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4 15:04 信息来源:洪江市司法局
洪司党〔2024〕12号
中共洪江市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5月22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党组书记何文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何文魁任组长,局长和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计财装备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法治调研督察股)、普法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法援中心、公证处、法律顾问室、司法所等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静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等职责。局党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7月2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47个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和20个乡镇司法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着力推动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责任人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督查工作组每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坚决重新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4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7项,清退资金4.15万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上级文件的学习,2024年5月22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怀宣电〔2022〕17号),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②2024年3月,召开洪江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3次集体学习(扩大会),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会(班子会)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对中心组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把关,对所有不符合要求,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的发言材料一律进行重写;③精简学习内容,去除学习内容中的重复信息,对于上级会议精神,办公室进行了及时传达,2024年5月3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经验分享,提高会议记录水平。
2、关于“完善行政决策合规性审查制度有所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今年通过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录法律专业人才1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乡镇司法所5人,已全部到岗,充实了工作人员力量;②2024年7月,制定了《洪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考核内容、标准、要求;③洪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2024年公职律师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87件;④8月28日,制定并下发了《洪江市公职律师管理激励措施》(洪政办发〔2024〕9号),从任职、监督管理、培训考核、激励表彰等方面激励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助力法治洪江建设。
3、“促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从严管理规范性文件。①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4年洪江市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均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②2024年7月制作规范性文件登记台账模板发给各单位,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本单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③对接好政务服务中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2024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洪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文件审查质量。①加强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合同和案卷审查效率和水平,2024年11月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参加了湖南省司法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培训;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市司法局与各单位的及时沟通,对送审的文件、合同按轻重缓急排序,提高审查效率;②2024年7月制作《洪江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分发给各单位法制部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关于“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欠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覆盖行政执法培训。①2022年2月28日、2023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召开全市委托乡镇执法培训,2024年5月1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5月15日至17日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②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4日分别对洪江市托口镇人民政府、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2023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整改;③2024年5月、7月分别举办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和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二是完善“两法衔接”制度。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前、中、后端闭环工作机制。2024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洪江市行政执法单位两法衔接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各单位两法衔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2024年10月10日洪江市司法局对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开展了两法衔接实地检查。三是洪江市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公布在政府门户网上。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①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4日分别对洪江市托口镇人民政府、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2023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2024年4月29日分别对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该单位及时整改;②2024年5月1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③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时及时解答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④2024年10月抽查了卫健局、城管局等10个单位20个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案卷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5、关于“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目前我市所有乡镇均已建立完备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今年通过公开招考,目前各乡镇司法员已配备到位;②2024年7月及时更新各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文件并宣传到位;③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都到相对应的村社区走访,实地开展相关工作,并且及时加入村(社区)微信工作群,常态化与村民群众互动。
6、关于“普法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2年2月28日、2023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召开全市委托乡镇执法培训,2024年5月1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举办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②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时及时解答乡镇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③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在9月23日组织开展了1次全市人民调解员骨干集中学习培训班(每个乡镇人民调解员骨干2人参训,全市共计 45名人民调解员骨干参训),并结合湖南省司法厅2024年9月初组织的全省调解员培训班课件资料及我市调解工作实际,印发培训资料(每册347页)给全体学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024年度内均已组织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共计783名)开展法律条文解读和以案说法人民调解员集中学习培训;④与融媒体中心签订宣传协议,加强在洪江融媒、洪江新闻网、微洪江等新媒体平台的法治宣传;⑤创新形式,制作法治宣传日历在洪江新闻网刊发,并在微信群转发;⑥在新闻媒体投稿、微信工作群转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息。
7、关于“完善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制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8日,制定《洪江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监管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法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2024年共对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实地检查指导20余次;②全市共有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4人参与公益活动,服务民营企业20余家,全年通过入企开展法律咨询、座谈会、宣传法律政策等方式,为各类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审查合同、化解涉企纠纷、开展民法典宣传。③今年共利用赶集日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现场咨询等送法下乡活动50余场次。
8、关于“推动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已将“以奖代补”文件发放至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各司法所将奖补文件发放至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日常综治民调宣传、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传等时机向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宣传奖补政策,并做好奖补案件系统录入指导工作。目前全市218个村(社区)调解组织均已收到奖补文件,了解奖补政策;②局党组8月22日会议研究,讨论通过重新修订《关于调整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洪江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评审工作制度》两个文件,明确将财政部门纳入“以奖代补”案件评查、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成员单位,参与奖补资金发放工作;③局党组专题研究,进一步规范“以奖代补”补助发放程序,协同财政部门结合省财政厅文件重新修订《洪江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评审工作制度》并在局党组会讨论通过;④全市21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已全部制作到位,由各调委会主任统一保管。
