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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10 03:31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发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能
洪江市财政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收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参与制定洪江市各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以及办法;
(3)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 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编制118个,实有在职人数102人,退休人员62人。财政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计划股、预算股(预算绩效评价股)、行政政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产权股(加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会计股、国库股、财政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金融与债务股等14个内设机构;所属的有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办公室、市工资发放中心、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局大马园艺场等10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收入2675.407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年支出2675.407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772.5627万元(含退休费),公用支出902.8448万元。
(一)人员经费
人员支出1772.5627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727.3809万元,其中退休费172.187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818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902.8448万元。(1)三公经费支出37.03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1.7319万元,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15.3028万元;(2)专项业务支出602.9499万元,其中财政国库业务支出13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168.7245万元,购买社会服务支出(委托业务)61.7773万元,其他财政事业支出345.4481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2.8602万元。
三、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绩效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绩效考核各项要求,使命在心,责任上肩,破势奋进,圆满完成了综合绩效评估责任状中共性指标30大项、个性指标22小项的所有工作。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2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2%,比上年增长11.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4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12.85%。
一、精心组织征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面对经济形势下行、房地产行业低迷、重点工程减收等众多不利因素,会同财税部门采取积极有力的应对措施,明确收入任务,强化征管措施,细化目标考核,抓好分解落实。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564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2%,比上年增长11.03%,超省平均增幅3.65个百分点。二是提升收入质量。制定《洪江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空转、调库、混库等虚增非税收入的行为,收入质量大幅提高,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为76.22%、地方收入税占比为58.73%,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和7.05个百分点,为近几年最高水平。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量3594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长22538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100万元。
二、加大民生投入,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一是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投入资金2558万元完成合格化学校建设14所、改造薄弱学校9所,隆平学校、第六中学、市治黔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正式开工,职业中专学校实现了整体搬迁;全力开展教育扶贫攻坚,投入资金2053万元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2236万元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费、学杂费、助学金;投入资金6002万元支持教育“三通两平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在怀化市率先实施“三安排一提高”教育投入机制:即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300元/年•人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按每所学校不低于20万元/年安排,教师年终绩效奖励按2000元/年•人安排,班主任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年就业及社会保障支出56794万元。其中,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2306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资、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7万元,新增城镇就业314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03人;拨付社会救助资金5034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重度残疾人员护理等补助;安排救灾资金250万元,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以及损毁住房灾后恢复重建。三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32309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补贴1245万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80元/年;安排1173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2140万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50元/年;安排1386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安排1882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四是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安排资金2736.2万元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投入资金1810.64万元新建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74个,总装机4440千瓦;拨付资金4295.44万元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6.47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投入扶贫资金7578.71万元,完成了农村贫困人口3800户的危房改造;投入扶贫资金10108万元,融资2.9亿元,完成了农村道路新建和提质改造1381公里、78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个村农网改造。安排烟花爆竹落后企业退出奖补资金672万元,退出烟花爆竹落后企业3家。五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做好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由“一卡一折”成功升级为“两卡两折”,大力推广应用惠农补贴信息语音查询系统、触摸屏自助服务终端和短信提示,全年发放各类补贴51项,资金达3.35亿元。六是小康社会建设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成功举办了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国际自行车联赛、全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推进会、全省推广普通话周开幕式、怀化市导游大赛、“三月三”民俗节会、托口杨梅节、黔阳冰糖橙、黄桃及金秋梨等推介现场会。市体育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古城亮化、花海黔城全面完成,农村文化“七个一”建设基本完成,黔阳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竣工。七是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加大。设立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撬动小额扶贫信贷、精准扶贫财银保、富农贷等金融产品发放产业扶贫贷款9588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230万元;落实企业奖励扶持政策,对三兴炉料、市锰业公司等用电大户企业按5分/度给予电价补贴,拟定《洪江市“四上企业”培育奖补办法》,培育“四上企业”50家;投入38万元支持发展电子商务。
