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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19 16:40 信息来源:洪江市住建局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5)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8)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9)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定,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心。

10)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住建行业法律规章制定。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施、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施、人防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防雷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11)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13)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14)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

1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

1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17)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18)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19)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20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后违法建筑(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代理职责;负责全市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1)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等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22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人民防空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为市本级预算,包含局属二级机构城建档案馆、污水排放处理监督管理站、人民防空结建站、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政府购买服务)供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防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394.98万元,比2018年相比增加2701.96万元,增长159.5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大幅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9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4.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9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53万元,占14.89%;项目支出3740.45万元,占8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4.9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01.96万元,增长(减少)159.5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9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01.96万元,增长159.59XX%,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9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51万元,占0.83%;节能环保(类)支出2599.05万元,占59.14%;卫生健康(类)支出39.76万元,占0.9%;城乡社区(类)支出948.80万元,占21.59%;;农林水(类)支出728.31万元,占16.57%;住房保障(类)支出40.55万元,占0.9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万元,占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8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4%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02万元,支出决算为3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09.04%

4、城乡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0.46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4万元。

5、城乡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23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02.12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5.03万元,支出预算为50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9.74%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333.0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92.25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14.0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26.31万元。

11、农村综合改革(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702万元。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2万元,支出预算为4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2.05%

年初预算为560.7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拨款金额有限不能足额安排各项支出以及项目未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之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7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34.9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5.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7万元,增长48.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了人防办合并后的接待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49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的60.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增加了人防办的公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万元,占24.0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1万元,占75.9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800人次,主要是安全生产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主要是燃料费支出,截至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3.19万元,增长348.8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财政预算经费不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万元,年初预算为1.5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3万元;开支培训费2.81万元,年初预算为0.5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31万元;年初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附件


洪江市住建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 主要职能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5)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8)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9)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定,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心。

10)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住建行业法律规章制定。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施、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施、人防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防雷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11)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1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13)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14)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

15)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

16)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17)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18)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19)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20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后违法建筑(指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审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代理职责;负责全市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1)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等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22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人民防空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本级基本支出654.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即机关公用支出)168.30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4.46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07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包括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经费、西海总体规划编制经费、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创建园林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经费、洪江市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城市节能照明、托口污水处理厂、江市、沅河污水处理厂、相思湖臭水治理、黔城城区污水管网清淤、塘湾垃圾堆垃圾清运费、安江镇杨家冲、猫寨冲垃圾填埋场、航天凯天环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PPP项目。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实行先建档,后支出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表报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住建局围绕绩效考核细则,部门支出保证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度获得怀化市建筑管理、装配式建筑应用、村镇建设、城建档案管理、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单位,怀化市文明单位、洪江市综合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充分展现了我局的工作风貌和履职效益具体表现在:

(一)经济性方面。2019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全年支出4394.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车辆运行费4.51万元,预算增加部分主要为增加的项目经费开支。

(二)效率性方面。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实干创新业,实现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抓落实,克难攻坚抓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规范了建筑市场的管理,提质扩容、按照一城、二带、三山、四区的发展格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力。

(三)有效性方面。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一是梳理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完成我局行政权力对比工作。二是优化行政审批范围。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招标、初步设计审批不再实行行政许可,对施工图审查备案、质监手续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实行即到即办备案管理,将施工许可资料从原来14项缩减到12项,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速,群众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报建前期知道和预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将我局22项行政权力事项上报网上办理。四是下放行政审批职权,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已将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安江镇自主行驶。(二)建筑工程管理进一步增强。1-9月,4家市本级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6.35亿元,建筑增加值18.7%。列怀化市第五位。完成工程招标项目14个,项目面积1.4389万平方米,项目涉及招标控制价1.987亿元,中标金额1.918亿元,节减资金约700万元。报建项目38个,总建筑面积为64.62平方米,总造价为114643万元。竣工验收项目27个,建筑总面积453067,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建筑扬尘治理完成怀化市下达的任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装配式建筑平稳发展,全市建筑装配率17.1%。被授予“2019年度湖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四)可持续性方面。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引,认真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创新开展工作,树立高度责任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加快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对省住建厅即将批复的《洪江市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成果,深化细化各层次规划。将安全生产、计生综治、治安维稳、脱贫攻坚、文明创建、依法行政、基层党建等多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一)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一是梳理行政审批权限,进一步完成我局行政权力对比工作。二是优化行政审批范围。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招标、初步设计审批不再实行行政许可,对施工图审查备案、质监手续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实行即到即办备案管理,将施工许可资料从原来14项缩减到12项,行政审批进一步提速,群众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强报建前期知道和预审,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将我局22项行政权力事项上报网上办理。四是下放行政审批职权,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已将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安江镇自主行驶。(二)建筑工程管理进一步增强。1-9月,4家市本级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6.35亿元,建筑增加值18.7%。列怀化市第五位。完成工程招标项目14个,项目面积1.4389万平方米,项目涉及招标控制价1.987亿元,中标金额1.918亿元,节减资金约700万元。报建项目38个,总建筑面积为64.62平方米,总造价为114643万元。竣工验收项目27个,建筑总面积453067,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建筑扬尘治理完成怀化市下达的任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装配式建筑平稳发展,全市建筑装配率17.1%。被授予“2019年度湖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四维住工被省住建厅向国家住建部申报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三)公共基础设施及村镇建设稳步发展。相思湖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已经完成湖底清淤,南北两侧观望清淤已经全部完成。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PPP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并完成了塘湾、深渡、群峰3座垃圾无害化焚烧站建设。乡镇污水处理示范建设稳步推进,江市镇、沅河镇污水处理场已建成投入运行。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完成了2017年非四类重点对象346户、2018年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一卡通”拨付。确定当年危房改造任务166户,全部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四)房屋征收与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制定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责任状,规范了征收工作经费标准,明确了征收任务完成的奖励机制,保障棚改项目顺利推进。(五)争项引资工作卓有成就。一是传统古村落争取工作成绩斐然,二是老旧小区申报有了新的起色,三是危改补助资金继续得到省厅支持。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1、我们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4、希望财政部门增加行政经费,以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及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5.希望财政部门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019年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