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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41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把握信息公开内容,将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民政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努力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122条,涵盖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办事服务等多个方面,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公众公布政策资讯及工作动态,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9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照省、市、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了政务公开审核的“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在平台上及时发布重要工作信息、政策解读、项目进展等,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多种渠道获取政务信息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前,由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定期梳理制度文件,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4.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洪江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解读方式等方面有待提高;二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做好解读,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