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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洪江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5 18:14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洪江市水利局系洪江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利用、开发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旱防御中心、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实际完成4353.3万元,比上年3671.3万元增加了682万元,上涨1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4353.3万元,比上年增加682万元,上涨18.6%。

2021年,本部门支出4353.3万元,比上年3671.3万元增加了682万元,上涨1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完成685.29万元,比上年688.3万元2.9万元,下降0.4%,变化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项目支出3668.01万元,比上年2983少增加685.01万元,上涨23%;变化的主要原因:本年项目增加人员经费完成564.47万元,比上年566.9万元2.43万元,下降0.4%,变化的主要原因:绩效奖金人平减少4000元,同时去年调入了2人,增加了开支,抵销了一点差额。公用经费完成120.8万元,比上年121.40.6万元下降0.4%,变化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3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X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29万元,占15.7%;项目支出3668.01万元,占8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完成4353.3万元,比上年3671.3万元增加了682万元,上涨1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2021本部门支出4353.3万元,比上年3671.3万元增加了682万元,上涨1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71.3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3975.66万元,占91.3%;节能环保支出266.69万元,占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1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34.67万元,占0.8%;卫生健康支出25.67万元,占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6.46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12月的公积金在本年入账。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646.11万元,支出决算为5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904.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建设美丽河湖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水库及饮水工程等运行与维护项目资金。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水利项目资金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饮水工程项目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防汛物资储备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统综合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河湖综合治理资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2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预算的4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样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的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开支。与上年5.12万元相比减少0.98万元,减少1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还有部分账在下年度结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还有部分账在下年度结算,与上年10.56万元相比增加3.54万元,增长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同时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4万元,占2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占7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团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0个、来宾690人次主要是发生的接待上级来我局工程项目检查、防汛演练、河道集中执法、党建工作、小水电清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2万元,上年决算数121.43万元减少0.61万元,降低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日常开支,对车辆严格管理,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0.85万元,公务接待费4.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4.1万元,水费0.68万元,差旅费32.85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劳务费12.88万元,印刷费3.85万元,邮电费0.24万元,电费6.13万元、工会经费22.82万元,还有维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2万元,,用于召开小水电清理整改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小水电清理整改暨安全生产;开支培训费0.8万元,其中:会计后续教育网上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会计工作相关法规及实务;事业人员年度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工作实务。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6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3668.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26%

组织对自然生态保护”“岸坡整治项目“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01万元。

组织对洪江市水利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68.01万元,执行数为366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河长制工作: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杜绝影响河流畅通行为二是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由于部署超前、组织得力、抗救及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水库山塘垮坝事故,没有出现一例人员伤亡。三是水资源管理工作:核查登记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一致。四是承担怀化市绩效指标:按时完成了任务,完成率达100%;五是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信访综治维稳: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共完成14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重点督促各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实施整改,已经全部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六是水利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洪江市水利局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本省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46)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06)文件,下达我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资金266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84万元,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179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维护工程22处,服务人口数8.37万人;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遥测站点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平台维护等。

)实施项目情况

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为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6万元应实施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

2、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为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4万元。应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目标为维护工程22处,服务人口数8.37万人;

3、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为1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9万元。应实施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目标为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

4、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为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洪江市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遥测站点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平台维护,主要内容为:8个水位图像遥测站以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平台维护应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绩效目标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市加强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212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46)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203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学习,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关于成立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负责协调相关绩效工作

(二)自评方式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工作安排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由分管领导牵头,带领财务、项目股室等相关同志参加本次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与财政局、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并按时编写自评材料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资金266万元,到位率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资金84万元,到位率100%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际到位中央资金179万元,到位率100%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中央资金10万元,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为100%。

3-1 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批复预算数(万元)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

预算数(万元)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总投资

其中

小计

其中

中央

省级

中央

省级

中小河流治理

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

266

266

266

266

266

100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河湖水系连通

山洪灾害防治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273

273

273

273

273

100

注: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资金执行情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投资26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22处工程维修养护,完成投资8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完成投资17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中央资金10万元,到位资金10万元,到位率为100%。

3-2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投资

(万元)

完成投资

(万元)