9、关于“公证工作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全面规范完善了洪江市公证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②已严格规范公证机构价格收费行为,公证服务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全部公示上墙;③办理公证时已积极落实到每一处收费都告知当事人,已向市发改局定期报送价格政策执行和公证收入、支出等相关情况。对每一件公证规范收费,合法合规对于公证事项中的“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
10、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今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考招录乡镇司法所5人,充实了工作人员力量,并已全部到岗;②2024年7月22日召开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及社矫技能比武;③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且社矫局每月开展不同的主题教育,6月开展“禁毒教育”,7月开展行为规范化教育,8月开展心理讲座;④6月、7月分别对各司法所档案开展日常督查。并在7月25日—8月1日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案件;⑤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6月份已通过司法所向社矫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宣传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企业用工保障的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并成功介绍就业人员3人;⑥5月已对社区矫正对象、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进行摸排,排查出7名困难未成年子女,已上报怀化,并在9月与洪江市民政局衔接到位,由民政对其进行临时救助。
11、关于“统筹协调安置帮教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初,局党组向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安置帮教相关工作;对未回原籍的刑释人员及时协同公安部门查找去向;4月13日对家庭困难的安帮对象予以救助,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协同开展安帮工作;②7月,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就安置和帮教工作进行面对面沟通或电话沟通;③6月开始,不定期对各个司法所开展日常督查及业务指导,对反馈的问题在1日内及时答复;④每个工作日通过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与监狱、看守所等单位及时衔接;档案资料已通过走访进行完善;掌握各对象去向,均纳入安保服务管理。
12、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欠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7月,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全省业务培训;②10月份省法律援助案卷评比抽选案卷14份,合格率100%,其中1份优秀案卷;③组织法律三湘志愿者、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起参与公益活动,利用赶集日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现场咨询等送法下乡活动50余场次。服务民营企业20余家,通过入企开展法治体检、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政策等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3、关于“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充分发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4年5月22日、2024年6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②2024年5月3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业务培训、经验分享,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将会议内容记录详实全面,严格按照行文程序规范行文;③2024年5月3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局领导对分管领域人员提出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培训,确保各类公文稿认真校稿,减少文字错误,严格按照行文程序规范行文;④2024年5月22日召开党组会,对《关于建立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修改完善。
14、关于“工作作风不务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截至10月底,我局已经对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重点对各司法所办公场所的标识制度门牌、桌椅、墙面粉刷等进行规范、添置、装修,整体提升了司法所办公环境,并与乡镇协调解决好司法所办公条件简陋、办公条件差等问题,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间办公室和1间业务用房开展日常工作,班子成员分片区走访,指导基层司法员工作,对查摆出问题立行立改;②局党组与20个乡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制定了《洪江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乡镇司法所有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③各司法所所长对乡镇班子会议做到了“应参尽参”;④已安排黔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黔城镇政府坐班,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完成;⑤2024年7月已安排人员到塘湾司法所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对接,能够有条不紊开展各项工作;⑥2024年6月12日,分管领导组织普法股相关工作人员对洪江市情进行了学习,要求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收集时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因材料错误造成工作不实。2024年7月9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对洪江市情进行了学习,要求各乡镇司法所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资料收集整理,避免出现工作材料错误。
15、关于“公务接待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违规列支的餐费已收回并缴入中国共产党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涉案资金专户。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洪江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完善了《洪江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办公用品购置、审核作出详细要求。②固定资产已于2024年5月31日登记入账。
17、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洪江市司法局于2024年6月21日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项的学习。②洪江市司法局完善了《洪江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工程项目管理细则。
18、关于“项目费用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乡镇司法所工程项目多支付费用缴入洪江市财政局特设结算账户。②洪江市司法局已组织相关人员于2024年8月20日对黔城司法所附属工程和黔城司法所水电入户工程进行了验收,于2024年8月27日对洗马司法所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完善了结算程序。③已对接办公大楼外墙维修工程承包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开具正式发票并入账。
19、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7月组织财务人员对《洪江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洪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通知》《怀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怀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进行了专项系统的学习。②收款方与开票方不一致,商家已将委托授权书交于财务。③办案人员已将2023年6月6日开庭传票和2023年5月9日开庭传票交到财务。
20、关于“工会账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将慰问金和“三、八”妇女节活动支出调入行政账目支出。②分管财务领导于2024年7月组织工会和行政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学习落实。
(三)聚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问题
21、关于“执行民主议事规则欠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5月22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文件,强调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巡察反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支出,均上报局党组会研究;②2024年5月30日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记录水平,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将会议内容记录翔实全面,严格按照行文程序规范行文;③2024年5月22日召开党组会,加强对上级文件的学习,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工作完成的及时性与质量水准。
22、关于“司法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了中国公证协会2024年8月20日至9月3日举办的2024年第一期公证员职前培训班并通过考核,现正申领公证员执业证。
23、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于5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度党建工作;②6月7日、6月20日分别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相关制度,6月17日—6月19日安排党务专干参加洪江市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③党建指导员于2024年5月—7月先后4次到江洲所进行党建工作指导,并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江洲所进行整改到位,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2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欠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7日、6月20日分别召开支委会,组织支部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相关制度,6月17日—6月19日安排党务专干参加洪江市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②已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未具体落实到人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确保每个问题落实到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5、关于“对基层司法所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今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了新公务员5人,2024年7月均已安排到各司法所任职,塘湾司法所和熟坪司法所均在7月安排了司法员任职;②组织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了中国公证协会2024年8月20日至9月3日举办公证员职前培训班并通过考核。③2024年7月15日,组织新招录的5名公务员开展了任职前培训,安排各股室进行了各项业务工作培训,让新招录公务员能够很快熟悉各项业务工作。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组织开办了《洪江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暨业务培训班》,进行了一次政治理论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综合培训,通过培训,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和“未巡先改”、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6、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收取的企业赞助费已于7月1日入缴到中国共产党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涉案资金专户。②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洪江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洪江市市直行政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务政策制度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解读,从源头上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确保财务审核审批工作严谨规范。
