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文件通知

洪江市2021年柑橘品质提升技术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13 17:30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为了切实提升柑橘品质,推行成熟的配套栽培技术,推广健身栽培方法,2021年拟在柑橘主产区选择管理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意识较强、集中连片,交通、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好,或独具特色的果园建设质优、产稳、安全、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柑橘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冰糖橙亩产量稳定在1500—2000公斤;溃疡病、沙皮病防控或防治效果均达到90%以上;60mm以上果径的果实占比达50%以上;果实商品率达90%以上。冰糖橙母树保护与其它品种建设目标参照冰糖橙另行制订。

二、示范规模

共1300亩,其中黔阳冰糖橙800亩(重点支持太平、安江、沙湾、沅河、岩垅、黔城区域集中连片基地)、丑八怪(春见)100亩、黄金贡柚(春香)100亩、安江冰糖柚100亩、洪华1号冰糖橙新品种区试100亩,冰糖橙母树保护示范园100亩(根据保护范围据实核算面积,原则上不突破100亩)。

三、主要技术措施(冰糖橙母树保护另行规定)

1、修剪适度:以大枝修剪与精细修剪相结合。

2、精准施肥:因园、因树配施肥料品类,适量适时施入。

3、绿色防控:根据病虫发生规律和该园发生现状,科学防控与防治。

4、生草栽培:不实用化学除草药剂。

5、适量载果:根据本园树势和结果数量,按叶果比确定果量。

6、完熟栽培:成熟度达90%以上采收果实。

四、园主职责

1、园主应当完全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及时执行和落实相应的生产技术措施,自主落实配套生产资金,履行创建主体责任。

2、发现生产中的问题,应及时向局里相关技术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应对和处理。

五、遴选条件

示范园实行公开遴选,择优定园,示范园建设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园主有生产出高品质果品的意愿,品牌意识强,具有自主配套资金能力,履行创建主体责任,接受配套的集成新技术能力强,积极执行农业农村等上级专业部门的技术指导。

2、各个品种均应种植在其最佳适宜区域,能体现我市栽培的较高水平和最佳品质。生产管理到位,运行良好,集中连片,示范园面积不少于50亩。

3、交通、灌溉等基础条件良好。园区道路方便,灌溉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现代果园生产能力。

4、果园不属于基本农田和没有纳入两区划定的范围。

六、奖补标准与资金来源

结合产业扶贫对确立的示范园基础设施纳入建设范围,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示范园积极配合,每个园区另行制定详细创建方案,创建期满按照各园目标任务,通过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洪华1号冰糖橙新品种区试园奖补1000元/亩,冰糖橙母树保护示范园奖补1000元/亩,其它示范园奖补500元/亩。奖补资金从中央农业生产奖补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创建组织与验收程序

成立柑橘品质提升技术示范园创建工作服务与指导专班,由局长杨贤德任组长,总农艺师杨永耀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农办副主任谢恩怀任副组长,种植业股、植保植检室、土肥室、检测站、柑橘试验站等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柑橘试验站,由龙立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园创建日常工作。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园创建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择优选择实施主体,明确创建内容与细化标准,签订创建协议,根据协议条款约定,开展示范园创建指导与监督,达到验收条件的,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并挂牌示范。

洪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