三、坚持深化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及时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财政预决算相关内容,162家预算单位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20个乡镇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已覆盖市乡两级137个预算单位,实现直接支付28.18亿元,授权支付3.6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0.46%。三是扎实推动公务用车改革。按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评估、拍卖、报废程序,及时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保障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积极配合司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法院、检察院收支测算,厘清债权债务关系,做好了两院上收的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全力支持企业改制。通过对企业国有资产委托法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社保挂账进一步落实,对疑似职业病患者到省疾控中心进行体检等一系列程序,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制,保障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基本完成。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市年“三公”经费支出2423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2.68%。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连续结转2年以上未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清收,盘活财政资金3163万元。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90家市直单位开展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个重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严格乡村两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对乡镇村级财务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村级财务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村财务管理、乡镇财政服务效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财政所创建,托口镇财政所和塘湾镇财政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星级财政所”。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152家单位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以及“纠‘四风’、治陋习”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扶贫专项检查覆盖全市20个乡镇300多个项目。六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质量与造价控制,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政府购买服务16家中介咨询公司,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集中会审制,实现财政评审工作快捷高效。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580个,送审金额178625万元,审定金额159929万元,审减金额18696万元,审减率为10.47%。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累计采购规模3356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850万元,节支率5.51%。
五、加强机关建设,增强科学理财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洪江市财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意见》、《洪江市财政局2017年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及《洪江市财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股室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部门。紧紧围绕开展清理核查效果“回头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案件督查督办、处置违规资金、整章建制等方面,认真抓实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以党支部为单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并通过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市委组织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到局机关授课,解读党章党规,使广大党员学习入脑入心;党组织负责人亲自到所在支部、联系点上党课传经送宝,拓展学习覆盖面;采用集中学习,结合微信公众号、QQ群、送学上门、红星云等多种形式拓宽学习渠道,使学习不留死角。三是积极打造效能型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局机关“四化”管理建设的新路子,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的实施“四强四化”工程,即“强政治,积极完善决策科学化;强规矩,大力推进管理规范化;强职责,有序保证各项工作精细化;强作为,保证工作运转高效化”,有效调动了财政部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了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六、抓实创新创业,激发财政发展活力
一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3亿元,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建设5.1亿元,集中投入到全市75个贫困村,用于1009个扶贫项目,扶持贫困人口48777人。为洪江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增强风险防范。2017年4月,我局制定了《洪江市财务管理常用政策汇编》、《财务报账应知应会手册》。在4月28日,市纪委组织召开的扶贫资金监管及财务工作会议上,我局将《洪江市财务管理常用政策汇编》和《财务报账应知应会手册》发至全市各单位,并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财务工作,收到社会广泛好评。三是推行农业信用担保,推动重点产业发展。2017年6月,农业信贷担保洪江市办事处正式成立,市长张龚非常重视农信担保工作,亲自调研和调度,责成多家银行、产业主管部门一起适时组织农业产业的新型农业主体进行宣传发放,并组织在安江等地召开农信担保业务推进会,把惠农政策宣传到广大群众中。业务上,办事处围绕政府重点产业,把柑桔、药材、粮食、油茶等产业作重点支持对象,兼顾扶贫产业、旅游产业等。截至目前,共调查72户,受理担保38户2991万元,位列怀化县市第二名。四是加快推进PPP项目,助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制定了2017年全市PPP项目规划,建立了PPP项目储备库,经过多次筛选收集16个PPP储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91.9亿元。目前,已实施项目4个,投入资金10.86亿元,其中:洪江市人民医院童鑫医养结合养老中心PPP项目0.7亿元、洪江市清江湖湿地公园PPP项目6.7亿元、洪江市安江高铁站前广场及配套管网PPP项目2.42亿元、洪江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PPP项目1.04亿元。
2017年,全市财政保持了健康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欠优,地方收入比重偏低;支出刚性增强,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包袱较重,存在一定财政风险;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财税改革新政策和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来加以解决。

附件:市财政局绩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