黔城司法所
1、关于“主动履职相互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向乡镇分管领导汇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黔城镇综治中心的工作对接;②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规范和加强司法所管理,保证周末节假日或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处理及时,预防和减少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工作不便,特制定应急备勤制度。
2、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黔城司法所加强对黔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对黔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文书进行抽检,每月进行2次执法现场监督,5—9月份,已抽检行政执法案卷50份。②已于8月3日开展2024黔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③由乡镇分管行政执法分管领导对刑侦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要求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程序规范。
3、关于“对安置帮教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切实做到按时走访,向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②安置帮教对象张某某,于2019年10 月外地服刑刑满释放,2021年1月至2024年8月无法联系到本人。2024年9月通过联系其所在村干部,逐步掌握其目前务工所在地,司法所再次与张某某取得联系并纳入管理。③规范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
4、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黔城司法所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加大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以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各村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讲会,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③黔城镇法律顾问加入黔城镇网上群众工作群,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黔城司法所在5月9日至5月31日期间开展了黔城镇2024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22日专项开展了“法治教育进农村,懂法守法入人心”为主题的送法进集市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并通过普法问答小游戏向参与群众发放了法治文创纪念品。②黔城司法所于8月3日开展2024年黔城镇法律明白人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堂、2024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分享农村常用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解读以及法治案例,发放相关法律的普法资料。③深入各村(社区)继续开展法治宣传,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6、关于“人员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大宣传力度,专项开展人民调解员奖补政策、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并印发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进行平台实操。②黔城司法所已于8月3日开展了全镇人民调解员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暨以奖代补政策宣讲会,并印发了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对各村调解员进行平台实操培训;29个村(社区)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
江市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江市司法所加强对江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季度对江市镇执法大队抽检6份执法文书,逢赶集日进行执法现场监督,5-9月共抽检文书12份,开展现场监督28次,未发现问题;②已于5月28日开展2024年江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并发放学习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③7月24日选派江市镇执法大队5名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行政执法培训。
2、关于“安置帮教工作流于形式” 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五年三年内安帮人员36人全部建档,并完成了走访;②开展对重点帮教对象2人走访跟踪,保持联系随时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状况;③根据政策,联系住建和民政落实了安帮对象王某某五保和住房问题。④2024年7月2日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经过走访亲属,知其户口迁往黔城镇,住在其哥哥家,电话走访,本人在海南务工,无违法行为。现已重新纳入安帮管理。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江市司法所已协调辖区11个行政村(社区)与洪江市昌龄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于2024年9月30日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法律顾问合同书,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已落实到位、在建立微信群的及时宣传最新法律政策;②以案释法,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下村调解矛盾纠纷普法教育周围群众;③法律顾问在5月6日至31日以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各村共开展7场农村法治教育宣讲会,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4、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法治资料及时按要求整理归档备检。②工作人员变动后及时调整好各法治机构名单。③江市司法所协助江市镇党委、政府制定了《江市镇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并发布,严格落实文件规范制度,文件文号由党政办公室签发。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深刻提醒谈话。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江市司法所全面清查了辖区各村调委会印章情况,经请示江市镇人民政府,6月8日已重新刻制了各调委会印章,按规定向洪江市司法局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各村调委会印章设专人管理;②江市司法所已于6月15日开展了全乡人民调解员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暨以奖代补政策宣讲会,并印发了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对各村调解员进行平台实操培训;11个村(社区)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③江市司法所督促、指导各村调委会落实规范矛盾纠纷台账,做到每月台账到点到位更新及时。
塘湾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塘湾司法所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抽检3份执法文书,每月进行2次执法现场监督。②7月19日对乡镇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案卷资料完整。③7月22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2、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塘湾司法所于2024年8月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加大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2名村法律顾问加入塘湾镇网上群众工作群,线上解答法律咨询,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3、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够,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7月24日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8月23日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深入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解农村常见的法治案例,以案释法。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规定时间段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农村法治宣传等活动。
4、关于“人员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7月15日召开2024年塘湾镇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政策宣传会,深入学习了《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讲解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案件的分类和案件的补助标准,9个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②8月23日开展了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会,教授了教授人民调解案件的录入的操作方法。
5、关于“司法所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已招录一名新公务员,充实了司法所力量,新公务员已于7月12日报到并开展工作。
6、关于“司法局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有三间办公室已彻底大扫除后投入使用,一间作为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室,一间人民调解庭、法制审核室。
洗马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每月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的现场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抽检一定数量的执法文书,5-9月共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12次,抽检行政执法文书52份。关于易武德案件违反乘坐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依据《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处以20元罚款,引用法律条款与该违法行为无关。”的问题,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对类似问题已整改。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并于7月30日选派了7行政执法名业务骨干到安江农校参加了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③规范执法案卷,实行一案一档,处罚决定书,人车合影照片,处罚票据 ,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归档完整。
2、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法律顾问同各联系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书》,同时向村民公开了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②将法律顾问加入了各村的便民服务群,与村民经常性开展互动,法律顾问坚持做到每个月深入联系村民1次以上,为村民及村级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矛盾纠纷。