投资完成率

%

截至202112月底

截至20226月底

截至202112月底

截至20226月底

中小河流治理

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

266

266

266

100

100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河湖水系连通

山洪灾害防治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273

273

273

100

100

注:1、根据扣除脱贫县资金后的投资(A)、完成投资(B)(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计算投资完成率(B/A);2、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3.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均由市财政局统一建帐和审核支出,开支范围和票据合法合规,报账审批程序及手续具全,我局另外做有辅助账目,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了基建核算专户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滞留、套取等违规使用建设资金的现象,没有出现提取现金、没有虚假入账等问题确保了资金的高效合规使用。在监督、稽察、检查中发现资金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为了更好地完成此次绩效自评工作报账,我市加强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46、《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06)文件等有关规定学习,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根据洪江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四制,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明确了责任人,制定了实施计划,实行合同管理,建立进度台帐,时时掌握进度情况。

严格执行“四制”管理,项目从设计批复、资金支付、项目进度等一系列资料都建立了台账,并严格按统计系统进行进度填报。

2.绩效管理

此次绩效评价严格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2123号)要求开展,根据洪江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内容准确、完整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资金安排情况绩效自评材料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批复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批复维护工程22处;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批复年度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已完成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用于洪江市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遥测站点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平台维护。

3-3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数量指标情况表

类别

数量指标

单位

预期

指标值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中小河流治理

治理中小河流长度(不含重点县)

公里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2

2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数量

山洪灾害防治

山洪沟治理数量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22

22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115

115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维修养护县数

河湖管护

公里/平方公里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万亩

2.项目质量指标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成老打鼓、湾田2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年度批复建设任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22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已完成年度批复建设任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

     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完成小(一)型水库26座,小(二)型水库89座维修养护,已完成年度批复建设任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已完成对洪江市山洪灾害监测系统遥测站点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县级平台维护。

3.项目时效指标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截至202112月底,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并完成验收。

3-4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实施项目数(个)

项目

完工率(%

项目

验收率(%

总数

项目

开工

项目

完工

完工

验收

验收

合格

中小河流治理

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

2

2

2

2

2

100

100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河湖水系连通

山洪灾害防治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3

3

3

3

3

100

100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4.项目成本指标

根据项目完成总投资及完成内容核算,我市项目成本实际值均控制在批复指标值范围内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批复绩效目标及调整报备或报批后的绩效目标,分析各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后可保护耕地面积0.1548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后保护人口0.424万人;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后可覆盖服务人口8.37万人;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保护人口2.59万人,覆盖人口数量达32.6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我市已建完工项目均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满意度为满意,平均分为99.6分,通过群众满意度评分足以说明我局在实施项目时充分考虑了项目实际情况,在质量上能过关

3-5 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表

县级

调查问卷数(份)

平均满意度(分)

备注

洪江市

30

99.6

注:表中数据不含脱贫县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市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能按时完成年初初定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市2021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综合评价得分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管理项共计得分40分。

1、资金安全项自评得分10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无需要整改的问题,得6分,资金年度批复指标值266万元,全年完成值266万元,4分。

2、组织实施项自评得分8分。使用中央资金的项目台账清晰、完整、精准,得4分,我市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布置任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自材料填报、盖章规范,4分。

3、绩效管理评得分22分。绩效目标申报合理准确,得2分,自评材料及表格填报完整6分,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完整、准确4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得10分。

(二)产出指标项共计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项自评得分20分。按绩效目标完成小型水库工程除险加固2座,全年完成2座,20分。

2、质量指标自评得分9分。截至20226月底,完成工程初步验收率为100%,得4分;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得2分;已建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得3分。

3、时效指标自评得分9分。截至2021年底,投资完成比例为100%,得5分;截至2022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为100%,得4分。

4、成本指标自评得分2分。单价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得2分。

(三)效益指标项共计得分15分。

1、经济效益指标项自评得分4分。按批复年度指标值完成指标得4分。

2、社会效益指标项自评得分4分。按批复年度指标值完成指标得4分。

3、生态效益指标项自评得分4分。按批复年度指标值完成指标得4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项自评得分3分。已建工程良性运行,得2分;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得1分。

