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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1:48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协会联络股、芙蓉楼编辑部。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个,2023年实际年未在编在岗6人。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共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及市委对文艺工作的指示要求,开展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以及各地市、县文联的联系、开展本市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听取和搜集文艺界的意见和情况,开展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负责对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帮助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承担洪江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根据洪江市财政局2023年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初预算101,09万元,调整预算数132.08万元。2023年实际拨款132.08万元,本年实际支出132.08万元。其中: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86.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2、商品和服务支出21.6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下乡扶贫补助费、租车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用等。3、专项资金2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度1.11万元比减少0.71万元,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对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财政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初预算共2个项目24万元,分别为:

1、12个协会活动经费12万元。依据:洪江市委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纪要。内容:协调和指导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的文艺、创作、演出等有关活动,指导十二个协会开展各类文艺活动20多场,创作作品226件;组织各协会艺术家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和理论研,参加或举办展会6场,创作作品120件。

2、《芙蓉楼》杂志编印经费12万元。依据:洪江市委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纪要。内容:编印和出版了四期《芙蓉楼》杂志,共发行3500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贯彻落实党中央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及市委对文艺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召开本市文联工作会议以及其他有关会议;协调和指导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的文艺、创作、演出等有关活动。指导管理全市文艺工作、指导十二个协会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组织各协会艺术家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和理论研。

(一)文艺活动及创作

2023年,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通过开展培训学习、展览、交流、采风写生等活动,激发了广大文艺爱好者的学习创作积极性,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创作氛围,参加或举办各种展会20多场,创作作品226件;组织各协会艺术家深入生活,进行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参加或举办展会6场,创作作品120件。

(二)《 芙蓉楼》杂志编印

2023年共出版了四期《芙蓉楼》杂志,共发行3500册,在第四期杂志中增加了农耕文化专栏,以“一粒种子•改变世界”为主线,讲好农耕文化历史,助推农耕文旅发展。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96 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在绩效目标的设立、内容的完整、项目指标的选用有待加强和完善。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

3、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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