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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1:51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上下合力、横向联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公开信息的制作和发布流程,认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做好水利工作重大事项的主动公开,按照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公开的要求,从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重点工作等多个维度对水利工作进行全方面的公开,扩展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兼顾信息安全与发布效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前置制度,对将要上网公示的信息逐一进行保密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四是加强互动交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群众的申请进行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7.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紧密开展落实,针对重点领域做了扎实全面的公开工作。但公开工作在信息更新频次上还有更多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督导问责,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