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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1:27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洪江市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住建”建设目标,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和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为核心,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推动行业监管、民生服务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为洪江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链条

健全工作体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局长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法制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保障:制定了《洪江市住建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强化统筹部署,局党委全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与城乡规划、工程监管、住房保障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协同发展,形成强大合力。

(二)深化精准普法,构建多元化普法宣传格局

筑牢内部学法根基:制定了《会前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依托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网络学习平台等载体,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住建领域核心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专题学习培训3期,覆盖干部职工200余人次,实现了执法人员学法全覆盖。

聚焦重点节点普法: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了5次精准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面向企业、群众普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热点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创新以案释法模式,结合行业监管职责,选取工程质量安全、物业纠纷、违法建设等典型案例,通过政务网站、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开展以案释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推动普法从“被动宣传”向“主动服务”转变,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对19起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凡涉及重大项目审批、重大资金使用、重要政策制定等事项,均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会议19次,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2次,确保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3期,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2名,现有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模拟执法演练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纠纷调处等实战能力,全年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聚焦民生需求,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梳理住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53项,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20%以上,实现了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行业依法监管,聚焦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10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50起,其中责令整改103起、行政处罚19起,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借鉴厦门思明区“府院联动”纠纷化解经验,建立了物业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全年协助化解各类纠纷416件,化解成功率达91.57%。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将法治保障融入宜居城市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燃气安全整治、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民生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全年依法推进4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33处,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文件传达为主,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互动式学习较少,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法治思维有待强化: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仍有存在。

普法宣传效能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新媒体应用不够充分,针对企业、群众的个性化普法供给不足,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执法规范化水平需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精细化程度不够,部分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对新业态、新领域的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二)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缺乏主动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

能力建设投入不足:法治培训资源有限,培训内容与住建行业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干部法治实践能力提升缓慢。

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细化,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对法治建设成效的跟踪问效不够有力,影响了工作推进力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强化示范引领: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全年主持法治专题学习4次,带头讲法治党课2次,带动干部职工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法治”,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重大项目决策、重要执法事项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深化会前学法制度,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等会前必学内容,通过案例剖析、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全年开展会前学法12次,增强了学法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结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带头深入企业、社区、工地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现场讲解、发放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普及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法治宣传内容400余条,扩大了普法覆盖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力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采取专题研讨、专家授课、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期,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同时,完善干部职工学法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案例分析会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执法公示内容、执法记录标准、法制审核流程,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演练,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扩大法律顾问、专家参与决策的范围,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台账,对重大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事项实行全过程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法治宣传感染力

构建多元化普法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企业、群众、执法人员等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定制化”普法,通过线下实体载体与传统宣传渠道的创新融合,提升普法实效。深化重点领域普法,围绕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燃气安全等民生工作,开展“法治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不少于3次,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建立住建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吸纳法律专家、行业骨干参与调解,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四)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保障力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成效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加大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形成鲜明导向。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组织法治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专业素养。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执法监督、纠纷化解等工作,提供专业法治支撑。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法治建设定期督导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股室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