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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2:06 信息来源: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中心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主要为道路运输管理提供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

(二)参与协调道路运输方式的衔接,承担城乡客运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对道路运输企业等规范管理和行为进行业务指导。

(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县内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培训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巡查、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场(站)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道路客运站的站级核定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含公共汽电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行业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七)参与处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抢险、救灾、战略物资运输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运输任务的计划、组织、指导和调度。

(八)承担全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油税补贴汇总上报、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行业管理和指导的事务性工作。

(十)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隶属洪江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七室,分别是综合室、人事和财务室、安全应急室、道路客货运室、城市公共客运室、机动车驾驶员服务室、从业人员服务室。我中心人员编制25人,实际在编25人。与2023年的25人相比减少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57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09万元,降低17.58%,主要是因为2023年发放了以前年度的农客补贴及乘车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57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0.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57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6万元,占21.82%;项目支出1227.66万元,占78.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0.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5.09万元,降低17.58%,主要是因为2023年支付了以前年度的农客补贴及乘车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0.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5.09万元,降低17.58%,主要是因为2023年支付了以前年度的农客补贴及乘车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0.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6万元,占3.32%;卫生健康(类)支出14.01万元,占0.89%;交通运输支出(类)1451.44万元,占92.43%;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占2.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万元,占0.45%;其他支出9.07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款)05(项)。

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4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8(款)99(项)。

年初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7(款)01(项)。

年初预算为2.26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提高。

4、卫生健康(类)11(款)02(项)。

年初预算为16.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高。

5、交通运输(类)01(款)01(项)。

年初预算为2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创建城乡客运一体化开支超出预算。

6、交通运输(类)01(款)12(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补贴。  

 7、交通运输(类)01(款)99(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省级下达的客运补贴。

8、住房保障(类)02(款)01(项)。

年初预算为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5.21万元、津贴补贴35.32万元、奖金35.08万元、绩效工资57.11万元、养老保险35.28万元、医疗保险14.01万元、住房公积金36.6万元、生活补助1.65万元。

公用经费22.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3%,主要包括办公费1.06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0.87万元、差旅费8.44万元、培训费0.59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5%;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油费、车检费用支出,完成预算的99.35%;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欠付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8万元,降低37.5%。主要原因是:节约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59万元,用于开展人事考核业务培训,人数25人。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巡查工作;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57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157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整体支出”“遗属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570.26万元,执行数157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准确完成了农村客运、城市交通车辆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二是超额完成客货车辆、公司的安全巡查工作;三是完成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职能。四是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管理经费不足;二是运输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解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向财政申请专项管理经费;二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绩效自评发现对补贴项目完成率达到100%,但是对于车辆年审、后续教育等项目的预算不够准确。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2025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我中心为财政补助二级事业单位,内设7个管理机构:综合室、人事和财务室、安全应急室、道路客货运室、城市公共客运室、机动车驾驶员服务室、从业人员服务室。人员编制26人,实际在职25人,退休28人,合计53人。

单位按照权限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行政许可备案、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全市县内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和货运运输企业的服务工作;指导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资格审查、考核等事务性工作以及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站工作;参与处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抢险、救灾、战略物资等紧急道路运输任务和指令性运输任务的计划、组织、指导和调度,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科技、教育、诚信、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客运、城市交通车辆燃油税补贴汇总上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管理和指导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洪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实施行政许可,先期审查及指导服务职能;2、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3、承担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油补贴汇总上报工作;4、负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指导工作;5、完成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工作;6、完成安全巡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协助处理;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平稳有序。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70.26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2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01万元、对企业单位补贴支出729.55万元,其他资本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中心2024年基本支出规模为342.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0.25万元,公用经费22.35万元,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227.66万元。

遗属生活补助支出5.58万元,保障人数7人,改善遗属生活水平。

道路运输管理专项经费及工本费支出30.23万元,承担全市城乡客、货运公司、站场、驾校、维修企业的安全巡查。

3、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及个人和家庭奖补支出1191.85万元。对本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城市新能源公交、城市出租车企业及个人进行补贴分配。

2024年度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共收到财政对8个客运企业、2个公交车公司、2个个体户、3个出租车公司燃油补贴合计1191.85万元。资金到账后,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核验资料后,将资金拨付到了企业及经营户账上。账务处理为:燃油项目支出中对企业的补助资金。