3、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已对9名刑释人员和4名解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展帮教走访,如实填写帮教记录。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按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关于塘湾镇花岩村社区矫正对象易健计分考核登记表只记到2024年1月份的问题,该对象在社矫系统按要求进行了及时考核,执行档案已整改;关于4次外出审批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没有签署意见和盖章的问题,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矫正法的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受委托的司法所批准;关于集中教育(公益活动记录表)只记到2024年1月份的问题,执行档案已整改;该对象学习态度不端正,11次学习教育笔记内容单一,有两次内容相同,笔记没有结合对象自身特点等进行学习,存在为了完成任务现象的问题,该对象于2023年11月份自塘湾司法所迁入到洗马司法所后,我所按照教育帮扶的规定,扎实开展分段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监督矫正对象端正学习态度,严格把关教育质量。
4、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够,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扎实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党员冬春训活动,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5场,举办法治讲座4次;认真开展送法下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禁毒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8次,受教育群众5000人次以上。②每个村发放了以案释法读本;常态化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明确由村调委会对调委会印章进行管理和使用。②全乡11个村都印发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在7月16日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中进行了学习宣传。③7月16日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中对司法行政系统操作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湾溪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研究出台《湾溪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乡镇执法人员按照管理制度执法。②湾溪司法所加强对湾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对执法文书进行不低于1次的检查,重点对文书执法条款进行法律审核,截至2024年9月,累积抽查文书30份;对执法现场予以监督,重点对执法流程、执法规范化行为进行监督,截至2024年9月,开展现场监督8次。③截至2024年9月对湾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委托执法业务培训会累积4次,有效提升了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养。
2、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截至2024年9月对社区矫正档案进行自检4次,重点查看日常矫正情况报告、实地走访、请假外出等资料。②截至2024年9月组织湾溪乡社矫对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累积培训学习3次。③2024年8月18日在乡村干部会议上,由政法委员就该乡的社矫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提升思想认识。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9月10日湾溪司法所已将各村法律顾问合同逐一发至各村,截至2024年9月各村在群众代表大会上宣传法律顾问工作累积8次,有力提升法律顾问知晓度,村民咨询法律顾问的情况增加30%。②组织法律顾问来到湾溪乡提供法律宣讲会,重点对山林土地、婚恋等法律条款进行宣传,现场累积解答村民法律咨询12件。
4、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够,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5-9月湾溪乡组织培训“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政策”宣传会累积3次,同时将培训会以屋场会的形式展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示范会,增加各村调解员的互动,积极分享调解经验,提升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专业能力。②湾溪乡司法员结合农村实际易发生的纠纷进行案例解疑,如对农村高发的借贷纠纷、工资拖欠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进行“以案释法”,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生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5-9月湾溪乡组织培训“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以及开展“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政策”宣传会累积3次,同时将培训会以屋场会的形式展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示范会,增加各村调解员的互动,积极分享调解经验,提升了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专业能力。②2024年5月先锋村、云峰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已到位。2024年6月15日在乡村干部会议上乡党委副书记就公章的使用、保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铁山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铁山司法所加强对铁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对铁山乡执法大队抽检3—5份执法文书,每月进行1次以上执法现场监督,5-9月共抽检文书30份,5-9月开展现场监督8次。②5月6日开展铁山乡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后开展铁山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7月26日选派铁山乡执法大队3名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
2、关于“安置帮教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24日与雪峰派出所辅警、铁山所辅警联系得知易某某在怀化鹤城区务工,蒋某某在浙江省务工,李某某在怀化鹤城区。②9月5日与雪峰派出所辅警苏宝顶村辅警联系取得易某某和蒋某某的微信联系方式并和他们进行联系,随时掌握人员居住务工等情况,并联系人员补全了档案缺失的有关身份资料。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铁山司法所重新装修好铁山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后于2024年10月11日再次公示了铁山乡法律顾问信息。②结合各类法治宣传加大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村法律顾问在5月份以农村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各村共开展7场农村法治教育宣讲会,并采取赶集日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的形式宣传法律顾问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③法律顾问加入村为民服务工作群,常态化宣传法治知识并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够,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铁山司法所7月19日开展2024年铁山乡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8月20日开展铁山乡2024年铁山乡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培训活动,分享农村常用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解读等法治案例,发放相关法律的普法资料。②铁山司法所在5月份开展了铁山乡2024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和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到全乡7个村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7次,并于5月11日在铁山乡集镇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开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③5月16日、5月30日、6月17日等采取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电子显示屏宣传以及6月20日现场式案例式教学。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月至10月对办公场所进行整理和维修,配齐办公桌椅、档案柜,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10个功能室共199.75平方米完成了规范化建设。
6、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至9月铁山司法所严格对司法相关文件审核,已加强对乡人民政府出台文件的法治审核;②6月23日,铁山司法所已建议乡人民政府废止或者修改完善铁政发〔2023〕24号文件。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铁山司法所于7月19日开展铁山乡2024年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向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明白人宣传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调解法基础知识,人民调解基本知识,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参与涉黑涉恶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法律援助及相关法律知识,以案释法相关实际案例。于8月20日开展铁山乡第二次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宣传培训《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湖南省司法厅厅长以奖代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人民调解文书写作以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系统)学习。7个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②铁山司法所督促、指导各村调委会落实调解工作制度,7个村调委会均按要求对33件矛盾纠纷制作了口头调解协议书,并录入了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③5月28日,铁山司法所已督促苏宝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肖长青把苏宝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领回去并妥善管理和使用。
雪峰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分管领导对案件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当时情况,并对执法不规范,资料欠缺情况作出了批评。②雪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执法队案卷进行了抽查。③8月23日开展了雪峰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主要学习《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通过与村干部联系了解,取得黄某某、杨某某的近况、当前位置和联系方式,汤某在安置对象名单中没有名字信息,无法进行了解。②通过与村干部联系,取得卢某和向某某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易某某通过走访了解得知已去世。③通过社矫系统工作记录了解到张某、傅某第一季度已经走访到位,对有关档案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重新组织村委员会与各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工作要求、义务和工作范围。③向各村公示、宣传一村一顾问文件,让各村明确知道安排的村法律顾问是谁。
