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20 13:17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人社局行业扶贫相关政策
一、 关于就业扶贫政策
(一)给予交通补贴(一年一次,暂定三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者,在省外务工半年以上的(下同),一次性补助交通费400元/人;省内怀化市外的,一次性补助交通费200元/人;怀化市内洪江市外的,一次性补助交通费100元/人。办理程序:务工者于每年春节前后,凭用工协议或有效证明原件和车票到乡镇劳保中心登记办理,当年5月份以前,由财政直接打入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凡是建档立卡
贫困人员参加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的,均给予一定的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间7天,补贴800元/人;技能培训补贴:A类补2040元/人,学时35天,B类补1360元/人,学时21天,C类补850元/人,学时15天。另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补贴20元生活费。(由培训机构申报,财政直拨到个人账上)
(三)初、中级职业资格证培训补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年龄在16周岁至4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培训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参加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2000元。(到市人社局就业股办理 电话7732922)
二、关于扶贫特岗政策
全市安排就业扶贫特岗1000个,每人每年财政补贴工资1万元。就业扶贫特岗专用于安置本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生态护林员、公路养护员、河流及山塘水库管理员、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员等,各乡镇、村(社区)“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每个村原则上安排5个,帮助贫困家庭就近就业脱贫。(详询各乡镇扶贫站或劳保中心)
三、关于健康扶贫政策
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以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4000元);特殊困难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低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