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开支严格按照政府公开招标程序执行,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的专项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交通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工程进度,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同时加强资金事中监管。严格按照《洪江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从整体情况来看: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2024年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和怀化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洪江市经济发展目标,全面促进客货运发展、城市客运发展、驾培维修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各方面出色地完成了本年工作。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道路运输供给和保障能力保持平稳:

1、客货运输有效供给。

2、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运输畅通有序,顺利完成春运及第三届怀化市旅发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客运组织工作。

3、完成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

道路运输业务指导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1、客运方面。一是客运工作科学规范,制定了各种应急运输预案,建立应急运力体系,成立了应急运输分队,实行对全市分片包干负责制,确定全市应急客运、货运运力车辆。二是城乡客运一体化验收成功。对线路布局、运力投放、站场建设、保障措施进行规划,根据“宜公交则公交、宜道路客运则道路客运”的原则,投入186辆客运车辆,开通线路100条,实现建制村通客车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乡镇运输服务站及6个首末站建设,相关制度及标识标牌均已安装到位。三是出租汽车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市城区出租车车容车貌、车内服务设施和驾驶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开展了全面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任务。四是审核和汇总了客运车辆各种补助数据并及时发放到位。

2、货运方面。一是货运源头治超深入推进。二是道路危货运输指导服务全面加强。深度参与道路危货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3、站场管理方面。一是强化驻企监督。指导企业落实道路运输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责任落实,加强对进出站车辆、人员的监管,切实做到逢包必检,坚决杜绝三品上车,确保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站容站貌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指导服务升级。通过开行定制客运、定制公交、旅游专线、预约响应、包车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满足农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出行需求。三是夯实基础,加速站场建设,全面推进构建“2+3+7+108”客运服务体系。

4、驾培管理方面。一是开展驾培市场监督检查。从驾培机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计时培训落实情况等九个方面开展驾培市场监督工作。二是加强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明确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培训,不缺少培训内容,不缩短培训学时,严格落实培训对象人脸识别比对要求,保障报送的继续教育相关信息真实、客观、无伪造、篡改等虚假内容。三是新增摩托车驾驶培训机构,填补了我市一项驾培业务的空白。

5、维修管理方面。一是参与对辖区电动摩托车销售和维修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备案了12家电摩维修企业;二是辖区内12家二类以上维修厂家、1家M站全部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已全部实行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积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新规宣贯培训活动,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原则,解读“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内涵。积极组织开展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服务规范达标活动。

6、坚持“隐患清零”行动,客、货车辆安全有效管控。对客货运输各领域强力开展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清零”“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确保全市客货运输领域零事故、零伤亡。道路运输领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等行动,常态化施行“隐患清零”月抽查、季普查,全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5起,组织各类检(督)查60余次,全年累计检查企业197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今年中心出动工作人员391人次,排查安全隐患均按要求整改到位。

7、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我中心安排1位同志驻守行政村指导乡村振兴,落实政策措施。

规范完善营运车辆监控平台。2024年新购186套北斗通信终端监控设备给全市公交客运车辆,工作人员对运营车辆全年抽检台次达到7200次以上,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

准确及时地将奖补资金发放到各经营户,确无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通力协作抓好创文创卫工作。一是做好创文创卫日常工作。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好创文创卫日常工作,坚持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清扫卫生责任区,要求干部职工每天对各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卫生评比,按要求定期更新健康知识宣传栏,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创文创卫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内资金紧张,单位负担重,日常公用经费不足,特别是差旅费不能及时发放到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指导服务(包括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交汽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巡查、驻企监督等大量工作,同时尚需支付办公设备购置、房屋维修、工作人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燃料和修理费以及各项安全维修、运政业务培训等费用。公用经费缺口较大,造成目前中心系统运转艰难。资产管理工作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善相关培训和各种内部培训,使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得到提升,更好地明确道路运输服务工作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工作方向,强化干部职工的职业责任感、归属感和认同感;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引导其更深入了解目前道路运输市场的变化及要求,深挖内部潜力,提升造血能力。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积极开展该项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组长由主任潘峰担任,成员包括各股室长、财务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准备相关资料,积极做好自评工作。2024年绩效自评发现对补贴项目完成率达到100%,但是对于车辆年审、后续教育等项目的预算不够准确。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我单位的绩效自评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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