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2 14:50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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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研究拟定全市水利水电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承担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旱防御中心、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没有变动。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水利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1153.44万元。与2023年5774.19万元相比增加了5379.25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54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40.7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5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3.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44万元,占7.7%;项目支出10296万元,占9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53.44万元,与2023年5774.19万元相比增加5379.25万元,增长93%,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54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40.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5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79.25万元,增长9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542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40.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15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10130.66万元,占90.84%;住房保障(类)支出78.84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6万元,占0.6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8万元,占0.23%;其他(类)支出848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9.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59.21万元,支出决算为5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职业年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31.4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7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高。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4.47万元,支出决算为68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管理项目的运行经费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36万元,主要是年初无法预计项目资金的多少。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年初无法预计。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4.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0.83万元、奖金73.3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48万元、住房公积金78.84万元、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5万元、抚恤金45.32万元、生活补助31.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9万元。
公用经费15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主要包括办公费18.62万元、印刷费2.04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8.81万元、电话费0.49万元、差旅费28.14万元、维修费0.8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17.07万元、委托服务费7.5万元、工会经费3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2.2%;与2023年支出决算26.85万元相比减少4.36万元,降低1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节约了招待费用。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招待费用减少了3.26万元和车辆运行费用减少了1.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3年一样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万元,完成预算的82.2%;与2023年26.85万元相比减少了4.36万元,降低了16.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3年一样,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主要是车辆用汽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年检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22万元相比减少1.1万元,降低5%。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24.6%;与2023年支出4.86万元相比减少3.27万元,降低6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0个、来宾28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工程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9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194.93万元减少42.04 万元,降低21.5%。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约了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69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培训,人数31人,内容为公共基础课和水利行业专业课,开支0.69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5.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0.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和日常运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81.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81.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护费”“小型水库管护员补助经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返还收入”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689.54万元,执行数689.54万元,完成预算的689.54%,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狠抓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四是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结合乡村振兴任务,加大水利行业基础建设力度;六是做好水利行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七是做好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作;八是积极做好怀化市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指标的洪江市水利相关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中的行政运行资金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有一定差距;二是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增资产及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申报,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护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小型水库管护员补助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1.656万元,执行数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返还收入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无问题。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请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进行简要说明。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应用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项目的预算资金应用管理,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应用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设立要更加科学、合理、可衡量。在设立指标时要充分考虑指标设定的可实施性、可考核性,要尽可能地量化、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洪江市水利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研究拟定全市水利水电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承担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域内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旱防御中心、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整体支出和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继续狠抓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3、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4、继续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5、结合乡村振兴任务,加大水利行业基础建设力度。6、做好水利行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7、继续做好并完成水环境治理工作。8、积极做好怀化市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指标的洪江市水利相关工作。
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护费,确保全市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正常运行,水库、骨干山塘、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度汛。2、小型水库管护员补助经费,全市小型水库正常运行,确保发挥小型水库功能,全市小型水库管护员补助按时到达。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经费,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正常运行,水库、骨干山塘、水电站、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度汛。4、河长制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正常运行,全面展示河湖治理成效,引导全民护河爱河。5、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完成农村安全饮水维修养护任务,提升区域抗旱保供能力。6、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保障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到位,改善遗属人员生活水平。7、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返还收入,保障水资源费按时收缴到位,确保财政收入应缴尽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我局基本支出为857.44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如下:工资及福利支出62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68万元。我局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按照洪纪发〔2015〕19号文件的要求,对每一笔开支都进行严格的审核。
