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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洪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24 17:14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质安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洪江市质安站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质安站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概     况

一、 部门职责

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安排实施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

3、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委托监督报监手续并实施质量安全监督;

4、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定书》;

5、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6、负责对建筑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

7、负责建筑业职工因工伤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参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参入或组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与建设各方,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9、负责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监督,负责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质量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查处隐患,纠正违章作业;

10、负责工程质量的鉴定管理工作,包括受损质量检测鉴定的管理,未按工程报建程序报建的工程质量鉴定;

11、参与组织开展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12、对申报省、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条件进行初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质安站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质安站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质安站本级单位,本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实有在职人数11人,另有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00万元,减少78.82%,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困难,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00万元,减少78.82%,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困难,经费未拨付到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00万元,减少78.82%,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困难,经费未拨付到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12.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3万元。

公用经费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3%,主要包括办公费2.24万元;电费0.48;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2万元;培训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7万元,主要是汽车维修费0.33万元、高速过路费0.12万元、燃料费0.3万元、汽车保险0.22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9万元,用于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人数13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开支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以及质量安全大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专业人员的匮乏是我站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我站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趋于老龄化状态,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适量的专业人员,一定程度上阻碍我站当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