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9 10:41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3.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住建行业法律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防雷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4.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5.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7.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
8.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10.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11.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12.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13.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后违法建筑(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和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负责全市房产开发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4.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15.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16.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包含局属二级机构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污水排放处理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燃气办、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政府购买服务)、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补助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2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94.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契税补贴加入2026年预算中,导致收入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2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8.89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0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95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契税补贴加入2026年预算支出中,导致支出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934.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6年预算为10.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为65.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为1.8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为1.6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为29.03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6年预算为45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为498.5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为386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为49.4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6年预算为846.59万元。
(二)基本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643.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2026年年初预算数为1291.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94.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9.2万元,提高14.7%,主要因为公开招聘和调进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因为“三公”经费的控制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6年本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71.7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2026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召开0次工作培训,人数0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6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6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328.4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2个,涉及项目支出1685.32万元,其中2026年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经费50万元;2026年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经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63万元;2026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招标服务中心)35万元;2026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68万元;2026年遗属生活补助3.24万元;2026年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102.30万元;白蚁防治购买服务费20万元;2026年黔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292万元;2026年污水泵站运行经费45万元;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维修购买服务经费50万元;2026年提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10.19万元;第18批契税补贴846.5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