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30 08:55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工作背景与总体成效
2025年为切实解决住建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洪江市住建局按照市集中整治办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围绕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分配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重点工作领域进行全面自查,共排查问题154条,完成整改149条,整改率96.8%,移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条,追责问责党员干部2人,推动建立长效机制2项,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三湘安居”专项行动整治成效
问题:城镇棚户区改造,棚改居民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2010年至2021年,全市实施棚改项目59个,存在172户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
措施:专班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实行“一项目一包案市领导一专班”工作模式,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
成效:针对2010—2021年59个棚改项目中172户逾期未回迁问题,抽调76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专班,由市级领导带队推进安置工作,目前已完成129户安置,完成率为75%。
问题:公租房管理,公租房未开通线上申请渠道的问题。未出台公租房管理政策。
措施: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租房管理系统”上线和使用。3月底之前注册乡镇、县级审核管理账号。4月实现住房保障线上资格审核,落实保障对象信息动态管理。
成效:2025年3月下旬,洪江市住建局积极对接怀化市局和相关技术平台,开通了公租房管理系统的乡镇和住建两级审核账号,目前已正式运行,2025年1-9月完成35户公租房人员资格审核并公开摇号分房。2025年3月11日,洪江市政府办印发《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并公开。让公租房管理有章可循。
问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措施:加大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住建、监管银行、房开企业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严格按《监管协议》监管预售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拨付100万元以上监管资金,由住建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赴现场核实项目形象工程进度,并按程序审批拨付资金。
成效: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管,2025年1月1日—9月28日,全市共拨付预售资金12666.93万元,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要求。
问题: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措施: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组织召开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会议,督促物业企业对历年有公益收入的,做好收支明细并设立公共收益专款账户。向各社区,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印发《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
成效:2025年3月12日出台了《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辖区内41个住宅小区开展排查,通过查阅物业服务合同、财务账目、收集业主投诉等方式,摸排发现问题5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都已整改完成。规范6家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截止9月28日清理出怀化悦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洪江市海恒物业有限公司2家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余额共计88466.43元,惠及居民2233余户,26个物业管理小区签订公共收益承诺书。建立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信箱,及时受理业主的投诉。
问题:住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措施:1.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帮扶检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2.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相关方案。
成效:2025年4月以来,对洪江市在建住宅项目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质量安全巡查小组,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对书香名邸、盛世豪庭二期项目施工情况共检查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发现问题12个,完成问题整改12个。
三、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任务整治成效
问题: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
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排查整治。对全市3家燃气企业、24个供气站点以及所有工商餐饮用户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建立燃气安全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限期整改。向存在隐患的燃气企业及工商餐饮用户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成效: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企业安全基础得到夯实。全市3家燃气企业(1家天然气公司、2家瓶装气企业)均已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其中,天然气公司建成GIS(地理信息系统)和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两家瓶装气企业建立了覆盖充装、运输、配送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二是执法检查成效显著。已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15次,累计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130处。三是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查处。依法向城管部门移交违法销售液化石油气案件1起,并作出行政处罚1例,罚款6.8万元,形成了有效震慑。
问题: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措施: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组织召开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会议,督促物业企业对历年有公益收入的,做好收支明细并设立公共收益专款账户。向各社区,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印发《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对日前使用登记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摸底,对15年以上住宅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成效:2025年3月12日出台了《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市辖区内41个住宅小区开展排查,通过查阅物业服务合同、财务账目、收集业主投诉等方式,了解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摸排发现问题5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目前都已整改完成。规范6家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公共收益专户,截止9月28日清理出怀化悦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洪江市海恒物业有限公司2家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余额共计88466.43元,惠及居民2233余户,26个物业管理小区签订公共收益承诺书。建立物业服务投诉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信箱,及时受理业主的投诉。对洪江市日前使用登记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摸底,黔城民惠银座2台电梯为15年以上,已列入2025更新改造计划。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住建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三湘安居”专项行动
1.城镇棚户区改造。分阶段推进安置任务落实。聚焦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建立健全“周进度台账”,对43户逾期未回迁对象,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12月底前通过异地安置方式完成清零。
2.公租房管理。宣传公租房线上申请渠道,完善线上申请流程。严格按照《洪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切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继续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开展工作,严格落实资金日常监管制度。
4.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收益监管、物业服务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建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推动从“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投诉集中、问题频发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提升监管实效。
(二)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任务
1、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对使用燃气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对使用燃气的工商餐饮经营用户必须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并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对不具备通气条件的一律停止供气。督促燃气企业对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天然气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工商餐饮经营用户的入户安检。瓶装气企业做到送气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
2、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收益监管、物业服务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优化物业服务品质。指导街道、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联合社区处理物业小区矛盾纠纷。
监督渠道:
电话:0745-7736239
来访地址: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公示单位: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