4、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单独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主要加强学习行政执法手册,和相关法律知识。②7月19日组织各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近期的相关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案例学习,并组织观看法律视频。③雪峰司法所取得雪峰法庭的帮助,雪峰法庭不定期将法院实际判决案例学习材料提供给雪峰司法所,再由雪峰司法所通过微信群方式提供给村法律明白人进行网上学习。④镇宣传工作人员帮助雪峰司法所将平时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撰写文章发表平台增加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范围。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需改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6-10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现有两间司法所工作室,两间司法业务用房,并配齐相关挂牌和办公用品。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将人员信息全部更新一遍,对照洪江市司法局要求进行重新更新。②由于先前的公章不符合上级规范要求,雪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各村、社区的公章重新按照要求雕刻,并下发到位。③7月19日上午,雪峰镇组织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学习,其中内容包括:“以奖代补”政策宣传、基层调解会系统操作学习、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实际调解、判决相关案例学习等。会后各村、社区均已签收“以奖代补”政策纸质文件,后雪峰司法所再次在工作微信群内下发文件宣传。
群峰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群峰司法所加强对群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卷的办理情况,每月进行两次现场执法监督,截至目前,检查行政执法案卷20份,进行现场执法监督6次。②2024年7月25日群峰乡综合执法大队3名业务骨干前往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③已于2024年8月30日开展2024年群峰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会,下发《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加强群峰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群峰乡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通过协调户籍地村委会、亲属并通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人员,于5月1日成功联系上陈某、陈某某,对陈某及陈某某的安置帮教档案进行补齐。②于4月23日填写杨某某的解除帮教鉴定表。③对社矫对象每个月进行1次个别教育、公益劳动,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对其调整社矫方案,注重社矫对象的心理生理健康,确保社矫对象在矫正期间不出任何问题。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 6月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加大法律顾问的宣传力度,村法律顾问借着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的机会,在各村及集镇上开展法律宣传,让法律顾问深入群众,帮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群众对法律顾问的认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③法律顾问已于8月10日加入群峰乡各村的为民服务群,线上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打通“最后一公里”。
4、关于“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群峰乡于2024年7月10日、8月12日进行两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②2024年8月30日开展群峰乡法律明白人培训分享农村常用的法律知识,发放相关法律的普法资料。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6-10月已按湖南省一般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现有三间工作室,社区矫正室,司法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并配齐相关挂牌和办公用品。
6、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所有的资料进行查漏补缺,有误的地方已经进行更改补全。②严格落实文件规范制度,对所有文件报告报送领导审核,确保在今后的文件报告中不再犯低级错误。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洪江市司法局对全市司法所负责人进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进行培训,在会上深入解析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和工作难点。群峰司法所于2024年7月10日,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会上着重“以奖代补”政策的解读。②群峰乡政府于2024年7月20日,对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进行更换,并发放给各村要求妥善保管。③群峰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于2024年6月12日对制度牌进行更新,并确保制度牌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茅渡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茅渡司法所每月对乡行政执法案件抽查2件,截至9月底已开展现场监督6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中对雪源电站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关冲村腐竹厂的文书送达回执已整改到位。②2024年7月30日茅渡乡执法大队6名人员参加了洪江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的学习。2024年10月15日组织乡镇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培训1次,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规范。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安帮人员本人、亲属以及村干部了解掌握安帮人员的现状、思想状态、家庭情况等,其中涉毒人员龙某某于2024年6月4日、10月21日电话联系,知晓其现在在怀化市鹤城区打工,常住姑姑家,思想状况稳定;涉毒人员张某某报到后失联,但与辖区派出所联系沟通后得知其于2024年2月29日被洪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2年,关押在怀化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②及时与派出所、村干部联系沟通,督促安帮人员前来报到,及时建立档案,一个季度对一般安置帮教人员走访一次,一个月对重点安置帮教人员走访一次。目前该乡所有安帮人员的去向、现状均已摸排清楚。③每个月底对该乡的社矫对象档案资料进行更新,夏某某、杨某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考核结果及分级管理规定告知书已盖司法所公章、注明日期。解矫人员的档案及时归档。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茅渡乡已更新法律顾问信息,各村已知晓法律顾问,并且开展了相关工作。2024年4月至9月组织法律顾问入户走访,累计走访户数达到1000余户,发放普法宣传单1000多张,通过这种方式直接触达了群众。②茅渡司法所已协调辖区7个行政村与洪江市昌龄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于2024年7月1日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法律顾问合同书,双方签字及加盖公章。法律顾问第一时间进入了各村的便民服务微信工作群,确保信息畅通。各村法律顾问通过微信工作群接受法律咨询服务达20多次,法律顾问参与村矛盾纠纷调解2次。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1月9日开展法律实务培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提升培训、2024年5月10日开展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2月5日组织开展了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司法所、综治办、未成年保护等部门积极联合组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大学生志愿者们深入周边商户和群众家中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在活动中发放民法典、禁毒、反电信诈骗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余份。大学生志愿者化身为普法宣讲员,耐心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20余次法律咨询,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0余次。2024年5月在全乡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下村发放宣传彩页300份,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在辖区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24年6月13日在集镇宣传扫黑除恶、禁毒、未成年保护、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全乡村民的法治意识。2024年2月27日茅渡司法所联合乡安监站、扫黑办、派出所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对全体师生进行了道路交通、消防、法治、禁毒、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组织学生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2024年6月5日茅渡司法所联合乡妇联、社工站及志愿者在茅渡乡中心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结合真实案例,多角度全方位讲解有关未成年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及防范措施。②今年4月、7月组织全乡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2次,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余份,确保每个参加培训的调解员以及部分村民都能获取相关资料。在“以奖代补”政策解读环节,共解答人民调解员关于奖补政策的疑问3个。
5、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截至今年9月底,已对现有的工作方案、总结重新审查,在校对过程中,仔细检查笔误,确保文字表达准确无误,特别注意检查逻辑性,确保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的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共校对12份。②茅渡乡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村规民约备案审核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严格把关并抓好落实。茅渡司法所负责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在审核过程中,平均每个村的村规民约提出了1—2条修改意见。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结合茅渡乡实际情况明确了印章的刻制、使用、管理等一系列规定。7个村调委会和1个乡调委会印章均按照上级规定配齐,由专人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丢失或被盗。印章置于专用文件柜内。②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各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知识。③在2024年4月至7月,共组织了2场培训活动,覆盖了茅渡乡的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奖补政策宣传、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并印发实务手册,内容包括详细的操作步骤、常见问题解答等,采用现场演示的方式,一步一步展示如何在司法行政系统中进行各项操作。督促、指导各村调委会落实调解工作制度,口头调解严格按要求制作口头协议书、调解现场拍照留档,并实时记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调解登记表上报司法所。
岔头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将出现填写不准确的问题告知执法大队,要求对相关档案进行改正,每月定期监督执法大队执法情况。②及时开展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7月24日选派岔头乡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联系到相关安置帮教对象,收集到了信息资料。②对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进行了系统规范地整改。③继续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留好影像工作资料。④高标准严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管控。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岔头司法所已将法律顾问于七月份进行了更新。②加大法律顾问宣传力度,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并将法律顾问加入村微信工作群。③将更新的法律顾问名单公示于岔头乡法律服务工作站。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8日各村调委会印章均已配齐并发放。②通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发放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使用手册及操作流程文档。制作系统登录、录入、申请等操作流程的文件进行学习,11个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
