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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商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0 15:42 信息来源:洪江市商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怀化市及洪江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将洪江市商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商务工作,深入推进商务工作相关数据公开,基本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维护和保障广大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完成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局围绕商务领域重点工作,依法依规科学高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聚焦机构信息”“文件通知”“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市场运行情况通报”等栏目,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共计84余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党委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极大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统筹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签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和办理机制,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并做好归档工作,对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答复申请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力度,设有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努力提升商务工作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扎实认真地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政府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规范、及时。一是建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相关业股室明确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充实完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二是提升政府政策解读效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审核、同发布;积极采用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图表、图表等方式开展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完善政务舆情、社会热点收集回应机制。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平台管理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0日