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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水利局网站运行维护与保密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03 02:32 信息来源: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局网站安全管理,确保平稳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信息保密审查及安全性规定
       1、信息安全。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应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谁上网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凡上网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网站所有上网信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网站不得含有损害国家机关和组织声誉的内容。
       2、网络安全。做好网络数据的备份,以防不测。对网站的管理口令,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3、未经允许,非管理人员不得登陆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对网站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第二条  股室职责
       1、各股室须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并对所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2、局办公室按洪江市政府网站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撰写网站工作计划、总结等汇报材料;负责统一收集各股室资料信息补充完善网站内容;上网信息内容经审批同意后,登记汇总交局网站维护人员挂网;做好迎接上级有关网站建设管理的各项检查工作。
       3、防汛办负责网站日常维护管理,收到挂网信息后要及时处置上挂;要加强与市电子政务中心的沟通联系;网站发现故障问题要及时消除,确保网站能正常运行,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
       1、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的程序为:局属各股室发布的信息,经各股室负责人初审后,再报各分管领导审核,然后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登记后,交分管宣传领导审批,重要或重大信息还需报局主要领导把关审批,最后交由网站管理人员将需发布信息上传到网站。
       2、网站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未经审批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3、信息发布须填写“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批表”(到局办公室领取)。
       第四条  网站要定期更新,重要信息随时发布,突出及时性、快捷性,有利于推进全局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