5、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在组织业务培训事先准备好手写签到册,落实了手写签名。②完善了会议程序及培训资料。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深刻提醒谈话。
6、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坚持打扫办公室卫生。2、规范办公桌椅
以及文件柜的摆放。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统一将岔头乡11个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
章制作到位并分发到各村。②利用村干部会议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会宣传以奖代补的政策,让他们全面了解程序及相应报酬,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大崇司法所
1、关于“司法所工作未交接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与大崇乡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衔接,结合实际制定了《洪江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乡镇司法所有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工作;②已督促大崇司法所的前任工作人员和现任工作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交接;③大崇司法所司法员积极主动和乡党委、政府对接,大崇司法所各项工作任务现已由司法员承担。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乡司法所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安置帮扶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知识,到目前为止,已自主完成相关工作。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大崇司法所已将法律顾问于七月份进行了更新;②加大法律顾问宣传力度,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并将法律顾问加入村微信工作群。③将更新的法律顾问名单公示于大崇乡法律服务工作站。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份各村调委会印章均已配齐并发放;②通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发放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使用手册及操作流程文档。制作系统登录、录入、申请等操作流程的文件进行学习,各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月至7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已重新配备办公设施。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统一将大崇乡6个村1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制作到位并分发到各村;②利用村干部会议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会宣传以奖代补的政策,让他们全面了解程序及相应报酬,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沙湾司法所
1、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通过协调户籍地村委会、亲属并通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人员,11月底已完成系统人员走访。②沙湾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进行了心理评估,并针对其实际情况在评估基础上制定了智慧矫正方案。③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力度,对普管级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均开展了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各1次,督促各矫正对象端正学习态度,检查学习笔记,严格把关教育质量。
2、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沙湾司法所每月与乡分管领导政法委员汇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7月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加大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村法律顾问在5月中旬以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各村共开展3场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③2名村法律顾问已于6月下旬加入沙湾乡法律顾问工作群,线上解答法律咨询3件,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待改善”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月至7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6个功能室共150平方米完成了规范化建设。
4、关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沙湾司法所于5月全面清查了辖区各村调委会印章情况,经请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已重新刻制了石修村、溪口村、独田村调委会印章配齐,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各村调委会印章设专人管理。②沙湾司法所已于6月和9月开展了全乡人民调解员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暨以奖代补政策宣讲会,并印发了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对各村调解员进行平台实操培训;9个村(社区)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③沙湾司法所督促、指导各村调委会落实调解工作制度,9个村调委会均按要求对12件矛盾纠纷制作了口头调解协议书,一案一档,并录入了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熟坪司法所
1、关于“司法所工作存在脱节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今年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考录取法律专业人才乡镇司法所5人,7月熟坪司法所司法员配备到位,充实了工作人员的力量。②通过7月岗前培训、11月公务员初任培训、10月湖南省司法厅第7期司法所所长培训,提升了熟坪司法员政治素养、业务水平、专业能力。③目前熟坪司法员已将相关司法档案整理完毕。
2、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熟坪司法所对熟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力度得到了显著增强。①7月份通过司法员岗前培训,学习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与工作方法。②通过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更是实施了精细化的监督机制,每月从熟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按月初月中月末抽取3份执法文书进行审核,特别是对交通执法案卷未将处罚罚款票据、当事人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的复印件存档是否完善进行检查,每月一次临执法现场进行监督。据统计,从7月至9月,共计抽检了9份执法文书,并成功开展了3次现场监督活动,行政执法监督得到有效落实。
3、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通过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录乡镇司法员,7月为熟坪乡配备新司法员,并对乡镇司法员进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司法工作得到有效保障。②今年7月已将沙湾司法所帮做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安置帮教对象CA系统人员从沙湾司法所转入到熟坪司法所,并由熟坪司法所新司法员接手,开展社矫对象以及安帮对象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正逐步有序开展。
4、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今年7月,通过同步更新司法局下发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名单联络方式,建立法律咨询台账,并将文件信息发在乡村工作群告知各村社区村干部,并转发到各村社区组群,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得到开展,8月接到网塘村法律咨询事项两件。②8月通过在熟坪乡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律顾问信息,确保法律顾问制度信息得到有效覆盖。3.在8月份以奖代补、法律明白人宣传培训会上再次将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宣传,法律顾问咨询工作落到实处。
5、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在熟坪中心学习开展2024年法治安全教育讲座,让熟坪青少年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防性侵知识,通过相关法律知识普及,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和校园环境。②通过12月份12·4宪法宣传周,熟坪乡开展宪法宣传、国旗法、国徽法,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在红网怀化站发布新闻稿,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化解,进一步推动平安熟坪建设。③8月份在熟坪乡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各类案件案例,为今后调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调解思路与工作方法。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7月将11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按规定重新定制,并已下发至各村社区调委会,由调委会主任负责保管。②7月在熟坪乡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召集全乡人民调解员开展以奖代补政策宣传会,奖补细则宣传到位,下发宣传文件。③7月开始各村社区司法行政系统有序运转,截止至今已录入矛盾纠纷案件62件,矛盾纠纷排查次数176次。
深渡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将出现填写不准确的问题于7月10日告知执法大队,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对执法案卷的填写准确性;每月定期监督执法大队执法情况。②及时开展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7月24日选派深渡乡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
2、关于“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7月对社矫对象档案、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对存在遗漏、资料不全的地方进行登记。②8月、9月通过与所属村、派出所警务室、家属联系,了解该9名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均已在档案中进行登记完善。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深渡司法所将深渡乡法律顾问于7月5日进行更新。②加大法律顾问宣传力度,5月、12月均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及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加入村微信工作群。③8月20日将更新的法律顾问名单公示于深渡苗族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向乡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8日开展全乡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会、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进行解读,对调解奖补政策进行说明。②分别在3月、9月到学校开展家长、教师集中普法宣传活动,5月在集镇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册。③5月28日、8月20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调解奖补政策要求细则、系统操作等方面做进一步宣传。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至9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并配齐相关挂牌和办公用品。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8日各村调委会印章均配齐,由各村领取保存。②5月28日、8月20日通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发放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使用手册及操作流程文档。制作系统登录、录入、申请等操作流程的文件进行学习,9个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
