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8 10:32 信息来源:
洪江市以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为原则,按照三步走全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2016年共整合涉农资金9127.3万元,超年初任务5227.3万元,并均已下达资金使用计划,为全市实现“脱贫摘帽”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第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前科学规划。成立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工作;明确市“整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部门、财政、监察、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依据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相关规划,研究制定整合总体方案,提出涉农整合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年度实施重点,搭建资金整合平台。
第二步,加强资金整合,实现应整尽整。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确定的39项进行整合,同时将本级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也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在市级层面开展统筹整合;出台《洪江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合资金范围、资金投向、分年度计划、补助标准、资金分配;设立涉农资金整合专户,对精准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
第三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效益。出台《洪江市精准扶贫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管理、部门分工、操作程序、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整合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建立定期、不定期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及项目建设专项检查和抽查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特别是加强事前监管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