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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09:14 信息来源:洪江市交通运输局

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装备室、政策法规室(执法督查室);设4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道路运输执法中队、水路交通执法中队、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执法中队、路政执法中队。

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4名,2023年年末本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6人,退休人员3人。

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和业务目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和规定。

(3)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负责辖区内相应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动态执法事项清单。

(4)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参与辖区内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负责安全管理行政违法案件处罚工作;负责辖区内报建、报监的交通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案件的查处。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信访工作。

(6)参与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运输等工作。

(7)承担制定执法标准规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8)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25.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0万元,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支出3万元,为交通执法安全工作经费,占项目支出的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加大管控力度,相继开展超限运输治理、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整治、路域环境治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交通执法工作成效。

1、持续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造成公路、桥梁损毁的重要原因,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也是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省年度考核。为强化超限治理力量整合,自2022年9月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安排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黔城治超站暂由我大队管理,大队黔城中队人员会同市公路养护中心借用人员4人在黔城治超站形成治超合力,开展治超整治。2023年1-5月我市超限率一度达6.5%(要求控制在1%以内),发现百吨王车辆14台,被怀化市治超办通报批评。针对问题,大队积极整改,组织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6月-8月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1)组织人员加强黔城治超站和4个非现场超限点的现场执守,利用湖南省治超平台对非现场超限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超限车辆;(2)加强货物源头企业的检查,督促四维、黔桥水泥厂等货物源头企业监控平台、计重系统联入省治超平台,督促企业落实治超主体责任,严禁超限车辆出站出厂;(3)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每周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据统计,全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5台、非法改装车辆5台,卸载5835.2吨,超限率由1-5月份6.5%降至0.35%。

2、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整治。道路运输领域是交通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之一,大队每月对市内客货运输站点、客货运输集散地加强安全执法检查;会同高速交警加强对途经高速公路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查处非法营运客货车辆、不按核定线路经营、无包车牌客车;规范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经营,对乱线公交车和不打表、拼车、服务态度差等违法出租车进行查处;对班线车辆和包车、加班车加强管理;加强驾校和维修企业、物流点的检查。全年开展了安江城区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整治、易燃液化气运输整治、物流市场整治、客运市场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25台,违法客车58台、公交15台、出租车28台、非法运输柴油车辆1台、教练车4台,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及重要县道的路政巡查,对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全面监管,消除公路安全隐患。2023年对安江两路口、秀州高速出口、沙湾、黔城沿线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怀化市副市长余建勇多次到我市安江高速服务区、江市高速桥下、塘湾高速出口调研高速公路“三保三大”整治工作,大队作为高速公路“三保三大”整治工作的主力军,多次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协商、协调,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安江服务区秩序进行了规范,对江市高速公路下垃圾站、铁山非法广告牌、高速塘湾出口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圆满完成了怀化市督办的工作任务。全年共拆除公路违章建筑58起,拆除广告牌2处,清除占道45处,有力保护了全市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4、加强对水上和公路水路工程质监领域的安全检查。

加强水域安全监管执法,将托口、沅河、沙湾、安江、黔城等港口、码头、渡口、水域作为整治水路违法的“主阵地”,开展水上交通专项安全执法行动,每场会同市水运服务中心对涉水乡镇渡口、码头及客货运船舶进行检查,宣传水上安全知识,检查船舶资质和配备救生衣、灭火器情况,检查超载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创建公司、顺达公路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进行了督促整改。全年查处水上和公路水路违法案件3起。

2023年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大队共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立案247起,处罚100万元,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认为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交通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0 分,评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主要是存在预算经费计划不合理,不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由于财政资金保障不足,致使专项资金执行时支出偏离年初预算较大。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洪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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