龙船塘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10日已将出现填写不准确的问题告知执法大队,要求对相关档案进行改正,每月定期监督执法大队执法情况。②及时开展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6月24日选派龙船塘乡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
2、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19日对社矫对象档案、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进行整理。②分别通过与所属村、派出所警务室、家属联系了解该7名安置帮教对象情况,均已在档案中进行登记。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龙船塘司法所将龙船塘乡法律顾问于7月2日进行更新。②加大法律顾问宣传力度,5月、12月均组织法律顾问参加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及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法律顾问加入村微信工作群。③7月12日已将更新的法律顾问名单公示于龙船塘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向乡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5日开展全乡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会、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进行解读,对调解奖补政策进行说明。②分别在4月、9月到学校开展家长、教师集中普法宣传活动,5月在集镇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册。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至9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并配齐相关挂牌和办公用品。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5月29日各村调委会印章均已配齐并发放。②6月21日通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发放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使用手册及操作流程文档。制作系统登录、录入、申请等操作流程的文件进行学习,7个村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③已完善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台账。
沅河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每月对沅河镇执法大队抽检5份文书,每月进行1次执法现场监督,5-9月共抽检文书45份,开展现场监督5次。②及时开展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已于7月24日选派沅河镇执法大队6名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8月26日开展2024沅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2、关于“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沅河司法所安置帮教制度,印发《沅河司法所安置帮教制度》,并补齐了各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内容。②2月7日已完成对申某的帮教走访,4月25日已完成对邓某某的帮教走访。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②与村(社区)签约的法律顾问取得联系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村法律顾问李沙、张华平在5月6日至31日以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各村共开展8场农村法治教育宣讲会,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③2名村法律顾问已于7月5日加入沅河镇网上群众工作群,线上解答法律咨询2件,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沅河司法所4月11日已开展2024年沅河镇镇村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4月22日已开展沅河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会,6月26日已开展2024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分享农村常用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解读以及法治案例,发放相关法律的普法资料。②沅河司法所在5月9日至5月31日开展了沅河镇2024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28日开展了送法进集市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并通过普法问答小游戏向参与群众发放了法治文创纪念品。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8月对沅河司法所进行重新规划装修,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重新制定了制度牌,粉刷了墙面。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将《沅河镇矛盾调处中心人员岗位牌》成员相片职务上墙。②沅河司法所已于7月29日开展了全镇人民调解员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平台操作培训暨以奖代补政策宣讲会,并印发了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对各村调解员进行平台实操培训;8个村(社区)调委会均已签收《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纸质文件。
岩垅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岩垅司法所加强对岩垅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对岩垅乡执法大队抽检5份执法文书,每月进行2次执法现场监督,5-9月共抽检文书45份,开展现场监督10次。②已于7月18日开展2024岩垅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7月24日选派岩垅乡执法大队5名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并完成了洪江市执法培训。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岩垅司法所安置帮教制度,印发《岩垅司法所安置帮教制度》,并补齐了各安置帮教对象档案内容。②通过协调户籍地村委会、亲属并通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失联人员,4月21日已完成对许某某的帮教走访,4月25日已完成对姚某某的帮教走访;4月12日发函至岩垅中心派出所协助查找钦某某,4月30日岩垅派出所回函钦某某因犯盗窃罪,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1月5日于吉首监狱服刑,已按照规定在全国安置帮教系统中解除帮教。③岩垅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均进行了心理评估,并针对其实际情况在评估基础上制定了智慧矫正方案。④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力度,对普管级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均开展了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各1次,对基础级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了个别教育2次和集中教育1次,加深教育质量;督促各矫正对象端正学习态度,检查学习笔记,严格把关教育质量。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岩垅司法所每月与乡分管领导政法委员汇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已于2024年6月2日更新了法律顾问名单,并公示于岩垅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②加大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村法律顾问黄薪馀、李良华在5月6日至31日以农村法治宣传月为契机在各村共开展9场农村法治教育宣讲会,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③2名村法律顾问已于7月22日加入岩垅乡网上群众工作群,线上解答法律咨询3件,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岩垅司法所5月16日已开展2024年岩垅乡法律明白人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堂,6月5日已开展岩垅乡2024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分享农村常用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解读以及法治案例,发放相关法律的普法资料。②岩垅司法所在5月9日至5月31日开展了岩垅乡2024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并于5月16日专项开展了“法治教育进农村,懂法守法入人心”为主题的送法进集市活动,开展了,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并通过普法问答小游戏向参与群众发放了法治文创纪念品。③7月联合岩垅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在乡人民政府官方抖音账号“遇见岩垅”发布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护航伟大复兴”的宣传视频。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月至7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对10个功能室共178.71平方米完成了规范化建设。
6、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岩垅司法所已协调辖区9个行政村与洪江市昌龄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于2024年7月1日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法律顾问合同书,双方签字及加盖公章。②岩垅司法所协助制定岩垅乡党委、政府制定了《岩垅乡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并发布,严格落实文件规范制度。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岩垅乡矛盾调处中心为岩垅乡人民政府综治办所设,系因乡人民政府办公场地紧张,占用岩垅司法所的场地设置岩垅乡矛盾调处中心,岩垅乡矛盾调处中心人员成员一览表为综治办设置上墙的公示牌,非岩垅司法所所有。因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文件要求,司法所业务用房不得被其他部门挤占,岩垅乡人民政府已在本年度6月将综治办占用场地设置的岩垅乡矛盾调处中心及其相关上墙物品进行拆除。②岩垅司法所于5月全面清查了辖区各村调委会印章情况,已重新刻制了各调委会印章配齐,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各村调委会印章设专人管理。
托口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司法所6月份开始每月到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审核执法案卷,对处罚标准、处罚决定书、处罚现场照片进行审核,6-9月份检查处罚决定书15份,开展现场监督4次,处罚符合标准。②8月2日托口镇政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托口人大主席钦华会议上针对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安全、出行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并结合近年来各类车辆不系安全带、不买保险、酒驾、非法运营等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存在驾驶陋习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生动形象的培训,提高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强化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③7月16日司法所领取《洪江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对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发放并签字,让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一起学习本书178页的《洪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集中学习执法三项制度。
