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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20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01 10:35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厅的工作要求,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动平安洪江、法治洪江建设,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作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1、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2、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应对,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讲好司法行政怀化故事。

    4、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五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质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队伍建设,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二、全面统筹依法治市

    5、强化依法治市统筹职能。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 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职能,积极衔接协调,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为全面依法治市当好参谋助手。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协调、调研、督察重大法治事件报告、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等具体规定,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大法治调研力度,增强法治督察实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精准高效办理市政府法律事务。

    6、抓好法治宣传。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抓好法治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力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谋划出台“八五”普法规划。

    7、强化法治创建。深入推进区域依法治理,完善工作考评和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八进八创”主题创建活动和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

    8、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向基层延伸,打造一批体现洪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认真开展“表演法治节目、展演法治视频、演讲法治故事”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三、聚焦服务发展大局

9、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行政处罚案件抽查评查力度,依法纠正违法和行政乱作为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述职报告制度。

   10、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科学调整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法宣传,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及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行政应诉,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11、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抓好《怀化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规范运行。加强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业务系统管理,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案件办理质量。

四、坚决确保安全稳定

    12、确保监管绝对安全。当前重点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加强与监狱方面的衔接沟通,掌握本地籍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搞好协调,做到无缝对接,把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继续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提升湖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工作效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和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不重新犯罪。

13、创新人民调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统筹各类调解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性行业调解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解决衔接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建设一批“四无”乡镇(街道)、村(社区)。巩固完善湘黔桂接边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五联”工作机制,提高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合作水平。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保障建设,努力使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健全,队伍专业化水平更显著。持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员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陪审和监督质量。

    14、强化律师队伍执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律师为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全市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按照实际实效的要求,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15、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市委和省厅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完善长效机制建设。

    五、夯实基础补齐短板

16、持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所建设的要求,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下大力气解决司法所力量不足的问题。

    17、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八有”“六统一”要求,不断加强各级各类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争年内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18、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智能化建设。着力抓好“指挥中心”建设和“智慧矫正”工作,切实运用好“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推进智能调解项目建设,按省厅部署,抓好司法所、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统筹推进依法治市、立法、行政执法等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六、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9、实现疫情防控和司法行政工作双胜利。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扛起政治责任, 思想上绝不懈怠。措施上绝不玩漏。组织领导上绝不含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作风,统筹兼顾,精准发力,狠抓工作落实,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毫不放松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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