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8 10:31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洪建消竣备字〔20200608〕第006号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未抽中)
洪江市博仁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你单位2020年5月28日申请的建设工程(地址:洪江市安江镇原新建路84号)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综合审查合格书、技术咨询报告等审查意见;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经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向消防设计审查机构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属于公共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
(注:备案编号20200608-003,该项目未抽中)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