2、关于“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6月份主动与各个村委会和托口派出所联系,截至9月份获得以上12名安帮对象联系方式,严格按照安置帮教要求,全过程规范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和档案整理,补齐了杨某、粟某某等10余人的安置帮教档案,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度定期填写帮扶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帮教对象及时上报市级安置帮教机构和当地政府。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更新并公示了法律顾问名单。成立法律工作群并拉法律顾问进群。②6月托口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来访法律咨询登记表,及时登记来访人姓名、电话、咨询内容、咨询建议、家庭住址。③7月份托口司法所与王家坳村等6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洪江市昌龄法律服务所与新民街社区、三里村等7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24日在托口镇4楼会议室开展了主题为“以案释法、争做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明白人知识培训讲座,增强了全镇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6月26日组织托口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课程,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7月5日托口镇政府组织全体干部在四楼会议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土地法》等,并进行了解读。②6月25日去阳荆村部进行法律宣传,发放民法典资料;5月27日在托口赶集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农村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拍视频、集中讲解知识点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对法治宣传的认可度,增强了全镇法治意识。
5、关于“法律援助工作不务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7日与村书记进行了电话沟通,得到了当事人电话,在与当事人沟通后,当事人说有需求会主动来司法所寻求帮助。②司法所为了加强对法律援助的案件跟踪,6月份及时建立了法律援助回访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包含法援案号、回访对象姓名、法律援助结果。2023年有2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1号案件杨某在汤律师的帮助下,经法院判决,儿子获得了医疗赔偿费用1.5万元,2024年为3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申请。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份与文印店联系,刻印了1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由各个村(社区)签字领取。②4月19日司法所组织开展2024年托口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3个村(社区)签到签名,培训内容包括“以奖代补”政策宣传、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操作培训、案件录入、案件审核、矛盾纠纷难易标准划分等等。7月份13个村(社区)签字领取《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文件。③及时对人民调解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及时系统录入矛盾纠纷案件,加强对台账资料的整理,缺失的三个矛盾纠纷现场照片已经补齐。
太平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太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每周对太平乡执法大队抽检1份执法文书,每月进行2次执法现场监督,5-9月共抽检文书20份,开展现场监督10次。②于7月份开展2024太平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培训会,对于各委托执法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了洪江市行政执法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7月份选派两批共计13名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赴安江农校参加洪江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的培训;8月23日组织5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经补全及订正周某等3人错误信息;②通过协调户籍地村委会、亲属并通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空白档案人员,5月份已完成对蒋某某、徐某某、段某某的帮教走访。蒋某某帮教时间已经到期,按规定已解除帮教;徐某某因再犯罪现在吉首监狱服刑;通过户籍地派出所掌握到段某某购买车票前往广西柳州务工。3.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档案资料已找到并归档,未缺失资料。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太平司法所每月与乡分管领导和政法委员汇报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已于2024年6月更新了法律顾问名单,并公示于太平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微信工作群。②村法律顾问已加入太平乡微信法律服务工作群,线上解答法律咨询2件,为各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太平乡6月已开展2024年太平乡法律明白人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堂及2024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发放“八五”普法“以案释法”案例解疑普法用书,分享农村常用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解读以及法治案例。②太平司法所在5月开展了太平乡2024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月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摊设点、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③并于2月及9月太平中心学校开学进校园进行法治教育讲座,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5、关于“司法所阵地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5至9月已按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完成了规范化建设,悬挂了相关标牌及工作牌。
6、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4年7月1日太平司法所已协调辖区8个行政村(社区)与洪江市江州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重新签订了规范化的法律顾问合同书。②2024年8月份已经将方案总结等资料中表述有误的地方更正。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深刻提醒谈话。
7、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太平司法所于5月份全面清查了辖区各村(社区)调委会印章情况,丢失公章的福兴村已于6月份重新刻制了调委会印章,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各村设专人管理调委会印章。②太平司法所已于5月及7月开展了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并下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文件,印发了实务手册,点对点手把手对各村调解员进行平台实操培训。③太平司法所督促、指导各村调委会落实调解工作制度,每周进行1次矛盾纠纷排查,并按要求将辖区内已经调解成功的纠纷录入了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安江司法所
1、关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安江司法所加强对安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监督,与镇分管执法队领导对接,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抽查执法卷宗,每个季度开展执法卷宗抽查10余份,开展现场执法监督4至8次,重点检查执法案件资料公章情况。②2024年7月19日开展安江镇综合执法队业务以及法律知识培训,并发放规范执法相关资料,同时列举大量执法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高执法队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2、关于“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补齐了孙某某、李某某等6人的安置帮教档案。修改了龙某等5人的档案中帮教责任人不一致情况。同时联动各村、社区开展在册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排查,对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做到适当管控,并对脱管的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统计。②补齐了社矫档案,包括个别教育、实地查访、学习教育笔记等材料。
3、关于“法律顾问安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与安江镇26个村、社区保持联系,与法律顾问签订公益法律服务合同,更新法律顾问名单,公示各村、社区法律服务站。②开展入户宣传,宣传法律顾问及各村、社区的法律服务站,提升群众对各村、社区法律服务站的认识。③法律顾问创建微信群,实行线上法律咨询,常态化与群众互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关于“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形成宣传方案。②在微信安江镇工作人员群开展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干部法律知识知晓度,同时在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LED屏幕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工作人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③创新宣传方式,在安江镇稻都广场、各村(社区)以及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也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展板展示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形成法治宣传全域覆盖的局面。
5、关于“法治资料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与村(社区)沟通协商,了解群众诉求,与村(社区)两委沟通协商。②加强与民政部门、村(社区)沟通协商重新更改村规民约,其中包括中山园社区、红心社区等;同时向村(社区)两委、民政部门、镇政府进行审核并呈报。
6、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与镇政法委员沟通,安江司法所于5月全面清查了辖区各村调委会印章情况,经请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已重新刻制了各调委会印章配齐,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并要求各村(社区)调委会印章设综治专干管理。②安江司法所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22日在安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展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以案示例”的调解案例讲解、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演示和讲解以及“以奖代补”政策文件讲解等。③安江司法所司法员深入村(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系统操作的现场指导,提升各调委会的调解成功率和工作效率。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至11月10日,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14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局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并报告阶段性成效,担当作为、坚守决心、团结干事,奋力为现代化新洪江建设贡献司法行政智慧与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7732152;邮政信箱: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司法局;电子邮箱:hongjiangsfj@163.com。
中国共产党洪江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