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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建设领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2 10:59 信息来源:

洪建发〔2015〕27号

局属各相关单位、各施工单位、项目部:

现将《2015年建设领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561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61日印发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

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集中整治阶段的治理目标圆满完成,根据《洪江市2015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行为,重点整治非法装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的行为,严厉查处超载和无牌无证及非法改装车辆等突出问题,确保安全和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二、主要任务

1、负责建筑工地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的管理。

2、配合交管部门全面检查进出建筑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车牌证照情况。

3、禁止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超载车辆驶出建筑施工现场。

5、对装运不密闭,车况不佳、车容不洁的车辆,现场教育阻止,坚决不予驶出工地,对不服现场监管的报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推进。本次专项整治在市交管部门领导下进行,由各施工单位和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全力落实整治任务。

2、健全联动机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发现问题及时向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住建局每季度质量安全检查中,将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市交管部门处理。

4、日常巡查,由质量安全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巡查中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行为及时上报局里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施工现场贴标语拉横幅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

6、严格责任追究。治超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原则进行责任划分与倒查追究。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四、加强领导

成立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谢望湘任组长,副局长周圣建任副组长,杨小敏、廖晓明、杨继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杨小敏同志任主任,负责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