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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洪农(渔业)罚〔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5-09 14:44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洪农(渔业)罚〔2026〕1号

当事人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杨*仲

杨*仲

当事人杨*仲、杨*华在洪江市安江镇塔脚沅水河段使用禁用的方法(电鱼)捕捞水产品,共获得渔获物9.45kg;总货值490元。

处罚种类:处罚款

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1、没收渔获物9.45kg(公安机关已处理);

2、对当事人杨*仲、杨*华处以罚款人民币八千百元整(¥8000元),由当事人杨*仲、杨*华各自承担罚款金额的50%。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6年5月9日

2

洪农(渔业)罚〔2026〕1号

当事人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杨*华

杨*华

当事人杨*仲、杨*华在洪江市安江镇塔脚沅水河段使用禁用的方法(电鱼)捕捞水产品,共获得渔获物9.45kg;总货值490元。

处罚种类:处罚款

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1、没收渔获物9.45kg(公安机关已处理);

2、对当事人杨*仲、杨*华处以罚款人民币八千百元整(¥8000元),由当事人杨*仲、杨*华各自承担罚款金额的50%。

机关: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