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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第25号)

发布时间:2025-12-16 10:47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不全。调阅资料发现,2023年芷江县和洪江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分别为1.41%、12.9%,溆浦县、沅陵县、麻阳县、会同县均低于30%。

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收集城市生活污水,洪江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2025年较2023年提升10%。

整改措施

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完成洪江市排水防涝EPC建设项目,实现城区主要道路污水管网的改造与新建,2024年12月底完成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约6千米;2024年12月完成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莲塘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改造污水管网约3.73千米;推进实施洪江市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整改完成

2024年通过实施洪江市排水防涝EPC建设项目,完成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7千米;2024年通过实施黔城镇芙蓉莲塘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改造污水管网3千米;2025年完成洪江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出水标准,日处理水量提升25%,达1万吨/天。2025年1-11月,洪江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273.17万吨,日均进水COD160.26mg/L、BOD72.757mg/L,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为30.97%,完成整改目标。

验收销号

根据市级核查验收销号意见,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6239,邮箱:2867675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