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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0:17 信息来源: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7、负责航道的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船员培训、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8、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9、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0、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人民武装运输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1、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并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2、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计划基建股、运输安保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财务会计股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9734.91万元,支出总计973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74.27万元,增长165.93%,主要是因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73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4.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73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1万元,占6.06%,项目支出9145.00万元,占93.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3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74.27万元,增长165.93%,主要是因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投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3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74.27万元,增长165.93%,主要是因为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3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6万元,占0.33%;交通运输支出9668.81万元,占99.32%;住房保障支出33.34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09.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数32.76万元,支出决算32.76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类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498.82万元,支出决算为52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及交通安全监管支出增加。

(2)公路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91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路养护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7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的77.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的5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在公务接待费年初支出预算数之内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9万元,降低30.13%,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我局未创建省级示范县或先进单位,上级部门来人督查、考核相应减少,同时从2024年12月起单位实行零接待制度,从而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之内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万元,占36.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8万元,占63.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8个,来宾228人次,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及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用餐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8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2024年交通安全监管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24万元,用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省交通运输厅、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农村公路建设及交通法规等相关业务法规培训,共有8人次参加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66%;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64.92万元,执行数589.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2%,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丰硕。安江高铁综合客运枢纽项目于5月1日投入试运营,作为旅发大会首个建成投用项目,它将客运站与游客接待中心有机融合,实现了主要景点的无缝对接和旅客的“零距离”换乘,为全市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助力。高标准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岔头、铁山、湾溪等3个乡17.6公里乡镇通三级路项目,建成39.4公里资源产业路和115.53公里安防工程。全面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对Y990线隆平大道经太和村接新安茅路、S249线隆平大道经新安茅路至仁建东路等6条道路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完成安江镇高铁站广场环线中修工程。通过积极争取,安江高铁站新增3趟高铁列车和1趟绿皮火车,极大地方便了游客出行。二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不断强化。全年承办行政处罚案件270件,全部办结,累计罚款100万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评议,高质量承办26件人大代表议案和7件政协委员提案,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达100%,普货车辆“跨省通办”办结率、成功率均为100%,电子证照激活率达100%。建立12328与12345热线诉求办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全年共受理信息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428件,即时答复满意率、回访满意率均为100%,一次性办结率达95%。三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全面积分制与赋码管理。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00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530家次,立案271起,处罚96余万元,排查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16处、一般隐患145处,确保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面对6月强降雨导致的公路严重受损情况,交通部门迅速响应,组建50余人的“老专家”队伍,加大资金、人员、设备投入,及时抢通道路,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灾后积极向省厅争取水毁资金20万元,并制作水上交通防汛重点位置和公路重点灾害作战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公路养护工作要精细精准。持续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3辆、超限超载车辆203辆。高效完成2024年度省下达的8处铁路隐患整治任务,对洪江市域内74.642公里铁路沿线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排查出的11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江市镇、黔城镇2处公铁并行地段护栏补缺、补强工作,并联合多部门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积极推进托口库区标准化客船更新改造,争取改造资金300余万元,新建船舶4艘、改造船2艘,消除船舶不适航安全隐患。托口黔城2处垃圾收集处置站有效运行,船舶污染物处理实现规范化管理。成功打造“黔城三江四岸游”水路客运精品旅游航线,成为我市旅游新名片。同时,加强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国省干线养护质量显著提高。2024年度公路PQI优良路率从96%提升至98%,完成国省道大中修30公里、预防性养护4.7公里、小修保养20000余平方米、清灌缝17.5公里。农村养护推行市场化运作,利用智慧管养系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处理问题,完成乡道377.411公里及村道638.892公里养护任务。成功申报市美丽农村路县级样板路-X156线安江大桥至岔头公路和6条路线,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加强超载超限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货运源头企业25家、货运车辆4100辆,查处违规源头企业1家、公路超限超载车辆205台次、非法改装车辆6台,卸载货物2468.92吨。五是运营服务提质增效成果显著。成功创建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合理规划线路100条,投入运营车辆186台,打造了“2+3+6”的客运场站体系,建设站牌80个、充电桩47个,城乡客运线路票价较创建前平均下降20%-30%,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实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圆满完成春运、节假日运输任务,累计发送道路运输32.75万人次,统筹安排包车运力组织农民工返岗“点对点”运输54趟2268人次。开通农耕文化旅游金三角旅游专线8条,投入车辆24台,全年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六是招商引流激活旅游活力。围绕“旅发大会年”活动,积极强化招商引流,新增定制旅游专线8条,开行班次、客运量分别增加19.1%、21.1%。开通安江大畲坪、洪江古商城、黔阳古城旅游金三角水上旅游航线。大畲坪民宿招商项目知青小院、禾舍投资100万元高标准建成并运营,黔阳古城招商项目与中南建设集团达成合作协议,预计总投资800万元,将打造高端酒店。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旅游旅居、工会团建等引流活动,成功引流350人,为安江旅游经济注入新活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近年来我局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繁重,公路建设工作开支较大,但由于财政非常困难,年初无公路建设工作经费预算,导致我局工作运转困难,机关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二是交通安全是我局的生命线。交通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监管任务非常繁重,财政年初预算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之需,制约了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的推进。三是单位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等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盘点清查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资产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改进措施及建议: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洪江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洪江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和重视,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及评价运用,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在当前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要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厉行节约,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性。三是建议财政加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发挥绩效评价作用。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根据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建议财政在2025年度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安排中,适当调高机关公用经费人均水平,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当前因财政运行困难,单位在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过程中,项目的专项财政资金拨付往往滞后,建议市财政加快专项财政资金的拨付,以匹配专项工作的进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