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3 00:50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洪政办发[2017]6号)和《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2018年度农业产业发展扶持细则>的通知》(洪政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经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相关工作的单位自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审核,并组织财政、相关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2019年3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3月19-28日,由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复核调查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2019年8月1日,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45-7739502)、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203室,联系人:向子红联系电话:0745-7739895、13874532681)、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45-7732620)反映。
洪江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