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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16:19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洪江市2026年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配套示范建设,以水果、油菜等经济作物为重点,以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围绕施肥新技术、肥料新产品和施用新机具,集成“三新”技术模式打造5个百亩方和3个千亩片,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须自愿参与示范建设,按照要求完成“三新”技术模式应用示范,积极配合完成施肥调查、示范效果监测等相关工作,发挥“三新”技术模式示范带动作用。

2、实施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科学施肥意识较强,选择适宜的“三新”主推技术模式进行示范推广。

①水果生产上示范推广:“水溶性肥料+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料+配方肥+水肥一体化”“配方肥+水溶性肥料+无人机叶面喷肥”等技术模式,同时鼓励果园生草、种植绿肥等培肥地力,核心示范面积0.4万亩,辐射带动周边2万亩以上。

②油菜生产上示范推广:“种肥同播+专用配方肥+无人机叶面喷肥”“种肥同播+绿肥混播+无人机叶面喷肥”“配方肥+绿肥混播+无人机叶面喷肥”等技术模式,核心示范面积0.5万亩,辐射带动周边3万亩以上。

3、申报主体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的,经营活动正常,无项目实施方面的不良记录。

4、当年已获财政同类补贴支持的,不再纳入“三新”集成示范实施范围。

二、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实施主体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提供项目申报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设施设备影像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包括: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一乡镇的种植大户可以联合申报。

2、农业农村局组织通过审查申报材料、现场考察、专家评议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遴选。

3、农业农村局将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

三、奖补标准

根据实施主体推广应用示范的集成技术模式类型、技术应用面积等内容,按照相应补助标准予以奖补,提升“三新”集成配套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其中:机械深施肥作业补贴40元/亩;无人机施肥作业补贴10元/亩次;种肥同播作业补贴40元/亩;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施肥补贴40元/亩;应用专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增效肥及中微量元素肥等新型肥料补贴不超过肥料成本的20%(新型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

四、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7日。

五、相关要求

申报实施主体需提供申报材料、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经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8月7日18:00前交农业农村局409室,联系人:舒先生,电话:13789295156。

附件:洪江市科学施肥增效“三新”集成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