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0 17:00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3日至5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整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强化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股站室,明确了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关于“人防工程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15129工程建设推进缓慢,拟提请市常务会议研究,以加速推进。 三是结合人武部民兵训练进一步加强人防专业队训练。四是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指导好物业公司、社区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五是根据人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进机关、进企业要求,结合5.12、11.1、12.4等活动加大人防宣传力度。
2.反馈问题:关于“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资本金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房地产项目外的项目无需缴纳资本金。未缴纳的房地产项目是依据2021年1月怀建发发〔2020〕3号文件,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可办理施工许可。尽快摸清底子,对照文件要求,加快资本金缴存;二、资本金缴纳按怀建函(2021)53号文件以面积为比例收缴;三、严格按照2:3:5比例解控资本金,发送催缴函;四、及时建立台账,做到资本金明细有续。
3.反馈问题:关于“房地产行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房屋建筑工程分户验收、预验收把关,由质量安全监督组负责监督到位,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签署监督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二是申请竣工验收时,由局工程股对分户验收、预验收问题整改回复进行核查;三是监督验收时,严格要求验收组执行验收标准,不符合标准一律不同意通过验收。四是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收到质量投诉安排监督人员3天内到现场核实投诉的质量问题,采取签发限期整改通知,约谈责任人,记录不良 行为等措施。做好各项目楼盘的预售资金监管,对申请拨付预售监管资金的项目,组织好现场查看,严格按照施工、监理(建设)、质安监站等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验收证明材料的工程建设进度节点拨付预售监管资金。
4.反馈问题: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经常性到企业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司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结构等方面的问题,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举一反三,定期和不定期调查研究局属二级机构管理经营状况,防止同样问题发生。
5.反馈问题: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整改,实行一次性告之。按文件要求取消纸质档,报建方可在线操作上报申请,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二是我局作为建筑工程的监管单位,今后尽量不承担项目建设,全力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质安站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严格按规范要求从事检测工作,操作过程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市场满意度。
6.反馈问题:关于“住建领域执法工作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的联动协调、相互抄告、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各责任股室在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集中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函告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住建部门进行性质认定、技术鉴定或协助调查的,各责任股室积极配合。行政处罚权移交后,住建部门将继续依法开展行业行政检查、行政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移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住建、城管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进住建行业监管和行政处罚高效顺畅协作,保障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7.反馈问题: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激励要求干部职工研究业务,抓实主责主业,带着情感和责任去解决群众关切。在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日常考核中下功夫。二是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解决庸懒散问题,消除慢作为、不作为。三是采取措施立即纠改“文风不正”问题,按机关制度严肃处理。
8.反馈问题:关于“调研指导工作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二级机构的指导和关心。根据省厅机构改革文件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划为一类是事业单位,且周边多数县市已解决该问题。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早日解决该问题,解决职工的待遇顾虑;二是督促二级机构落实文件政策,确保待遇应发尽发。
9.反馈问题:关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紧持续向市委汇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选调等方式引进土木工程、消防等年轻的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如前往省厅跟班学习、参加省、市各种专业培训、单位聘请专家对我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局继续以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松劲、不歇脚、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进一步抓好未完成的整改内容,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到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7736239;联系地址: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