(四)满意度指标项共计得分5分。受益群众满意度为满意,平均分99.6分,得5分。

、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全方位的对项目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进行评价,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进行评估,是项目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项目能否良性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基本前提。绩效评价作为项目实施情况的综合体现以及主管部门的工作措施有效性的检验是很有必要的,其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今后持续改进工作措施的重要依据。公开评价结果有助于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信息透明度,提升水利部门的形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洪江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认真贯彻《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整体支出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积极开展对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结果表明,整体支出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力,较好完成了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单位概况

洪江市水利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的水利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水利水电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资源监督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旱灾害防御、工程抢险、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农村水利、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监管、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水利科技等工作。我局内设办公室(含人事股、财务股、信访维稳办)、水利股、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电力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4个股室,所属二级机构有8个,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市河道管理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含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前期办公室)、市电力建设管理站(含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市水政监察大队。局机关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6名。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一是继续狠抓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继续做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成洪江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结合乡村振兴任务,加大水利行业基础建设力度。七是做好水利行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为685.29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如下:工资及福利支出54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82万元。我局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按照洪纪发[2015]19号文件的要求,对每一笔开支都进行严格的审核。

    2.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落实、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支出3668.01万元,其中包括河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系统维护河长制专项经费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全部落实到位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了《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按财政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水利局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并设立专账进行财务核算。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的工作计划全部于2021年底之前按预期目标完成了任务。具体评价如下:

1、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局绩效目标是按照上级的要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进行设立的,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我局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各股室的职责将任务分配到相关股室,与年度的任务数是相对应的,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是相匹配的。该项目绩效目标值2分,达到目标值计2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2021年度我局在职人员实有人数46人,编办核定编制数43人,主要是行政人员数超编,该项目绩效目标值2分,达到目标值计1.7分。

4、“三公经费”变动率,,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5、重点支出安排率,2021年度我局项目总支出3668.01万元,没有重点项目,该项目绩效目标值5分,达到目标值计5分。

6、预算完成率,2021度预算完成数4353.3万元,本年度实际完成预算数4353.3万元,预算完成率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7、预算调整数,2021年度预算调整数为0,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8、支付进度率,项目支付进度率达到财政规定的要求,该项目绩效目标值5分,达到目标值计5分。

9、结转结余率,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为零,支出预算数4353.3万元,结转结余率0%,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10、“三公经费”控制率,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11、政府采购执行率,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计3

12、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局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按照洪纪发[2015]19号文件的要求,对每一笔开支都进行严格的审核。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制定了《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健全,该项目绩效目标值3分,达到目标值计3分。

13、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资金使用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经过评估论证;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目绩效目标值5分,达到目标值计5分。

1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预决算信息均已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在指定网站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项目绩效目标值2分,达到目标值计2分。

15、基础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项目绩效目标值2分,达到目标值计2分。

16、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行为,本单位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部分未到位的情况扣1.5分,该项目绩效目标值6分,实际得分计4.5分。

17、资产管理安全性,本单位资产保存完整、配制合理,资产处置合理,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该项目绩效目标值5分,实得分计5分。

18、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95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95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值2分,达到目标值计2分。

19、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各项工作均已在规定时间完成,该项目绩效目标值6分,达到目标值计6分。

20、完成质量达标率,a、河长制工作: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杜绝影响河流畅通行为b、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由于部署超前、组织得力、抗救及时,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水库山塘垮坝事故,没有出现一例人员伤亡。C、水资源管理工作:核查登记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一致。d、承担怀化市绩效指标:按时完成了任务,完成率达100%;e、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及信访综治维稳: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共完成14个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重点督促各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方案实施整改,已经全部完成清理整改任务。f、水利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值6分,达到目标值计5分。

21、完成及时率,各项工作指标基本都在规定的时间202112底前完成了,由于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未能在12底前完成,扣2分,该项目绩效目标值8分,实际得分6分。        

22、履职效益,河长制工作,水体水质得到了根本好转,水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了取水,减少了非法排污;电力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加,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水利建设项 目的实施完成,农民的收成得到了保障,农民收入增加,逐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效益和目标,该项目绩效目标值15分,达到目标值计15分。

2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度,通过对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人数10人,满意度100%,该项指标目标值5分,实得分5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由于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经费过少,导致单位基本保障面临很大的压力。

各实施项目的股室还不能规范的对各自的项目实施做一个明细规划,导致评价工作难度加大。

五、建议

无。

2021年水利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