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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1:33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公众需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了水利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以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为平台,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发布水利系统工作动态,全面落实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公开,持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注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水利政策解读,做好政务舆情监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

(二)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等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举报投诉事件。

(三)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拟公开信息均在发布前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核,坚决防止涉密信息违规上网传播。要从严落实全流程管理要求,在信息发布前执行多层级审核,发布后及时动态更新并强化跟踪维护,同时持续加强信息的有效性管理,实现对政府信息从生成到公开的全周期严格把关,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安全性。

(四)优化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公众号规范化管理,落实信息错别字和内部链接准确性检测,严格规范各专题栏目的更新频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与规范化。同时,认真抓好平台安全建设,定期开展运行情况巡查与风险评估,持续提升平台安全防护水平,切实保障平台稳定、安全运行。

(五)加强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将严格规范流程控制,定期安排专人核验发布内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宽咨询反馈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推动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在有效监督下规范运行、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增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形式有待丰富,运用新媒体、新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的能力有待提升。2026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回应时效,规范水利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