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1 01:17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洪建发〔2017〕23号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洪江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在洪各建筑企业:
为巩固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根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怀建函〔2017〕115号),我局制定了《洪江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7日
洪江市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以我市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自律,进一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称建筑工程)项目。
(二)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被投诉的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的项目、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所参与建设的项目。
对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二)是否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三)是否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是否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的规定;(四)是否肢解发包;(五)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六)工程款、劳务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等。
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劳务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二)是否以联营、合作、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转包、挂靠;(三)是否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是否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是否按照工程投标和合同约定到岗,是否随意变更,是否履行管理责任;(四)是否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五)工程款、劳务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分包单位;(六)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购买和采购;(七)合同是否备案,是否签订阴阳合同。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至6月15日)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对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表》(附件1),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及《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的通知》(建市施函〔2014〕163号)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发现问题的,相关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业自律长效机制。自查情况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工程股,联系人:廖玲玲,联系电话:0745—7736501。
(二)排查督查阶段(2017年6月16日至11月)
排查督查工作由日常排查和专项督查组成。日常排查按监管的范围进行,市质安站负责市监管的在建项目的日常排查,并建立市管项目动态排查台账。局工程股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排查、督查中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线索的,将分类采取整改、立案查处、曝光等处理措施。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根据排查、督查情况,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洪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局工程股收集整理汇总情况后,按时上报怀化市住建局。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将组织2次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排查台账建立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后的处理情况并抽查部分项目。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总结分析(2017年12月)。
工程股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覃玉森、副局长张四海同志任副组长,工程股、法制股、质安站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工程股,廖玲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肃纪律,狠抓落实。此次整治工作牵涉面广,工程股、法制股、质安站等相关股室必须通力合作,联动执法,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规行为,将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在建筑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抽查中,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管理、合同履约、资金使用与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将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与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招投标管理、资质资格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检查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投诉举报邮箱:767744206@qq.com;联系电话:0745—7736246。
附件1洪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