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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1:22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洪江市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洪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总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洪江水利改革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法治责任,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会前学法。2023年开展会前学法6次,学习法律法规18件。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工作要点,明确洪江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负总责,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具体抓,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面落实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实效

1、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并完善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在内部重大决策前,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程序关和政策关,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三集中三到位”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我局所有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大厅窗口集中办理。不断梳理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我局所涉及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由法定2-20个工作日压缩为1-10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3、积极推行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23年,市水利局在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3条,办理网络舆情4件,保证了政务信息及时、全面、依法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水平

1、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023年,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起,罚款1万元。

2、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我局逐年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巡查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巡查登记台账。2023年,市水利局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较大规模执法巡查,市县两级共出动水行政执法巡查人员233人次,巡查河道长度1万余公里。

3、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制定了部门工作方案及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印发《洪江市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洪江市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版)》。我局坚持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3年完成市县水行政分管局领导、执法业务骨干依法行政培训2轮15余人次。

5、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氛围。制定印发了《洪江市水利局2023年-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国家宪法日”、“普法进社区 文明伴我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专项宣传活动。2023年全市水利部门共派出宣传车30多辆次,展出宣传栏80多张,张贴宣传标语900余张;在城镇主要地段悬挂横幅400余幅,发放《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涉水法规宣传资料30000余份、节约用水宣传画3000余张。

二、2023年度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市水利系统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设施设备配备参差不齐,力量与所承担工作任务不匹配;二是基层执法能力薄弱。队伍人员素质偏低,能力恐慌和本领不足现象还普遍存在,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为推动洪江市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局积极部署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我局、水利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在水利业务综合培训中贯穿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和工作布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改革创新、奋进突破。

(二)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照《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方法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水利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水利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能力。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上报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突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认真对照中央要求、管理需求和群众诉求,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从是否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否存在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等方面明确清理标准,逐件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进行全面清理。

(四)加强工作举措,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了执法巡查,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度,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通过严格执法,有力地打击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围标、窜标、出借资质和侵占河道、水保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市水环境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