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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06:5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17〕2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发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能
洪江市财政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收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参与制定洪江市各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以及办法;
(3)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 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编制118个,实有在职人数114人,退休人员53人。财政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计划股、预算股(预算绩效评价股)、行政政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产权股(加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会计股、国库股、财政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金融与债务股等14个内设机构;所属的有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办公室、市工资发放中心、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局大马园艺场等10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收入2674.54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年支出2674.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支出1561.99万元(含退休费),公用支出1112.55万元。
(一)人员经费
人员支出1561.99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1211.2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79万元,其中退休费206.48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55万元。(1)三公经费支出4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3.19万元,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18.2万元;(2)专项业务支出843.64万元,其中财政国库业务支出75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73万元,购买社会服务支出297万元,其他财政事业支出158.64万元,其他税收事务支出240万元;(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52万元。
三、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 “一核三区、协调发展”战略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使命在心,责任上肩,破势奋进,全年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主动践行协调发展理念,坚持三个结合,财政收入由量到质实现双丰收
坚持收入“抱西瓜”与“捡芝麻”同入库相结合,坚持收入总量与收入质量同增长相结合,坚持财源建设与争取上级支持同发力相结合。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433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二是收入质量稳步上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为70.62%,比2015年增加0.54个百分点。三是争取上级支持成效显著。一来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83000万元。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比照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转移支付可增加15000万元以上,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获奖金950万元。置换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591.77万元(一般政府债券资金44053.29万元,专项政府债券资金47538.48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5100万元,为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民生改善,人民幸福指数由低到高实现大提升
2016年,我市民生支出达到193895万元,比2015年增长3.4%,民生支出比重达79.7%。一是贯彻惠农政策不打折扣。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助项目51个,金额19786万元,惠及农户38万户;投入98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面积0.65万亩,投入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343万元,受益农业人口0.68万人;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516万元,实施“一事一议”普惠制奖补项目179个。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3815万元,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对薄弱学校进行全面改造;投入2305万元,用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乘车(船)补助;投入4730万元实行免学费政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投入3196万元,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教师人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提高教师待遇。三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放城乡低保、五保金6302万元,全市受益对象29383人,对低保户、五保户实行托底;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7032万元,全市72598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受益;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低收入人群医疗门诊补助、参保参合补助等政策,对6377名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6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644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定;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等医改资金7691万元,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在改革中得到实惠;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补贴2274万元,2364人受益,有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三)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青山绿水,城乡一体化建设由里而外呈现出新面貌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打造生态宜居洪江。一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资金1271万元用于岩垅竹坪垅村、黔城镇长坡村等24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主要用于购置垃圾收集车、生活污水净化系统设备和用户垃圾桶等;争取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深渡乡深渡村实施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亮化等方面建设。二是重点支持贫困村建设。在全市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统筹整合农业、水利、林业、畜牧、社保等相关项目资金8969万元,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一批”,用于75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兜底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强有力财力保障。三是着力宜居城市建设。设立120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检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考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整合资金1600余万元用于舞水河南岸黔城段综合治理、小江防护圈建设及清江湖生态环境综合质量;投入900余万元专项治理黔城城区污水、安江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及托口新集镇治污水管网改造,投入695万元用于购置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设备、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房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提质改造和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有效保障水资源和空气质量。加快城区新建道路及道路改造,全市新增城区道路7.1公里,其中投入7100万元建设龙标路以北城市道路,300万元建设黔阳路,投入3000万元对城区道路实施沥青路面改造,投入1300万元对安江城区道路进行建设及改造;筹措1700万元,新增社会停车场5个,增加车位234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再上台阶。
(四)主动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创促管,财政监督由事后到全程实现全覆盖
坚持机制创新、措施创新、制度创新,以创新推动财政管理由事后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部门预算改革四转变:一是实现由部门预算到全口径预算的转变,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统一;二是非税收入实现由与单位运行经费挂钩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的转变,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三是国库存量资金实现由“躺着睡觉”到资金盘活的转变,对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专项资金,收缴国库并重新纳入预算安排;四是预算信息实现由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的转变,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实现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三扩大:一是改革范围扩大,278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管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完成;二是公务卡结算改革范围扩大,覆盖到所有市直一级预算单位;三是财政专户清理范围扩大,对45个财政专户进行撤并,仅保留19个。
乡镇财政管理三完善:一是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大对乡镇财力性体制补助力度,将乡镇站所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转为全额拨款,乡村道路建设、乡镇重点工业建设、乡镇环卫经费等项目由市财政作专项安排,确保乡镇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二是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达制度,健全资金监管台账,狠抓公开公示落实,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完善村账乡代理工作,对乡镇村级财务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评比。
推进财政管理六加强:一是加强预决算公开。下发《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洪江市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洪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通知》,实行预决算全面公开;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下发《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洪江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确保所有预算单位全面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参考依据;三是严控政府性债务。通过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推广使用PPP模式,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等多种方式,将综合债务率控制在绿色安全区;四是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工作。实行送审项目市级分管领导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和废止项目招投标控制价下浮制,完成评审工程项目450个,送审金额 10.12 亿元,审减资金 1.8亿元,审减率达17.8%;五是加强资金拨付和管理。洪江市人民政府出台《洪江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资金的设立、预算管理、分配审批、资金下达、绩效评价、资金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洪江市预算资金审批拨付办法(试行)》,对人员工资、基本运行费和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等拨付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明确规定;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单位52家,查处并追缴违纪违规资金462万元,处理处罚单位16家,罚款20万元。
(五)主动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坚持品牌打造,洪江形象从上到下焕发新气象
一是精心打造“洪江财政”名片。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以派出财政干部到财政部、省财政厅跟班学习和邀请省财政厅干部到我市挂职为媒,以勤汇报,多跑动,付真情为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我市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综合工作、乡镇财政管理等多项工作已迈入全省先进行列,今年市财政部门被省劳动厅、财政厅授予“全省财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二是支持“洪江旅游品牌”打造。加大黔阳古城保护力度,投入1890万元,完成古城房屋的风貌改造和亮化,投入1201万元,建设古城商道公共服务设施;投入333万元,圆满举办了“三月三”大型民俗节会、洪江市首届柑桔花节、托口杨梅节系列活动,推动洪江旅游品牌打造。
2016年,我局继续保持了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荣获湖南省财政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好图片三等奖,以89.08分AA等级高居全省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第三名,获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奖金950万元,荣获怀化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怀化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洪江市党建、脱贫攻坚、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均位列第一方阵。
全市财政保持了健康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有力保障了全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欠优,地方收入比重偏低;支出刚性增强,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包袱较重,存在一定财政风险;财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财税改革新政策和财经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来加以解决。 


附件:财政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