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6:38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一、遴选范围:
在洪江市内,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高、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生产经营稳定、具有一定资金投入能力的现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2个经营主体建设2处农业科技生产示范基地(粮油1处、柑桔1处)。
二、遴选程序:
1、申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洪江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2、市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评审小组针对柑桔、粮油两类示范基地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进行考核评分,考察合格在类别内评分第一名的公示3天无异议,予以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签订合同协议,授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优先选择应用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粮油作物经营主体;优先选择应用主导品种、优良品种及先进技术的柑桔作物经营主体。
2、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3、申报的经营主体须具备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拟建设基地面积须集中连片50亩(含)以上,交通便利,具备较齐全的设施设备,灌溉水源保障充足,不易发生洪涝灾害。
4、基地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积极性高,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农民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6、成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能建立技术示范、培训和观摩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7、示范基地范围内不得存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技术管理举措进行详尽查看、记录、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技术和技术管理档案。
2、按安排配合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地基观摩和学习,积极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展示和引领带动作用。
3、示范主体在实施年度须组织2次以上农民田间学校培训,培训50人次以上,并建立培训台账。
4、基地要实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有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准时报送到市农业主管部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所购置农药、化肥、种子等物资,主推技术落实等人工给予适当补贴,示范基地经专家组年终考评合格后补贴3万元。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洪江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基地土地流转协议。
5、其他资料(包括拟申请的示范基地现场照片、生产设施设备照片、会议培训场地照片等等)
七、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
八、现场评审
由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组成员现场评审打分,现场评审时间待定。
附件:洪江市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