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0 07:3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2017年是我市整体脱贫摘帽之年,按照以“精准扶贫”为核心,以“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整合优化资源,集中力量扶贫,确保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全市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根据上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规模,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筹集情况
2017年我市计划筹集资金73513.62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主要筹资渠道如下:
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22058.63万元。其中:2017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2000万元,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结余资金58.63万元;
2、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计划4121.52万元,其中:教育助学165.62万元、光伏电站3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44.90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3431万元。
3、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贷款47333.47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的向金融机构融资,以2018-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为还款来源。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我市计划安排73513.62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涉农整合安排22058.63万元,主要安排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低保兜底655.2万元;
2、特困户生活救助100万元;
3、雨露计划240万元;
4、农村危房改造4937.33万元;
5、医疗保障1296.27万元,其中:贫困对象免交新农合资金822.27万元、医疗救助200万元、贫困对象意外伤害险274.07万元;
6、生产发展8277.95万元,其中:特色种植793万元、生态养殖1207万元、农村电商平台63万元、脱贫人口产业扶持奖补4514.95万元、金融扶贫500万元、重点产业帮扶1200万元。
7、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757.44万元;
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85.03万元,其中:农村道路845.03万元、人居环境改善250万元、林区道路90万元;
9、公共服务824万元,其中:乡村教育建设824万元。
(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4121.52万元,其中:教育助学165.62万元、光伏电站3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44.90万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3431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安排47333.47万元,主要安排以下几个方面:
1、易地扶贫搬迁1035万元;
2、74个贫困村光伏发电站3320万元;
3、75个贫困村农村道路35601.97万元;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00万元;
5、农村广播电视工程3200万元;
6、69个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3576.5万元;
洪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