进。
(二)聚焦中心工作。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参与湘中源陈某其案处置、征地拆迁、雪峰山与黔阳古城合同解除、原黔阳行署地块收回、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专班、黔城气站回收、安江养老院改革、桑逸养老院合作解除等工作,协助政法委成功调处安江镇秀洲村挂壁通组便道坍塌事件、赴安徽处置塘湾镇狂躁症艾滋病患者婚姻纠纷、21名农民工进京上访讨薪纠纷、赴河北协助处置安江镇被拐人员案件、处置安江镇大桥村段猛儿子在某高校突发死亡事件等一系列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积极作为争先创优。2023年7月6日,《树立法治思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宣讲于学习强国、当代视觉、今日头条平台播放;2023年5月,推介一篇经验文章《洪江市司法局: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探视视频会见点》在《怀化司法简报》第2期予以刊登发表;2023年10月,推介一篇经验文章《洪江市构建矛盾纠纷乡村两级兜底化解体系》在《怀化政法动态》第14期刊发;先后在湖南法治内刊推介 2篇,人民号1篇; 成功将洪江市公安局申报为“湖南省法治工作先进单位”;《浦江经验枫桥经验请示报告》获得市委书记郑小胡肯定批示。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等各项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等活动。
(三)注重协调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00余次。3月和6月,市委党校举办了“洪江市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了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会,审议通过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洪江市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方案》。有力有效开展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按时清零。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向怀化上报本市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线索10条,11月迎接了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并代表怀化市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的“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
(四)强化服务保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树立法治思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宣讲,着力抓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今年来对市乡两级各类合同、纪要、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180余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2件。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时向怀化市人民政府和市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023年共制定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15件,报备率100%。践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2023年共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有效期已满不需要继续沿用的规范性文件49件。进一步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3年9月,“怀化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协调中心驻洪江市工作站”在洪江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1件,受理30件,办结案件26件,其中7件确认违法,4件终止(申请人撤回)、2件撤销并责令重做、2件责令履行,9件维持、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审结19件,一审撤诉1件,一审驳回诉讼请求2件,一审驳回起诉5件,一审移送管辖4件,管辖权异议驳回上诉4件,一审确认违法2件,二审驳回上诉1件。以洪江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2023年5月开展全市湖南智慧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录入工作,完成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8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份的网上录入工作。2023年来共开展两场湖南省行政资格执法考试,洪江市共有557人参加考试,397人通过考试。
(五)推进法治惠民。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1”专项行动,助企纾困办实事完成33条,典型经验发布9条,均超额完成任务。开展“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千所联千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大排查、找问题、补短板、促发展”等系列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涉企执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司法行政服务等,一对一走访全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工地,全年走访企业三十余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走基层 惠民生”系列主题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完成湖南星星律师事务所、三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市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注册工作。目前为止,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7件,其中刑事案件47件、民事案件120件、法律帮助案件310件。成功申报2023年“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者一名。截至目前,共受理公证事项500件,办结500件,拒绝办理不真实、不合法10件。
(六)突出普法创新。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聘用15名大学生为基层司法所专职普法副所长。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4.15”国家安全日、农村法治宣传暨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顾问深入村(社区)街道,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治专题讲座和集中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霸凌专题讲座,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与权益保护。胜利召开全市国家机关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报告评议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筹备会,完成怀化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共同讲述普法新故事,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1月以来,累计开展法治讲座120余场,集中宣传60余场,赠送法治文化纸巾、法治文化环保袋各2万余包(个)。
(七)守护安全发展。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3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7人,解除社区矫正58人,衔接并安置刑满释放人员572人,在册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1989人。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198件。未发生因监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智慧矫正中心”项目通过省司法厅验收,并按照司法部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运行正常,正等待司法部验收,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智治”水平。今年4月,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视频会见点“安江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截至目前,洪江市“远程视频探监系统”成功受理申请211人次。针对服刑人员困难子女情况属实的,已汇总成册上报怀化市司法局,8月已完成“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活动,同时,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对困难的在刑人员未刑满释放之前未成年子女,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长效帮扶,促进在刑人员积极改造。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一节两会”及清明、春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7月19日,成立洪江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2023年9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至目前为止,我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82次,共调处纠纷928起,其中达成口头协议508起,达成书面协议420起。2023年1月-2023年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纠纷303件。
二、特色和亮点工作
(一)开通全省首家远程视频会见点。今年4月,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视频会见点“安江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经验文章《洪江市司法局:开通全省首家乡镇远程探视视频会见点》在《怀化司法简报》第2期予以刊登发表。
(二)2023年9月,洪江市黔城镇芙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黄金芳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2023年6月,公证处杨艳红向司法部举荐的公证案例《张某清点公司账目保全证据公证案》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
(四)2023年12月,由我局申报的黔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
(五)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结合“黔阳剪纸”创作的“非遗”法治文化产品《以法为盾护家园》被省司法厅《“湘”遇非遗 法治同行作品选集》收录。法治调研督察和普法依法治理股汤芳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届“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
(六)2023年12月25日,报送的法治课“法治护蕾—拒绝性骚扰 预防性侵害”被评为全省“百堂精品法治课”。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目前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加上省、怀化市将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法律援助案件群众需求大,社区矫正工作繁杂,实际办案人员不足;法治人才紧缺,法治建设等工作开展受限。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二)着力强化统筹协调,精准定位强服务。加大法治氛围的营造,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学习,确保法制机构队伍素质高、有能力开展好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健全程序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发生,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三)探索推动新发展,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二是加强法治建设调研督查,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四是加大法治氛围的营造,制定好全市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活动。五是压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工作,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教育大格局。
(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竭尽全力保稳定。认真做好洪江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的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继续加强模范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涉企纠纷调处工作。聚焦司法所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
(五)始终突出精准发力,创新方法提质效。全力提升案件质量,组建新一届法律援助办案团队,强化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大力开展援助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将主题专项宣传与参与社会服务宣传相结合,将网络渠道宣传与社会实践宣传相结合。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认真开展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化解。积极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六)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建好队伍树形象。驰而不息抓实作风建设,建好队伍树形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不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突出抓好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整体素质。采取“以老带新”和“送出去培训”的办法,加大对年轻人的培养力度,促进这一群体脱颖而出,尽快成长为我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中坚力量。积极和上级部门汇报衔接,踊跃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