(二)项目支出情况
我局项目支出10296万元,其中包括河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系统维护、河长制专项经费、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全部落实到位。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了《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按财政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水利局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并设立专账进行财务核算。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聚力强化党建引领
1、颁发“光荣在党50年”七一纪念章7枚,怀化市级党内关怀帮扶1人,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1人,慰问奋战在抢险救灾第一线且表现突出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2人。开展3次捐款活动,共计捐款10560元。
2、2024年度计划发放移民直补资金2246.04万元,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现已发放2221.939862万元,并对异常资金24.100138万元进行核对,其中死亡销户45户2.4043万元无需发放,7户失联0.6688万元暂停发放,剩余293户21.027038万元已录入发放系统并已向财政申请拨付额度,预计11月中旬左右全部发放到位。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与管理
1、在建项目的推进情况。一是全力开展国债资金项目建设。2024年我市争取到国债资金水利项目共计7个,下达国债资金5576万元,其中八面山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及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2个项目已完工,烟溪等4条山洪沟治理项目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项目将按上级要求在11月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建成后,提高了项目区防护标准,增加了区域防洪和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供水保障茅渡乡关冲村、熟坪乡大湾村、雪峰镇先锋溪村等3村新建工程,计划投资500万元,可使3300人集中饮用工程自来水入户,提升区域抗旱保供能力,正在开展项目实施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小型农业水利(灌区)建设及管理工作。2024年小型农业水利建设工作,按照省厅下达建设任务要求,共计145处(小水源山塘整治117处,10处泵站改造,18处山上经济作物灌溉山塘整治),上级补助资金342万元,这项建设任务按省厅要求,由受益乡镇、村组按“自选、自建、自用、自管”的原则,自行实施。其中小水源山塘整治117处是今年的省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农村小水源项目已完工108处,9处正在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前全面完工。
2、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根据国家发改部门政策,我局按要求组织水利项目申报入库,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落地,目前已完成入库水利项目29个,总投资16.8亿元,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需求11.2亿元。目前已完成长坡溪官溪生态清洁小流域、黔城舞水上游左岸岸坡整治、八面山灌区和小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其余项目均正在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3、积极开展争资引项工作。今年我局争资引项任务数为3669万元,通过努力,现已争取上级水利投资21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44万元,分别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834万元、中央防灾救灾资金200万元、节约用水项目资金510万元。省级资金607万元,小型农业水利建设资金342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资金265万元。另外今年部分水利项目通过国债资金下达实施,到位金额为5576万元,但国债项目为单独考核,不纳入立项争资任务数。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1330万元,八面山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资金200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大坝安全监测项目资金126万元均为国债资金,往年小型水库建设资金均由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如不将小型水库建设资金纳入统计范围,争资引项工作任务很难完成。
4、狠抓固投任务完成。2024年项目入库考核任务数为20000万元。目前已入库总投资2.0742万元,入库比例达104%。上报投资完成进度按发改部门要求进行上报。
(三)持续加力规范河长制监管
1、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做好疑似图斑核查整改。完成水利部卫星图斑推送我市疑似问题图斑116处的现场核查。省河长办图斑快递推送3个季度疑似图斑22个,现场复核工作20个,属实问题13个,销号8个。二是完成总河长会议交办问题整改。怀化市总河长会交办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完成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6处非法沙堆(码头)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四是纵深推进“四乱”整治。贯彻落实水利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要求,完成公溪河玉龙岩电站水库、深渡江黄狮洞电站水库、母溪河八面山水库侵占防洪库容整治任务。
2、坚持结果导向,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一是认真落实省第10号总河长令。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下达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数共7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二是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我市纳入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任务的河流18条,其中B类6条,C类12条,今年需完成的包括平溪河在内的12条河流目前正在开展涉河建筑物现场调查、生态流量评价、底栖生物监测、水质监测等工作。三是其他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6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费79.39万元,水资源费106万元。
3、坚持目标导向,擦亮治水兴水洪江品牌。一是推进水资源管理重点项目。开展再生水试点项目建设,现黔城片区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完成托口片区和黔城片区二期工程初步建设。二是激发宣传动能。2024年3月22日我市承办水利部“节水中国·声动水日”大型节水主题演唱及朗诵快闪活动,活动通过央视频、抖音直播,展现洪江市近年来在努力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中小河治理及水美乡村建设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时向水利部、省水利厅报送河长制典型案例2篇,全方位展示洪江市水文化魅力和实力。三是高标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凭借怀化市第三届旅发大会东风,沅水安江段幸福河湖建设多点开花,沅江风光带建设、文旅码头、龙舟看台、太阳岛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沿河建设项目点线成面,幸福河湖建设提档升级,水旅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气象。
(四)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1、多措并举,守好防汛第一线。一是细化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成立了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水利技术抢险专家组,干部职工继续实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联乡责任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乡两级各类水利工程防汛抢险预案和水工程调度运用方案,并要按照预案落实必要的防汛物资和相关措施。落实水利设施“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全年多次组织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乡镇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二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市乡两级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全市水库防汛责任人培训,发放500本《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巡查知识手册》,强化了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和管护,全面提升水库责任人的履职能力。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按照“一库一策调度,一场降雨一次调度”精细化管理原则,分类指导水库山塘工程蓄水。同时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确保下游群众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立了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以及水雨情监测和视频监测等系统,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凌情、旱情、咸情)、险情、灾情,滚动会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25次,靶向短信预警133人次,发送预警短信1.5万余条。四是全力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通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到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同时督促相关乡镇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不等不靠,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迅速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恢复水利工程功能效益。
2、积极应对,全力投入抗洪抢险。今年十次较大暴雨洪灾,尤其是“7.1-7.2”暴雨洪灾过程中,全局齐心协力,进一步增强值班力量,强化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情,提前发布预警,强化水工程调度,充分发挥水库防洪效益,有效降低下游防洪压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全力以赴,打好抗旱保灌保供水“主动战”。一是及早安排。6月底我局就防旱抗旱、农村饮水季节性缺水等应对工作提前进行了安排,编制了市乡两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了市乡两级农村供水应急抢修队。二是狠抓供水保障。今年组织开展了2次农村供水保障排查整改活动,针对排查发现的供水隐患,均已及时整改销号。到目前共计发放应急供水管材1.3万米,组织现场维修水处理设备问题6次。三是科学蓄水保水。根据气象预测情况,有序指导水库山塘通过拦蓄尾水做好蓄水保水工作,7月15日向怀化市申请调整八面山中型水库2024年汛期控制运用方案,提前取消汛限水位,执行正常蓄水位,为后期抗旱提供水源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中的行政运行资金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有一定差距。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增资产及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申报,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